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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名称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全市旅游行业恢复重建工作的实施意见 公开目录: 政府办文件
    索引号 719776475/2017-0144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公开责任部门 市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0年08月09日
    文号 安政办发〔2010〕94号 公开日期: 2010-08-09 17:13
    有效性 已失效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全市旅游行业恢复重建工作的实施意见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安政办发〔2010〕9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7.18 特大洪灾,致使全市旅游景区基础设施、旅游服务设施损毁严重,全市旅游业直接经济损失达1.09 亿元。预计因灾来安康旅游人次将大幅下降,旅游餐饮、住宿、购物等企业经营下滑约30%-40%。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7.18 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的指导意见》(安政发〔2010〕17号)文件精神,切实做好灾后重建和旅游市场恢复工作,现就全市旅游行业恢复重建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按照市委、市政府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安排,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定不移地实施“打造南宫山、连通汉江水、建设旅游村、提升中心城”发展战略,坚定建设中国山水休闲度假胜地、打造国内一流旅游目的地的奋斗目标,切实动员和调动各方力量,全力开展灾后恢复重建,把灾后恢复重建与完成年度工作相结合,确保全年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二、重点工作
      (一)进一步核查灾情,积极开展灾后自救。受灾严重的汉滨、岚皋、紫阳、平利等县区,要认真调查核实灾情,抓紧修复和重建受损旅游基础设施、旅游接待设施、旅游公共服务设施、旅游景观。岚皋县在恢复重建中,要加快南宫山主会场的工程进度,确保“9.27”世界旅游日陕西主会场活动顺利举行。其他县区要围绕挖掘潜力、拓展市场、打造精品为重点开展工作。
      责任单位:市旅游局、市交通局、各县区政府
      (二)抓紧编制灾后恢复重建规划。结合全市旅游业“十二五”规划及全市旅游发展整合提升规划编制工作,在摸清底子的基础上,抓紧编制旅游业灾后重建与市场恢复规划编制,积极编报灾后重建项目,加快恢复重建步伐。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旅游局、各县区政府
      (三)切实推进旅游村镇建设。按照科学选址、合理规划、尊重自然、突出特色的要求,将灾后重建、灾民安置与旅游新村建设相结合,做好旅游村镇建设。
      责任单位:市旅游局、市扶贫开发局、市国土资源局、市规划局、各县区政府
      (四)加强宣传,恢复市场。对接省内外主流媒体,积极对外宣传旅游行业市场恢复工作的新情况、新进展,提振主要客源地游客信心;利用上海世博会安康市运营旬、“9.27”世界旅游日陕西主会场(南宫山)、十一黄金周等系列活动,广泛开展宣传促销;开展安康人游安康活动,深化“幸福安康游”系列活动;适度开发冬季旅游产品,延长年接待时间,尽量减少灾害对市场的影响。
      责任单位:市旅游局、市文广局、各县区政府
      (五)强炼内功,提升素质。化灾为机,利用市场恢复期,强化旅游系统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加强内部管理,提高管理与服务水平。继续深化“旅游质量服务提升年”活动。本项工作8月底完成。
      责任单位:市旅游局、市人社局、各县区政府
      (六)加大市场监管,确保安全有序。继续整顿和规范旅游市场秩序,深入开展旅游诚信建设。进一步加强旅游安全监管,督促旅游企业认真落实安全责任。本项工作8月底完成。
      责任单位:市旅游局、市安监局、市工商局、各县区政府
      (七)整合资源,捆绑资金。按照“政府统筹、资源整合、资金捆绑、部门共建”的思路,协调相关部门,实现灾后旅游业恢复重建整合推进。进一步做好灾后旅游项目重建资金争取,多种渠道融资,争取扶持政策支持。本项工作10月底前完成。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旅游局、各县区政府
      (八)积极探索和建设景区(点)安全预警机制。山岳型和江河型景区易发生极端气象天气,同时易于导致地质灾害发生,建立预警机制很有必要。提前向景区和景区所在县(区)、市旅游组织主管部门发布气象和地质灾害可能发生的预警信息,加密重点景区及周边地区气象观测站点。此项工作8月底前完成。
      责任单位:市气象局、市旅游局、各县区政府
      (九)恢复和发展以现代服务业为龙头的第三产业。按照“稳定市场、保障供应、满足需求、便民安全、促进就业”的需求,着力恢复市场服务设施,增强市场服务功能,促进市场繁荣,确保人民生活生产的物产供应和需求。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工商局、市供销社、市物价局
      三、几点要求
      (一)要把灾后重建和市场恢复作为一项重点工作,落实领导责任,加强组织管理,建立协调机制,切实履行职能,共同推动工作开展。
      (二)要及时研究灾后重建和市场恢复中的问题,出台政策意见,创新工作思路,夯实工作措施,促进工作落实。
      (三)要将灾后重建和市场恢复与完成全年工作任务相结合,一手毫不松懈地抓恢复重建工作,一手坚定不移地抓旅游产业发展。



    二〇一〇年八月八日

     

    公文PDF原件:安政办发〔2010〕94号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全市旅游行业恢复重建工作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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