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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名称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康市粮食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公开目录: 政府办文件
    索引号 719776475-GK-2010-84225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公开责任部门 市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0年11月26日
    文号 公开日期: 2010-11-26 17:41
    有效性 有效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康市粮食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安政办发〔2010〕149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
      《安康市粮食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审核、市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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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康市粮食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陕西省委办公厅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康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陕办字〔2009〕99号),设立安康市粮食局,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管理。
      一、职能调整
      1、加强对粮食(含食用油,下同)战略性问题的研究,进一步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完善粮食储备体系,健全粮食监测预警体系和应急机制,提高粮食供应的保障能力。
      2、加强粮食监督检查职责和社会粮食流通统计与供需平衡调查工作。
      二、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中省关于粮食流通和粮食储备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提出全市粮食宏观调控、总量平衡以及粮食流通的中长期规划、进出口总量计划和收储、动用市级储备粮的建议;指导全市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工作。
      2、负责全市粮食流通统计和全社会粮食供需平衡调查工作;承担粮食监测预警和应急责任;制定完善全市粮食应急预案,并负责提出启动建议。
      3、负责全市粮食流通的行业管理和全市粮食流通宏观调控;指导粮食流通的科技进步、技术改造和新技术推广;执行国家粮食质量标准和粮食储存、运输技术规范;负责粮食行业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4、负责全市粮食系统依法行政和法制建设工作;起草全市粮食流通和市级储备粮管理的有关政策并监督执行;制订粮食流通、粮食库存监督检查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粮食收购、储存环节的粮食质量安全和原粮卫生的监督管理。
      5、负责市级储备粮的行政管理,研究提出市级储备粮的规模、总体布局和收购、销售、进出口总量计划,负责市级储备粮轮换计划的下达并监督实施;监督检查市级储备粮的库存数量、质量和储存安全;负责落实和管理省上下达我市的省级储备粮油。
      6、依法对粮食经营者从事粮食收购、储存、运输活动和政策性粮食购销活动以及执行国家粮食流通统计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粮食收购资格的审批和核查工作。
      7、负责全市粮食市场、粮食基础设施的规划布局及建设。
      8、负责全市粮食行业财务及专项资金管理工作。
      9、组织安排和协调保障部队、灾区库区移民和缺粮贫困地区粮食供应。
      10、承办市政府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交办的其它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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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粮食局设4个内设机构:
      1、政办科(编制4名,科级职数1正1副)
      负责承办机关党务、政务工作。负责机关各项工作制度的制订和实施;负责机关重要会议的组织和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负责机关文秘与公文管理、办公自动化和政务信息、宣传、机要、档案、保密、信访、保卫和局网站管理工作;承担机关及直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等工作;负责机关财务、资产、车辆管理等工作;承办局管干部选拔、任免的具体工作;承担和指导全市粮食部门精神文明和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组织实施目标责任制考核和奖惩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
      2、调控科(编制3名,科级职数1名)
      负责研究提出全市粮食供求总量平衡、粮食流通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进出口计划;指导协调全市粮食购销和粮食产销合作;负责落实政策性粮食供应以及重点项目的用粮计划;研究提出市级储备粮的规模、布局以及收购、销售、动用计划和建议,提出市级储备粮轮换计划并督促实施;承担全市粮食监测预警和应急有关工作;负责全市社会粮食流通统计和粮食供需平衡调查,落实粮食流通统计制度;负责审核颁发粮食收购资格许可证;负责全市军粮供应工作。
      3、监督检查科(编制3名,科级职数1名)
      承担粮食系统依法行政和法制建设工作,指导和监督粮食行政管理部门依法行政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监督检查市级储备粮管理的法规、政策及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市级储备粮计划和技术规范的执行情况以及市级储备粮库存数量、质量和储存安全;监督检查粮食收购、储存、运输、销售、加工和政策性粮食购销活动,以及执行粮食政策和国家粮食流通统计制度情况;承担全市粮食库存检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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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产业发展科(编制3名,科级职数1名)。
      负责全市粮食流通的行业管理,拟定全市粮食流通产业发展规划,负责粮食流通设施投资项目管理;承办大型粮食储运、加工项目、技术改造及维修更新建设项目以及政策性贷款建设项目相关业务;负责全市粮食质量和原粮卫生管理,规划、指导粮食质量检验检测体系建设;负责粮食行业科技进步、对外交流合作和技术创新、推广和应用工作;负责全市粮食仓储管理和安全储存工作,指导粮食现代物流体系建设、粮食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四、人员编制
      市粮食局机关行政编制16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1名、纪检组长1名;科级领导职数5名(4正1副)。工勤人员(司机)2名。
      五、其他事项
      财务统计中心为市粮食局管理下属正科级事业单位,经费财政全额预算,事业编制3名,科级领导职数1名。主要承担部门预算和财务管理工作;负责全市粮食行业财务统计,指导全市粮食行业财务管理、扭亏增盈工作;负责局属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与内部审计工作;协调管理粮食收购资金、重点粮食产业化龙头企业信贷支持资金以及粮食专项资金;指导国有粮食企业改革,负责局属企业改革工作。
      六、附则
      本规定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公文PDF原件:安政办发〔2010〕149号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康市粮食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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