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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名称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2011年元旦和春节期间应急值守工作的通知 公开目录: 政府办文件
    索引号 719776475-GK-2010-84256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公开责任部门 市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0年12月28日
    文号 公开日期: 2010-12-28 17:56
    有效性 有效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2011年元旦和春节期间应急值守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2011年元旦和春节即将来临,为认真做好当前应急管理各项工作,确保人民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安定的节日。现就加强2011年元旦和春节期间应急值守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应急值守工作的组织领导
      应急值守工作是各级政府的重要职责和日常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更是确保政府系统有序、高效运转的关键环节。做好2011年元旦、春节期间的应急值守工作,为2011年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开好局、起好步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县区、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应急值守工作的组织领导,要认真研究和部署应急值守工作。要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在岗带班制度,重要岗位实行主副班制度。要严肃值班纪律,要选派得力干部充实值班力量,切实做到任务到岗、责任到人、管理到位,值班人员不得擅离职守。要保证信息畅通,主要领导和分管应急处置工作的负责同志要确保24小时联络畅通。要加强对值班系统设施设备检查和维护,保障正常运行。
      二、反应迅速,认真做好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
      及时报告突发事件信息是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关键。各县区、各部门要认真按照《安康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要求,对于较大以上突发公共事件,事发地政府应急办、有关专项指挥部办公室要如实向市应急办报告,最迟不得超过2小时,不得迟报、谎报、瞒报。对于一些事件本身比较敏感或发生在敏感地区、敏感时间,或可能演化为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信息的报送,不受《突发公共事件分级标准》限制。要进一步拓宽信息报告渠道,加强对倾向性、预警性信息的收集、汇总和分析研判,提高信息报送的及时性和准确性。对紧急、重要事项或重大突发事件的信息要按照规定上报,特别是危害社会安全稳定的重大事件、大规模群体性事件要及时准确上报,同时要做好信息续报工作。市级有关部门在垂直上报突发事件信息时,要先归口市政府,经确认核实,报市政府领导同意后,再行对口上报。
      三、强化措施,认真做好突发事件防范工作
      各县区、各部门要认真落实全市信访、维稳、安全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扎实开展“百日整治”活动。要加强对火灾、低温、暴雪、道路交通事故及重大群体性事件监测预警,完善应急预案,制定防范措施。要认真做好机关、学校、医院等重点部位的安全保卫工作。要积极开展以建筑工程、矿山、天然气管道为重点的风险隐患排查工作,加大整改工作力度,防患于未然。要密切关注本行政区域内社情民意,对影响社会稳定、安全生产涉及敏感事项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及时报告,注意从源头上化解社会影响面大、可能激化和引发群体性事件及极端事件的矛盾纠纷,解决好群众反映强烈的实际问题,严防群众越级上访和非正常群体性上访事件发生。
      四、落实责任,妥善处置各类突发事件
      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行政区域和本部门应急值守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第二责任人,节日期间,各单位领导原则上实行轮休,但要认真落实应急值守工作第一责任人和值班人员的责任,确保发生紧急情况和突发事件能靠前指挥,处置及时。各县区和市公安等单位随时做好处置各类突发事件的准备工作,遇有突发事件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启动相关应急预案,认真做好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各县区和市级各部门应急管理机构要做好信息和舆情的研判、核实工作,反馈处置意见和建议。同时做好各县区、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工作,在信息资源、物资装备、救援队伍的指挥调度以及抢险救援各环节形成合力。
      各县区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将各单位的应急值守安排于12月31日前报送市政府办公室,认真做好领导带班和应急值守工作,市政府办将在元旦和春节期间采取不同形式检查抽查,对未按要求领导带班、坚守岗位、报送信息和对突发事件处置不力的及时予以通报。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公文PDF原件:安政办传〔2010〕25号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2011年元旦和春节期间应急值守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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