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康市商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 公开目录: | 政府办文件 |
索引号 | 719776475-GK-2010-84239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责任部门 | 市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10年12月03日 |
文号 | 安政办发〔2010〕162号 | 公开日期: | 2010-12-03 16:35 |
有效性 | 有效 |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康市商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安政办发〔2010〕16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
《安康市商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审核、市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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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商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陕西省委办公厅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康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陕办字〔2009〕99号),设立市商务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
(一)取消已由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将原市商务局承担的全市招商引资工作职责划给市招商局。
(三)划入的职责。
1、将原市经济委员会承担的市茧丝绸工作职责划入市商务局。
2、将原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承担的本市人员出境就业管理职责划入市商务局。
(四)强化牲畜屠宰和特殊行业监督管理职责,维护市场经营秩序。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内外贸易和国际经济合作的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拟定全市国内外贸易、外商投资、对外经济合作的发展战略、方针政策及中长期规划、年度发展目标任务并组织实施。
(二)研究提出深化流通体制改革意见,负责推进全市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流通企业改革、商贸服务业和社区商业发展,提出促进商贸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
(三)拟订全市内贸发展规划,促进城乡市场发展,研究提出引导市内外资金投向市场体系建设的政策,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和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商业体系建设工作,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
(四)承担牵头协调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责任,贯彻执行国家规范市场运行、流通秩序的政策,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全市商业信用销售,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按有关规定对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
(五)承担组织实施全市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的责任,负责建立健全全市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按分工负责重要消费品储备管理和市场调控工作,按有关规定对成品油流通进行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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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执行国家进出口商品、加工贸易、服务贸易管理办法和进出口管理商品、技术目录,组织落实国家促进外贸增长方式转变的政策措施;负责进出口配额计划的编制、申报并组织实施;指导和推进贸易促进活动和外贸促进体系建设。
(七)贯彻执行国家对外技术贸易、进出口管制以及鼓励技术和成套设备进出口的贸易政策,推进进出口贸易标准化工作,依法监督技术引进、设备进口、国家限制出口技术工作。
(八)承担组织协调我市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及其他与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的工作,建立进出口公平贸易预警机制,组织产业损害调查;指导协调国外对我市出口商品的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的应诉及相关工作。
(九)指导全市外商投资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外商投资政策和改革方案,依法核准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及变更事项,依法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合同章程的情况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分析研究全市外商投资情况,定期向市政府报送有关动态和建议。
(十)负责全市对外经济合作工作;拟订并执行全市对外经济技术合作政策,依法管理和监督我市境(国)外承包工程、境(国)外劳务合作等,拟订本市人员出境就业管理政策,负责牵头外派劳务和境外就业人员的权益保护工作,负责市内企业对外投资开办企业(金融企业除外)的初审工作;管理外国及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驻安商务代表机构的设立业务。
(十一)负责对外援助工作,管理多、双边对我市的无偿援助和赠款(不含财政合作项下外国政府及国际金融组织对中国赠款)等发展合作业务;监督检查援外项目实施情况。
(十二)负责全市有关出国经贸展览和国外来安展览业务及相关事宜的组织、协调、监督和管理工作;进行经贸信息的收集、整理、传递和发布工作;联络组织国内外经贸洽谈和技术交流活动;向国内外有关企业和机构提供经贸信息、咨询及资信调查等各类服务。
(十三)负责制定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发展规划,拟订政策,落实中、省有关再生资源回收政策。对经营者实行备案、行业准入工作。引导、规范和扶持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的发展,指导行业自律组织的建立和发展。
(十四)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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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内设机构
按照上述主要职责,市商务局内设3个科室:
(一)政办科(编制4名,科级领导职数1正1副)
负责承办机关党务、政务工作。负责机关各项工作制度的制定和督促实施;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和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负责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办理;负责机关文秘与公文管理、办公自动化、政务信息、宣传、机要、档案、计划生育、安全卫生、接待服务和各类大型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承担机关及直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和干部教育培训等工作;负责局机关财务和资产管理等工作;组织实施目标责任制考核和奖惩工作;承担部门党建、精神文明、纪检监察、党风廉政、信访维稳和工青妇等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二)市场体系建设科(编制2名,科级领导职数1名)
