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表彰奖励2010年度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先进单位的通报 | 公开目录: | 政府办文件 |
索引号 | 719776475-GK-2011-84276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责任部门 | 市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11年02月15日 |
文号 | 公开日期: | 2011-02-15 10:08 | |
有效性 | 有效 |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表彰奖励2010年度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先进单位的通报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安政办字〔2011〕10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2010 年,各县区人民政府和市直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关于保障性住房的决策部署,全面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保障性住房建设,使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条件得到进一步改善。全年开工建设廉租住房37.5万平方米,11193户低收入家庭得到住房保障,超额完成了全市保障性住房年度目标任务,让家庭住房困难的广大群众得到了实惠。
根据《市政府2010年城镇廉租住房制度建设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规定,经考核评比,市政府同意,授予石泉县人民政府等8个单位2010年度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一等奖,各奖励人民币20万元;授予平利县人民政府等4个单位2010年度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二等奖,各奖励人民币15万元;授予白河县人民政府等4个单位2010年度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三等奖,各奖励人民币10万元。奖励资金从市廉租房专项资金中列支,主要用于保障性住房工作经费支出。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单位珍惜荣誉,再接再厉,认真总结经验,进一步加大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不断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难的实际问题。全市各级各部门要以先进单位为榜样,加强领导,强化措施,扎实工作,不断完善保障性住房体系,加快建设城镇保障性住房步伐,为改善民生,加快安康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附:2010 年度全市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先进单位名单
2010 年度全市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先进单位名单
一等奖(8个)
石泉县人民政府宁陕县人民政府市住建局(城投公司)
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国土局(土地统征中心)
市规划局市房管局
二等奖(4个)
平利县人民政府紫阳县人民政府旬阳县人民政府
汉滨区人民政府
三等奖(4个)
白河县人民政府岚皋县人民政府镇坪县人民政府
汉阴县人民政府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二月十二日
公文PDF原件:安政办字〔2011〕10号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表彰奖励2010年度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先进单位的通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点击我为您语音播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