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康市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改革示范县创建活动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 公开目录: | 政府办文件 |
索引号 | 719776475-GK-2010-84255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责任部门 | 市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10年12月23日 |
文号 | 公开日期: | 2010-12-23 17:05 | |
有效性 | 有效 |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康市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改革示范县创建活动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安政办发〔2010〕18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安康市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改革示范县创建活动实施方案(试行)》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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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改革示范县创建活动实施方案(试行)
根据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人口计生局关于深化综合改革建立以县为主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体制机制实施意见的通知》要求,扎实推进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改革,促进新时期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人的全面发展为核心,以综合改革为动力,以体制机制建设为主线,进一步强化县区党委政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职能,完善人口发展的社会管理与公共服务,更好地满足育龄群众的基本需求,促进人口与区域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2010年,启动创建工作,经过5年努力,力争到2015年全市基本建立“统筹协调高效、信息资源共享、服务优质均等、管理完善规范”的长效工作机制,推动人口与计划生育事业健康发展。
二、主要内容
(一)基本原则
以人为本、服务群众的原则。把计划生育家庭得实惠,作为衡量计划生育综合改革成效的重要标准,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满足群众对计划生育、生殖健康的需求。
突出重点、创新机制的原则。把基本建立适应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新机制,作为衡量计划生育综合改革成效的重要条件,通过健全制度和建立长效工作机制,解决人口发展中的矛盾和存在的问题。
统筹发展、协调推进的原则。以统筹解决人口问题、推进人口发展与区域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作为衡量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改革的重要内容,加大对人口数量、素质、结构、迁移等诸多人口问题的解决力度,推进区域人口与经济社会的同步发展。
综合评定、公平公开的原则。把公众评价,作为评估计划生育综合改革成效的重要措施。向群众问计,听群众意见,采取一定形式公开创建方案和结果,把公开和公平贯穿到创建活动中。
(二)创建内容
1、建立统筹协调、综合决策机制。各县区要把建立以县为主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体制机制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督促,解决突出问题。成立以主要领导任组长、相关部门为成员的统筹解决人口问题工作领导小组,有力推动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体制机制工作开展。建立健全联席会议制度,由县委或县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第一召集人,将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任务落实到相关部门,明确推进的重点任务与具体措施。
2、建立人口计生事权与财力相匹配的财政管理机制和稳定增长的投入保障机制。各县区的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费和基层计划生育机构人员配备达到要求,确保每个乡镇人口计生工作达到有实职分管、有办站机构、有两名以上公务员、有村专干和中心户长且报酬实行“一卡通”的“四有”标准,确保计生干部队伍的稳定加强。并在解决计生干部待遇方面出台1-2项实质性举措;干部选拔任用和考核评价机制科学高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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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实现资源整合,信息共享。达到省级人口计生信息化项目县(区)标准,建立人口计生、统计、卫生、公安、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相关部门参与的人口信息网络体系,进一步完善全员人口信息数据库,健全综合性的人口信息管理服务系统,细化各部门管理职责和权限,实现人口信息的定期交换共享、动态监测和科学预测,形成综合管理格局。在县、乡两级建立人口信息公共服务中心,实现多部门一厅式联合办公,向社会公众提供优质、便捷、高效的服务。
4、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要对重大决策中人口因素的影响进行评估,发挥各相关部门的统筹作用,解决城乡统筹工作中出现的人口管理的新问题。要加强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流动人口均等化服务、出生缺陷干预、老龄服务等工作的协调协作机制建设。出生人口性别比平均水平处于正常值范围内;出生人口缺陷干预措施有效,知识普及率达到90%;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实现“一盘棋”工作格局。
