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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名称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康市县镇、乡村医疗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 公开目录: 政府办文件
    索引号 719776475-GK-2010-84233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公开责任部门 市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0年12月02日
    文号 公开日期: 2010-12-02 11:22
    有效性 有效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康市县镇、乡村医疗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安政办发〔2010〕159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现将《安康市县镇、乡村医疗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指导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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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康市县镇、乡村医疗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指导意见

      为进一步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推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切实解决部分乡镇医疗卫生机构和村卫生室技术薄弱、服务能力低等问题,经研究,我市决定开展县镇、乡村医疗卫生服务管理一体化试点工作,现就试点工作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开拓创新,改革现行县镇、乡村医疗卫生服务体制,合理规划和优化配置县、乡、村卫生资源,县级医院、乡镇卫生院分别下联一级实施一体化管理,通过卫技人员和医疗设备下沉,提高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的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水平、管理能力,构建服务规范、优势互补、利益共享、群众受益的县镇、乡村医疗卫生服务一体化格局。
      二、工作目标与任务
      (一)县镇医疗卫生服务管理一体化是通过采取规范布局、整合资源、深化运行机制改革,将县级医疗卫生机构和乡镇卫生院实行捆绑整合为一体,达到“两不变、两提高、三制、六统一”的管理模式。
      1、两不变:即乡镇卫生院职能和机构等级不变。乡镇卫生院的公共卫生服务、预防、保健和基本医疗等服务、公共卫生管理等职能不变。乡镇卫生院按照医院分级管理属于一级非赢利性医疗卫生机构,按照技术等级认定又分甲、乙、丙三级,其原定等级不变。
      2、两提高:通过县镇医疗卫生一体化管理,提高乡镇卫生院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使当地老百姓在家门口就能享受到县级医疗机构的技术服务而只支付乡镇卫生院的收费标准,不断提高就诊人次,从而促使经济效益的上升。
      3、三制:即坚持乡镇卫生院院长公开招聘制;卫生院全员聘用制和绩效工资制。乡镇卫生院对外仍属于独立法人单位,院长实行公开招聘,由县区卫生局考核任命,在一体化管理的框架下履行卫生院院长的管理职责。乡镇卫生院按照人事部门批准的岗位设置方案,实行全员聘用,由县级医疗卫生机构统一管理。实行一体化管理的县级医疗卫生机构和卫生院依据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分别制定年度目标管理考核方案及分配方案,依法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机制,实行基础工资加绩效工资落实职工报酬,根据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综合考核兑现。
      4、六统一:在县级卫生行政部门领导和组织协调下,以对口帮扶或托管方式对乡镇卫生机构实行“六统一”管理。一是统一管理规范。对乡镇卫生院实行统一工作程序、统一规章制度、统一技术规范、统一人员准入。二是统一业务指导。加强对乡镇卫生院开展临床医疗、疾病控制、妇幼保健、健康教育、爱国卫生等业务的统一指导。三是统一工作考核。建立健全对乡镇卫生院的考核制度,特别加强对医疗质量监控、院内感染监控、预防保健的管理与督查。四是统一人员培训。乡镇卫生院的人员由县级医疗卫生机构统一进行业务培训,统一开展继续医学教育,全面提高素质。五是统一财务管理。由县级医疗卫生机构统一管理乡镇卫生院财务,加强对乡镇卫生院财务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和指导,规范乡镇卫生院财务管理工作。县镇一体化管理前,乡镇卫生院要进行资产造册登记,保证国有资产不流失,并做好资产使用的划分。六是统一药品采购与调配。乡镇卫生院所需的药品和医疗器械、一次性医疗用品,均纳入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全面推行国家基本用药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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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通过乡村医疗卫生服务一体化,使村卫生室实现“两独立、两制度、五进、六有、七统一”的目标。
      1、两独立:即村卫生室财务独立核算和责任独立承担。村卫生室按照相关政策法规和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健全财务制度,独立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并定期向所在地乡镇卫生院报账,接受乡镇卫生院监督检查;村卫生室开展业务活动形成的债权债务由执业人员承担。根据有关政策法规规定,村卫生室为独立法人机构,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2、两制度:全面推行人员聘用制和按劳取酬制。村卫生室聘用人员必须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资格证书或执业助理医师以上资质。服从一体化管理,身体健康,医德医风好,有一定专业技术能力和群众基础。要按照个人申请、乡镇卫生院进行全面考核、县区卫生局审核注册、签订聘用合同的程序,对从业人员进行聘用。对不服从管理或出现医疗、防保责任事故的乡村医生,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不予续聘、解聘及注销资格处理,触犯国家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从业人员工资由财政定额补贴、公共卫生有偿服务费和部分医疗服务效益收入三部分组成,年终根据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及群众满意率测评综合考核后进行发放。
