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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名称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及《陕西省节约能源条例》、《陕西省建筑节能条例》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 公开目录: 政府办文件
    索引号 719776475-GK-2010-84195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公开责任部门 市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0年08月18日
    文号 公开日期: 2010-08-18 08:48
    有效性 有效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及《陕西省节约能源条例》、《陕西省建筑节能条例》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安政办字〔2010〕4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及<陕西省节约能源条例>、<陕西省建筑节能条例>(以下简称“一法两条例”)执法检查的通知》(安人办发〔2010〕19号)及《关于开展“一法两条例”执法检查的补充通知》要求,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定于8月20日对全市贯彻落实“一法两条例”情况进行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做好自查
      各县区政府要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一法两条例”执法检查的通知》(安人办发〔2010〕19号)精神,认真自查,形成书面自查报告,于8月20日前报送同级人大常委会,同时抄送市节能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发展改革委)。自查的内容及重点如下:
      (一)各县区政府及有关部门贯彻实施“一法两条例”的总体情况,“十一五”以来各县区能源消耗总体情况和节能降耗目标的完成和保证措施落实情况。
      (二)依法履行职责情况,财政、税收、信贷等相关配套政策落实情况。
      (三)高耗能企业的节能情况、节能技术推广与节能标准执行情况。
      (四)新型建筑材料推广使用、新型建筑节能设计施工落实情况。
      (五)贯彻实施“一法两条例”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原因分析以及做好下一阶段节能工作的意见建议。
      二、积极准备检查
      按照市人大常委会要求,检查组到安康市恒丰纸业包装有限公司、安康市江华水泥有限公司和安康市兴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三家企业实地查看节能工作,请各企业按照下列提纲做好检查、汇报的准备工作。
      (一)工业企业的基本情况、节能技术推广与节能标准执行情况,资源综合利用情况、存在的问题分析及具体节能措施。
      (二)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基本情况、对新型建筑材料推广使用、新型建筑节能设计施工落实情况。
      三、检查活动安排
      8月20日上午8时,市人大检查组在人大机关集中,赴企业现场查看。下午3时召开汇报会,听取市政府汇报。市发展改革委、工信局、环保局、住建局等部门负责人陪同检查。具体日程安排是:
      08:10从市人大机关出发,前往安康市恒丰纸业包装有限公司检查,实地查看,听取汇报。
      09:30前往安康市江华水泥有限公司检查,实地查看,听取汇报。
      10:40前往安康市兴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江南一品工程)检查,实地查看,听取汇报。
      15:00在市政府14楼常务会议室听取市政府专题汇报,市发展改革委、环保局、工信局、财政局、教育局、科技局、住建局、国土资源局、交通局、水利局、统计局、卫生局、旅游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市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处等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二〇一〇年八月十七日

     

    附件:

    市人大检查组成员名单

    组 长:李隆毅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副组长:陈家星 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财经工委主任
        吴家治 市人大常委会建环委主任
    成 员:刘 珺 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市妇联主席
        徐长生 市人大代表、市商务局调研员
        张国祥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阮英斗 市环保局副局长
        段平安 市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副主任
        艾明甫 市人大常委会建环工委副主任
        刘帮军 市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办公室主任
        邹 刚 市人大常委会建环工委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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