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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名称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安康中心城区违法违规建房集中整治工作方案通知 公开目录: 政府办文件
    索引号 719776475-GK-2010-84205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公开责任部门 市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0年09月07日
    文号 公开日期: 2010-09-07 14:44
    有效性 已失效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安康中心城区违法违规建房集中整治工作方案通知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安政办发〔2010〕110 号

    汉滨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汉滨区人民政府及市规划局、国土局联合拟定的《安康中心城区违法违规建房集中整治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审定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安康中心城区违法违规建房集中整治工作方案
    (汉滨区人民政府 市规划局 市国土局)

     

           近年来,随着安康中心城市建设的步伐加快,城市规划水平进一步提高,市民规划意识进一步增强。但是由于各种原因,中心城区还有部分村民无视城市规划管理法律法规,未经审批违法建房、违规加层、违法买卖和出租土地建房,不仅严重阻碍了城市规划的实施,而且严重影响了建设环境。为有效遏制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城市规划的严肃性,确保城市健康发展,提高广大市民生活质量,经市政府同意,汉滨区政府、市规划局、国土局决定在中心城区开展违法违规建房集中整治行动。为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强化规划意识、加强城市管理、促进“双创”达标为目的,从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充分发挥各级组织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作用,通过集中整治的方式,对违章建筑分门别类严肃查处,违章占用土地限期恢复土地原貌,遏制出现新的违章建筑,形成治理违章建筑的高压态势和执法氛围,进一步优化城市环境,促进城市持续健康发展。
           二、整治原则
           (一)坚持统一领导、分工协作。市政府统一领导,汉滨区政府和市、区相关部门各负其责。各部门要统一步调、密切配合、上下联动,切实做好整治工作。
           (二)坚持宣传教育、依法整治。把思想教育、法律宣传和执法行动紧密结合起来,做到依法行政。要严肃执法、文明执法,把工作做细,在稳定的前提下顺利实现集中整治。
           (三)坚持全面排查,分类处理。对已建的违法违规建筑,逐一排查,按照尊重历史、实事求是、区别对待的原则分类处理。
           三、整治范围
           对违章建房比较严重区域即:西坝马坡岭片区(西坝、金川、观新村)、江南东片区(心石、油坊、白庙、陈家沟、枣园、高井、木竹桥、屈家河村)、长岭瀛湖干道片区(七里沟、新强、上游、长春、长岭、四垱村及红莲、佘家窑、陈家湾、青春、洞沟、阳坡村)和高新区实行重点整治,同时整治所有未经规划审批新建、改建、扩建违法违规建房行为。
           四、整治时间
           集中两个月时间进行整治(2010 年9 月1 日-10 月31 日)。阶段划分如下:
           1、9 月10 日前,召开动员会,发布通告,集中进行宣传,同时组建3 个集中整治组,做好整治准备工作;
           2、9 月11 日-10 月10 日,集中开展整治行动;
           3、10 月11 日-31 日,总结整治成效,分析存在问题,针对薄弱环节进行重点突击,确保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五、整治机构
           成立安康中心城市违法违规建房集中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市政府副市长王安利任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冉立新、市规划局局长张昌华、市国土局局长张延平、市监察局副局长张思成、高新区管委会副主任黄勇、汉滨区政府副区长马瑞俊任副组长。市公安局、市双创办,汉滨公安分局及汉滨区新城办、建民镇、瀛湖镇、吉河镇负责人为成员。集中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规划局,负责做好集中整治行动的综合协调和日常工作。
           抽调100 名工作人员组建江南东片区、西坝马坡岭片区、长岭瀛湖干道及高新片区3 个集中整治工作组。
           1、江南东片区整治组(共27人)。组长:市规划局副局长朱纪森,副组长: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队队长詹学峰、市规划监察支队副支队长马金安、新城办万安浩。抽调人员:市规划局9人、国土局4 人、新城办4 人、汉滨公安分局4 人、片区双创办2人。
           整治组联络人:马金安 电话:13772985858
           2、西坝马坡岭片区整治组(共31人)。组长:市国土局纪检组长马吉安,副组长:市规划监察支队队长李晓斌,新城办史洪玉、吉河镇陈宗军。抽调人员:市规划局9 人,市国土局4人,新城办4 人,吉河镇4 人,汉滨公安分局4 人,片区双创办2人。
           整治组联络人:李晓斌 电话:13509156666
           3、长岭瀛湖干道及高新片区整治组(共42人)。组长:市监察局副局长、市双创办副主任张思成,副组长:市规划局总规划师周耀宜、高新区管委会副主任黄勇,成员:市国土局地籍科科长余庆琳、市城郊规划所所长李善静、高新区管委会钱民强、建民镇彭刚、瀛湖镇叶庆峰。抽调人员:市规划局9 人、市国土局4 人,高新区5 人,建民镇5 人,瀛湖镇5 人,汉滨公安分局4人,片区双创办2 人。
           整治组联络人:李善静 电话:13891523333
           六、保障措施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开展集中整治违法违违规建房是强化城市管理、促进双创达标、优化投资环境的重要举措。各级各部门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树立一盘棋思想,充分认识集中整治行动的重要性,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强力推进,认真组织实施好清理、整治活动,确保取得实效。
           2、广泛宣传,营造氛围。要把宣传教育工作贯穿于集中清理整治工作的始终,做到宣传有力。安康日报社、安康电视台、安康广播电台及市政府网站要设立专栏,采取多种形式,全过程宣传集中清理整治违法违规建房的重要意义,提高广大群众的法律意识和规划意识,为清理和拆除违法违规建筑提供强有力的舆论支持。规划、国土、高新区各安排一辆宣传车,加强整治宣传,营造浓烈的整治氛围。
           3、密切配合,协调联动。市集中整治违法违规建房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明确工作职责,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强力组织推进,坚决杜绝出现各自为政、推诿扯皮现象。市规划局要切实负起牵头责任,吃透情况,有力、有序、有效组织好集中整治工作;市国土局要积极做好乱占土地的依法清理工作;高新区要协同搞好违章建筑的清理;汉滨区政府、片区双创办、新城办事处、建民镇、瀛湖镇、吉河镇要以主人翁的姿态积极参与集中整治各项工作;
           4、严明纪律,从严执法。各部门抽调人员由部门牵头人负责召集,迅速将人员抽调到各片区整治组,由片区整治组统一安排进村逐户开展集中整治行动。具体整治中,要服从统一安排。既要文明执法、规范执法、严格执法,又要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讲究执法策略,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坚决禁止简单、粗暴、野蛮执法行为。
           5、细致工作,确保稳定。各成员单位要在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部署下,认真开展工作,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汉滨区政府及涉及的办事处、乡镇要组织干部做好宣传教育、解释和稳控工作,组织、协调社区、村组干部积极开展工作,主动解决矛盾,努力排除不稳定因素;公安部门要时刻注意防范和化解冲突,果断处理突发事件,为集中整治提供有效保障,确保集中整治行动顺利进行。

    各抽调部门牵头人及电话:
    市规划局:李晓斌 电话:13509156666
    市国土局:马吉安 电话:13991559186
    高 新 区: 钱民强 电话:13319151598
    市双创办:张思成 电话:13709155986
    汉滨公安分局:熊海波 电话:13909158989
    新城办: 万安浩 电话:13991521260
    建民镇: 彭 刚 电话:18991553639
    瀛湖镇: 叶庆峰 电话:15229151258
    吉河镇: 陈宗军 电话:13992525717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0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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