      3、五进:为不断提升村卫生室服务水平,逐步实现乡村卫生机构由医疗工作为重点向以预防保健为主体的根本转变,积极开展卫生服务五进家活动。一是健康教育进农家。乡村医生深入农户家庭,向农民群众宣传卫生科普知识、新农合政策、妇幼保健和疾病预防控制知识。二是重点人群管理进农家。全力抓好妇女围产期保健、0-7岁儿童营养指导与生长发育监测、0-12岁儿童规划免疫、0-36月龄儿童健康管理、居民健康建档、65岁以上老人体检、地方病防治等重点人群健康管理工作。三是慢性病康复指导进农家。对辖区内慢性病患者进行专册登记,定期随访、指导治疗。四是卫生监督进农家。认真做好农村红白家宴监管和信息报送,防止食物中毒事件发生。了解辖区内新农合住院病人和门诊统筹报账情况,防止冒领或套取新农合资金。五是巡回医疗进农家。对于有行动不便等特殊情况的患者,要做到上门服务。
      4、六有:村卫生室是农民群众看病和提供公共卫生服务的首诊机构和场所,建立健全管理制度,认真执行“三合理”制度(合理诊断、合理治疗、合理用药),规范村卫生室的服务行为,是加强村卫生室管理的重点,是保证农民群众基本卫生保健的基础。乡镇卫生院要指导村卫生室做到“六有”,即看病有登记、用药有处方、收费有票据、公共卫生服务有记录、疫情有报告、新农合有台账。
      5、七统一:乡镇卫生院在县区卫生行政部门的领导下,对村卫生室实行“七统一” 管理。一是统一规划设置。对村卫生室的规划布点、建设标准、工作程序、规章制度统一规范。二是统一业务指导。加强对村卫生室的业务指导,落实预防保健、健康教育、爱国卫生、初级卫生保健等各项工作。三是统一工作考核。建立健全对村卫生室各项工作的考核,加大检查力度,抓好各项制度落实,定期对村卫生室进行考评。四是统一人员培训。对村医实行统一培训,重点培训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加强卫生行风建设和职业道德教育,逐步提高农村医疗队伍素质和技术水平,根据村医的培训情况和能力素质,提出聘用建议。五是统一人员调配。打破行政村界限,在本乡镇范围内统一调配乡村医生和卫生院工作人员,根据工作需要和执业资质进行轮岗交流。六是统一财务管理。村卫生室财务统一纳入乡镇卫生院财务管理。乡镇卫生院对村卫生室固定资产、物资进行造册登记,建立固定资产台账和财务收支账目,按季度上报卫生室财务报表。卫生院对上报的报表数据进行分析、整理、归档,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的方式检查、指导村卫生室的财务收支情况,规范收支行为。七是统一药品配送。村卫生室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推行国家基本用药目录,由乡镇卫生院统一调配和管理,实行代购代销代配送,同时享受财政适当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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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实施步骤
      县镇、乡村医疗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改革试点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宣传动员(2010年10月1日—11月30日)。各县区要组织召开县镇、乡村医疗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改革试点动员大会,成立组织机构,制定实施方案,确定试点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2010年12月1日—2011年3月31日)。
      2010年12月1日至31日,各县区结合实际,确定1-2个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启动试点工作。2011年1月1日至3月31日,在试点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全面开展医疗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工作。
      第三阶段:总结经验(2011年4月1日—30日)。各县区在开展试点的基础上,认真总结试点经验,完善方案,做好扩大试点范围的前期准备工作。
      第四阶段:扩大试点(2011年5月1日开始)。各县区根据试点经验,扩大试点范围,继续认真做好县镇和乡村医疗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工作。
      五、组织机构
      为了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县镇和乡村医疗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工作的顺利推进,市政府成立改革试点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陈   明    副市长
      副组长:谢   康    市政府副秘书长
                         彭有庆   市卫生局局长
                         孟    平   市发改委副主任、市医改办副主任
      成    员:杨彬市   卫生局副局长
                         马    勇   市财政局副局长、市公共资产管理局局长
                         周育伦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王长国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张成才   市卫生局农卫科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局,由杨彬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张成才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六、工作要求
      各县区政府要充分认识开展县镇、乡村医疗卫生服务管理一体化改革试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抓紧成立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认真履行职责,确保工作落实到位。做好干部职工的宣传教育工作,加强对实行一体化后的县级医疗卫生机构和乡镇卫生院的领导,强化监督管理,确保试点工作健康有序推进。
     


    公文PDF原件:安政办发〔2010〕159号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康市县镇、乡村医疗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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