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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名称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康市信访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公开目录: 政府办文件
    索引号 719776475-GK-2010-84218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公开责任部门 市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0年11月19日
    文号 安政办发〔2010〕139号 公开日期: 2010-11-19 15:42
    有效性 有效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康市信访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安政办发〔2010〕139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
      《安康市信访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审核、市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O一O年十一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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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康市信访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陕西省委办公厅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康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陕办字[2009]99 号),设立市信访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
      (一)加强对全市信访工作综合协调指导职责,推动建立健全信访工作协调配合机制,充分发挥市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联席会议办公室的作用。
      (二)加强对信访问题排查化解和信访信息汇集分析职责,将信访工作的重心由事后处理转移到事前排查化解,增强信访工作的预见性和针对性。
      (三)加强对重大信访事项督查督办职责,完善信访诉求表达方式,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确保中、省、市信访工作决策部署得到贯彻落实,推动群众信访问题得到妥善解决。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信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处理市内外群众、境外人士、法人及其他组织通过信访渠道给市委、市政府及其领导同志的来信来电;负责群众到市委、市政府走访的接待;承办国家信访局、省信访局及中、省有关部门转送、交办的群众来信来电来访。
      (二)负责向市委、市政府反映来信来电来访中提出的重要建议、意见和问题,综合研判信访信息,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制定修改完善有关方针、政策和法规的建议。
      (三)承担督促检查省、市领导同志有关批示件落实情况的责任,拟订信访督查制度并组织实施,承办省、市领导同志交办的信访事项的落实,向县区和部门转办、交办信访事项,督促检查重要信访事项的处理和落实。
      (四)承担办理省联席办、省信访局及省有关部门转送、交办的群众信访事项,协调处理赴省进京集体访和进京非正常访的责任,综合协调处理跨县区、跨部门的重要信访问题。
      (五)综合协调指导全市信访工作,研究、起草全市有关信访工作的政府规范性文件,推动中、省和市委、市政府关于信访工作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总结推广各县区、各部门信访工作经验,提出改进和加强信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负责全市信访工作年度目标责任制落实情况的检查指导。
      (六)制定信访问题排查化解制度并组织实施,建立完善信访信息汇集分析机制,指导全市信访信息系统建设和应用。
      (七)承担市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督促落实会议决定事项。
      (八)负责全市信访工作的宣传和信息发布,协调信访工作外事活动和对外交流。
      (九)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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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内设机构
      (一)政办科(编制3名,科级领导职数1名)
      承办机关党务、政务工作。负责机关各项工作制度的制定和督促实施;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和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负责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办理;负责机关文秘与公文管理、办公自动化、政务信息、宣传、机要、档案、计划生育、安全卫生、接待服务和各类大型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承担机关及直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和干部教育培训等工作;负责局机关财务和资产管理等工作;组织实施目标责任制考核和奖惩工作;承担部门党建、精神文明、纪检监察、党风廉政、信访维稳和工青妇等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负责信访综合信息的编发和信访形势的分析研判;负责全市信访目标责任制落实情况的检查指导。
      (二)督查科(编制3名,科级领导职数1名)
      负责信访工作政府规范性文件的调研、起草、修改工作;负责中、省联席办,中、省信访局及上级有关部门、单位交办的信访案件以及市联席办、市信访局机关、信访接待中心自立案件的交办、督办、审核上报等工作;负责对全市信访督查、案件办理工作的业务指导;负责对违反信访工作纪律的行为提出责任追究的处理建议。
      (三)办信科(投诉受理办公室编制4名,科级领导职数1正1副)
      负责受理市内外群众、境外人士、法人及其他组织给市委、市政府及其领导同志的来信;办理中、省信访局,有关部门及新闻单位转送的人民来信;负责市级领导批示信件的办理工作;承办中、省投诉受理办公室转送和交办的投诉事项;向市级部门和县区转送、交办、督办重要投诉事项并审核、上报投诉事项办理结果;负责办理“市长信箱”群众投诉事项;负责全市信访信息系统网络建设和网上信访业务的指导和管理。
      (四)市委信访接待科(编制2名,科级领导职数1名)
      负责群众个人和集体到市委上访的接谈、协调、转送、交办、督办工作;筛选重要信息,编报情况反映和摘报。
      四、人员编制
      市信访局机关行政编制15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纪检组长1名;科级领导职数5名(4正1副)。工勤人员(司机)2名。
      五、其他事项
      管理市信访接待中心。
      六、附则
      本规定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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