承担牵头协调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相关工作,研究提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工作建议,贯彻执行国家建设社会信用体系的政策法规;推动全市商务领域信用建设,参与组织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商业欺诈等工作;研究拟定全市健全规范流通领域市场体系的政策、规定,促进内外贸结合,建立健全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组织拟订健全规范全市市场体系的政策;推进流通标准化,研究拟定有形市场和无形市场的发展规划,牵头组织规范全市零售企业促销行为;组织制定城乡商业网点规划和市场体系建设规划,规范城乡商业体系建设,指导全市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和城市商业网点规划;推进农村市场和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负责全市“万村千乡”、“家电下乡”、“双百市场”、“农超对接”等工程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按照有关规定依法对典当、拍卖、租赁、直销和旧货流通等特殊流通行业的企业经营资格进行审核和对旧货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积极争取协调政府专项资金投入,培育建设标准化菜市场、农产品市场、大宗产品批发市场;拟订全市会展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协调全市会展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培育龙头企业和品牌展会,培育会展人才,负责全市会展业发展专项资金的申报。
(三)对外贸易合作科(编制3名,科级领导职数1名)
拟订全市对外贸易的规划并组织实施;承办全市进出口企业的备案登记工作;负责进出口商品配额及许可证的协调管理工作;负责协调解决进出口商品运输中出现的重大问题,指导进出口商品质量管理,搞好出口商品基地建设和申报工作,推动创名牌出口商品活动;执行国家有关机电产品和高新技术产品进出口和服务贸易的政策、目录和规章及扶持项目的审报工作;负责办理加工贸易(含来料加工、进料加工)的初审和认定工作;负责本市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案件的产业损害调查工作,建立产业损害机制及产业安全方面工作,负责预警机制监测工作;负责中小企业开拓国际市场工作,做好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项目的管理工作;负责外贸发展促进资金相关项目的申报和初审、上报工作;负责组织全市企业赴境内外参加各类进出口商品交易会;负责全市外贸进出口业务(一般贸易、服务贸易、高新技术贸易)的统计分析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外商投资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指导、管理和协调全市外商投资工作,指导和管理全市对外承包工程、劳务合作等对外经济合作工作;负责审批1亿美元以下外商投资企业的合同、章程的审批及变更相关事宜的审批、备案和批准证书的发放工作;负责1亿美元以上外商投资企业、外商再投资企业、股权并购企业和由部、省级审批的行业投资企业的初审和上报工作;负责全市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牵头工作;负责全市外经企业年检的初审和上报工作;负责国际组织对我市无偿援助项目的使用及援助物资的申报和监管工作;负责全市口岸办的建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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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人员编制
市商务局行政编制13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纪委书记1名;科级领导职数4名(3正1副)。工勤人员(司机)3名。
五、其它事项
(一)市场运行管理办公室(定点屠宰管理办公室)为市商务局下属科级事业单位,事业编制3名,科级领导职数1名,经费财政全额预算。主要承担监测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监测分析重要消费品和重要生产资料的市场供求及价格动态,负责市场预测预警和信息报送;组织实施《生猪屠宰管理条例》,负责全市牲畜屠宰监督管理工作,制定牲畜定点屠宰场设置意见及信息报送、牲畜屠宰证章、标志牌管理等工作;生猪活体、冻体部、省两级储备肉项目的申报及管理工作;负责全市酒类流通(批发、零售、储运)的监督管理工作,研究拟定加强酒类管理的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酒类流通监测体系及酒类商品安全信息系统;指导报废汽车管理工作,负责汽车以旧换新工作,审核报废汽车拆解企业的经营资格,规范汽车市场秩序,负责二手车企业资格审核和监管工作,参与指导市场和各类流通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综合协调重要商品的区域间流通,组织重要生活必需品的紧急调度,负责制定日用生活必需品、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理预案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负责监督管理肉类、食糖等中、省储备商品的收储、投放、轮换、加工及国家储备库建设的相关工作;负责指导全市医药流通行业改革和发展规划的制定,指导医药流通行业发展。
(二)市商贸服务管理办公室为市商务局下属科级事业单位,事业编制3名,科级领导职数1名,经费财政全额预算。主要承担全市商贸服务业(含餐饮业、住宿业)的行业管理工作;组织拟订餐饮、住宿及有关服务业发展规划和行业标准并指导评定;负责商业、服务业从业人员的培训;负责全市商贸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管理工作;推动流通体制改革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指导社区商业发展、流通领域节能降耗工作;拟定成品油流通发展规划和政策,负责成品油批发市场和零售市场的建设及市场运行管理,规范成品油等重要商品流通秩序;负责制定成品油供应中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理预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再生资源、废旧物资回收行业管理工作,推进全市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指导联系商业联合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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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市茧丝绸协调办公室为市商务局下属科级事业单位,事业编制3名,科级领导职数1名,经费财政全额预算。主要承担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茧丝绸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并结合本市实际制定具体政策措施和实施办法;负责制定全市茧丝绸中长期发展规划,汇总编报全市茧丝绸行业统计报表;研究推进全市茧丝绸经营管理体制改革,指导和协调全市茧丝绸生产经营等业务工作;负责全市鲜茧收购单位的资格初审、全市缫丝绢纺企业生产经营资格的申报;会同有关部门整顿蚕茧流通秩序,规范鲜茧收购市场并进行监督、管理;指导和协调全市有关茧丝绸行业项目的申报、实施、验收和管理工作;组织企业开拓国内外市场,实施国家厂丝储备。
(四)市贸促会办公室为市商务局下属科级事业单位,事业编制3名,科级领导职数1名,经费财政全额预算。主要承担省贸促会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积极开展同世界各国及港、澳、台地区经贸界、商协会及有关国际经贸组织的经济技术合作;组织全市出国(境)经贸展览会和我市企业参加在境外举办的经贸展览会和国际展、博览会;进行经贸信息的收集、整理、传递和发布工作;联络组织经贸洽谈和技术交流活动;向国内外有关企业和机构提供经贸信息、咨询及资信调查等各类服务;充分发挥贸促会联系政府和企业的桥梁纽带作用,进一步拓宽对外合作领域;办理市委市政府和省贸促会授权或交办的其它事项。
(五)指导外商协会、商贸行业协会等社团工作。
六、附则
本规定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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