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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名称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表彰奖励2010年度城乡建设规划工作先进单位的通报 公开目录: 政府办文件
    索引号 719776475-GK-2011-84278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公开责任部门 市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1年02月15日
    文号 公开日期: 2011-02-15 10:25
    有效性 有效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表彰奖励2010年度城乡建设规划工作先进单位的通报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安政办字〔2011〕1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2010年,各县区人民政府和市直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统筹城乡建设,实施突破发展的决策部署,不断加强城乡规划和建筑行业管理,引领城镇建设加快推进,城镇功能不断完善,城镇面貌逐步改善,在推进城乡统筹协调发展、抗洪救灾和灾后重建等方面做出了积极贡献,为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条件。经考核评比,市政府同意,授予石泉县人民政府等6个单位“2010年度规划编制和管理先进单位”荣誉称号;授予汉滨区人民政府等5个单位“2010 年度恢复重建规划工作先进单位” 荣誉称号;授予旬阳县人民政府等4个单“2010 年度建筑业发展和质量安全管理先进单位”荣誉称号,并分别奖励人民币2万元,奖励资金从城市维护费中列支。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单位进一步发扬成绩,再接再励,在今后的工作中再创佳绩。全市各级各部门要以先进单位为榜样,加强领导,扎实工作,不断加强城乡规划、建筑业发展和建筑施工质量安全的管理,引领城乡统筹发展,积极构建城镇体系,为加快城镇化进程,实现安康经济社会跨越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附:安康市2010 年度城乡建设规划工作先进单位名单

    安康市2010年度城乡建设规划工作先进单位名单

      一、规划编制和管理先进单位(6个)
      石泉县人民政府
      汉阴县人民政府
      白河县人民政府
      宁陕县人民政府
      镇坪县人民政府
      高新区管委会

      二、恢复重建规划工作先进单位(5个)
      汉滨区人民政府
      岚皋县人民政府
      紫阳县人民政府
      平利县人民政府
      市城乡建设规划局

      三、建筑业发展和质量安全管理先进单位(4个)
      旬阳县人民政府
      汉滨区人民政府
      平利县人民政府
      岚皋县人民政府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二月十二日


    公文PDF原件:安政办字〔2011〕12号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表彰奖励2010年度城乡建设规划工作先进单位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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