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全市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的通知 | 公开目录: | 政府办文件 |
索引号 | 719776475-GK-2011-84263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责任部门 | 市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11年01月07日 |
文号 | 公开日期: | 2011-01-07 17:01 | |
有效性 | 有效 |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全市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省政府部署,市政府决定从现在起至2011年3月,在全市集中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为加强对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保证各项任务落到实处,现决定成立全市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一、主要职责
负责领导全市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推动建立长效工作机制;督促检查各地各部门专项行动落实情况;督办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重大案件。
二、成员名单
组 长:张全明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唐安庵 市政府办纪检组长
郑小东 市商务局局长
卢 涛 市科技局副局长
成 员:吕正勇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孟 平 市发改委副主任、重点项目办主任
王晓强 市工信局副局长
何甫强 市公安局副局长
张思成 市监察局副局长
郭迪富 市司法局副局长
周庆意 市财政局副局长
刘 虎 市农业局副局长
陈 庆 市林业局副局长
周传恩 市文化文物广电局(新闻出版局)副局长
何 涛 市卫生局副局长
洪国辉 市地税局副局长
吴高顺 市工商局纪检组长
李永基 市质监局副局长
周孝斌 市政府法制办副主任
王长国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副局长
邱 燕 市国税局副局长
冯 康 市法院副院长
史洪喜 市检察院副检察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局,办公室主任由郑小东同志兼任。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一月七日
公文PDF原件:安政办字〔2011〕3号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全市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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