5、注重优质服务,人文关怀。将人口计生公共服务网络纳入社会事业发展总体规划,全面实施母亲健康和优生促进工程。县乡服务站要面向健康和亚健康人群,关注育龄妇女婚前、孕前、孕中、产后几个优生服务的关键环节,深入开展婚前健康检查、孕前筛查、孕产期全程服务和出生实名登记等系列化服务,进一步规范健康检查项目,做好患病妇女的治疗工作,健康检查率达到100%,婚前医学检查率达到100%,孕前筛查率达到100%,育龄妇女健康检查首诊治疗率达到90%以上,不断提高育龄妇女生殖健康水平和出生人口素质。
6、注重计划生育家庭利益的维护。各项法定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制度兑现率达到100%;政府及有关部门出台社会经济发展政策要与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相衔接,惠民政策要体现对计划生育家庭的优先优惠,落实好各项计生家庭优惠政策,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导向机制建设。县委、县政府至少制定出台2-3项有利于计划生育家庭的优先优惠政策。
7、注重依法行政、群众自治。建立“权责统一、公开透明、高效便民”的依法行政机制,全面推进“阳光计生”和“诚信计生”,做好基层民主评议和“双评”活动,积极开展“创建人民群众满意基层单位活动”,切实抓好计划生育便民服务大厅建设,无计划生育恶性案件和违法违纪案件发生;开展基层群众自治,健全计划生育群众自治制度,民主决策人口计生事务,民主监督各级政府及其部门履行职责,形成行政管理与基层民主管理之间的有序衔接与良性互动。实行村(居)务公开,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发挥计生协作用,实现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和自我监督。
8、注重人口计生社会舆论宣传。将人口计生宣传教育纳入精神文明建设的总体规划,各相关部门职责明确。乡村人口学校作用发挥良好,有较强的覆盖面、准确性和渗透力。群众性文艺文化活动开展经常,群众婚育观念发生较大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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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创建规划
2010年,石泉县先行创建示范县,从2011年起至2015年,每年选择2个县(区)开展创建,“十二五”末全市基本达到创建标准。各县区要在广泛开展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符合实际的创建工作规划,适时组织开展创建活动。
三、评估程序
(一)申报。每年初,市人口计生局根据工作情况提出创建省、市示范县(区)名单、基本思路,报市委、市政府审批确定后,列入当年县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任务,纳入年度考核。
(二)初评。当年10月20日前,各创建县区进行自查并报市人口计生局。10月底前,市人口计生局严格按照标准对创建县区进行初验,根据初验结果排名,择优推荐上报省人口计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评估。当年11月份,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采取综合评估的方式分别对创建单位进行审核。
(四)命名。对于达到省、市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改革示范县创建标准的,分别由省、市政府予以表彰命名,由省政府予以命名表彰的,省政府奖励20万元;由市政府表彰命名的,市政府奖励5万元。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创建活动是推动构建统筹解决人口问题新体制机制,实现人口与社会、经济、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各县区要以创建活动为契机,不断提高对统筹解决人口问题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理清工作思路,明确目标任务,完善工作措施,切实做到认识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
(二)抓好典型示范。各县、区要认真结合本方案制定配套的实施细则,抓点带面,典型示范,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市统筹解决人口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深入扎实地做好宣传动员工作,积极宣传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改革示范县创建活动和先进典型。人口网站要开辟专栏,及时宣传创建工作的好做法,总结推广好经验,引导创建活动健康发展。
(三)严格考核评估。创建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改革示范县要着眼于全局和可持续发展,突出统筹协调、制度建设、工作绩效,注重实际效果。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确定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改革的重点和突破口。考核评估工作要尊重基层的首创精神,重在探索解决制约工作发展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上下功夫。要严格考核评估标准,宁缺毋滥,正确处理好创建工作与其他工作的关系,做到相互促进、相得益彰。
(四)加强组织领导。要以创建活动总揽人口计生工作全局,积极协调各方力量,督促相关部门履行各自职责,密切合作,形成深化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改革的工作格局。市上将对综合改革示范县创建单位在政策、投入、评优等方面予以倾斜,创造必要的条件和宽松的环境。人口计生部门要明确责任,细化任务,认真落实各项措施,全力抓好创建活动。
公文PDF原件:安政办发〔2010〕183号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康市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改革示范县创建活动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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