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蚕桑产业恢复重建工作的通知 | 公开目录: | 政府办文件 |
索引号 | 719776475/2017-0144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责任部门 | 市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10年08月13日 |
文号 | 公开日期: | 2010-08-13 10:21 | |
有效性 | 已失效 |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蚕桑产业恢复重建工作的通知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安政办发〔2010〕9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7.18”特大洪灾使全市蚕桑产业遭受严重损失,为切实搞好蚕桑生产灾后恢复和秋季蚕桑生产工作,确保全市蚕桑生产稳步健康发展,实现农民增收、企业增效目标,现就当前蚕桑产业灾后恢复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清蚕桑生产形势,增强恢复重建信心
今年以来,随着国际国内茧丝市场的根本好转,茧丝绸行情一路走高,市场再度出现企稳回升的良好局面。由于出口形势好、国内需求增加及茧源减少等原因,春茧价格大幅上扬,全市春茧平均收购价达每公斤30.4元,同比增长56%,最高收购价达每公斤34.8元,创历史新高。春茧价格的大幅上涨,大大提高了蚕农兴桑养蚕的积极性,据统计,全市夏蚕饲养量达6.53万张,与去年同期增长了26.3%,夏茧收购仍然稳定在每公斤30元以上的高位态势。据当前茧丝市场显示,干茧价格仍持续稳定在每吨8万元以上,生丝价格每吨高达30万元。尽管我市蚕桑产业在“7.18”洪灾中遭受了严重损失,但面对蚕桑生产的大好形势,要进一步增强灾后恢复重建的信心和决心,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大工作力度,组织广大蚕农积极开展生产自救工作,要将养好秋蚕作为生产自救的一项重要措施抓紧抓好,努力促进蚕农稳定增收。
二、明确工作重点,夯实工作责任
全市春夏两季养蚕量达27.48万张,比去年同期增长10.5%,因茧价提升使蚕农收入有了较大幅度的提高,基本实现了预期目标。秋季是蚕桑生产的重要季节,也是蚕桑生产恢复重建的关键时期,为此,各县区要按照市委、市政府确定的“目标不变,任务不减”的总体要求,一手抓救灾,一手抓生产,要正确处理好抗险救灾和生产自救的关系,切实做到两不误、两促进。在灾后重建方面,当前要重点做好水毁桑园的排水、清淤和肥培管理工作,确保秋季桑叶产量,对损毁的蚕室、蚕具要及时修缮;可实行资金捆绑的办法扶持蚕农建设塑料大棚代替蚕室开展生产自救,对重灾县区的灾民养蚕户免费发放秋蚕种。在秋季蚕桑生产方面,要紧紧围绕年初既定的目标任务,进一步强化领导,夯实责任,工作到村组,服务到农户,做到能养尽养,力争达到桑叶不剩余、蚕种不浪费的工作要求。
三、加强技术推广,实现提质增效
经过多年的不断探索,我市蚕业科研取得了一系列重大成果,逐步形成了符合安康实际的蚕业科技体系,但是许多蚕业科研成果并没有得到很好的普及和推广。各县区要结合灾后重建和秋季蚕桑生产,进一步加大科技推广力度,努力提高科学技术在栽桑养蚕中的普及率,实现蚕桑产业提质增效目标。在桑园建设方面,要通过低产改造或新建桑园方式,不断加强对高产密植桑园的培育力度;在养蚕技术上,要大力推广小蚕共育、省力化养蚕、塑料大棚养蚕、多批次养蚕等高效、省时、省力、低耗的养蚕技术;在蔟具使用上,要重点扩大以方格簇为主的优良簇具使用量,要通过新技术的应用和推广,不断提高蚕桑产业的质量和效益。
四、强化组织领导,落实奖惩措施
当前正值灾后恢复重建的关键时期,养好养足秋蚕,增加蚕农收入是当前生产救灾工作的首要任务,各县区要进一步统一思想,形成共识,切实强化对蚕桑工作的领导,落实重建责任,要在做好当前蚕桑形势宣传的基础上,进一步出台送化肥、送蚕具、送蚕药、免费发种等扎实有效措施,确保灾后重建和秋季蚕桑生产各项任务顺利完成。市上将对各县区蚕桑灾后重建和秋季蚕桑生产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年底还将对各县区全年蚕桑生产进行全面检查考核,对完成任务好的县区给予表彰奖励,对完成任务差的县区将进行通报批评。
二O一O年八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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