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表彰奖励2010年度城乡建设规划工作先进单位的通报 | 公开目录: | 政府办文件 |
索引号 | 719776475-GK-2011-84278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责任部门 | 市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11年02月15日 |
文号 | 公开日期: | 2011-02-15 10:25 | |
有效性 | 有效 |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表彰奖励2010年度城乡建设规划工作先进单位的通报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安政办字〔2011〕1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2010年,各县区人民政府和市直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统筹城乡建设,实施突破发展的决策部署,不断加强城乡规划和建筑行业管理,引领城镇建设加快推进,城镇功能不断完善,城镇面貌逐步改善,在推进城乡统筹协调发展、抗洪救灾和灾后重建等方面做出了积极贡献,为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条件。经考核评比,市政府同意,授予石泉县人民政府等6个单位“2010年度规划编制和管理先进单位”荣誉称号;授予汉滨区人民政府等5个单位“2010 年度恢复重建规划工作先进单位” 荣誉称号;授予旬阳县人民政府等4个单“2010 年度建筑业发展和质量安全管理先进单位”荣誉称号,并分别奖励人民币2万元,奖励资金从城市维护费中列支。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单位进一步发扬成绩,再接再励,在今后的工作中再创佳绩。全市各级各部门要以先进单位为榜样,加强领导,扎实工作,不断加强城乡规划、建筑业发展和建筑施工质量安全的管理,引领城乡统筹发展,积极构建城镇体系,为加快城镇化进程,实现安康经济社会跨越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附:安康市2010 年度城乡建设规划工作先进单位名单
安康市2010年度城乡建设规划工作先进单位名单
一、规划编制和管理先进单位(6个)
石泉县人民政府
汉阴县人民政府
白河县人民政府
宁陕县人民政府
镇坪县人民政府
高新区管委会
二、恢复重建规划工作先进单位(5个)
汉滨区人民政府
岚皋县人民政府
紫阳县人民政府
平利县人民政府
市城乡建设规划局
三、建筑业发展和质量安全管理先进单位(4个)
旬阳县人民政府
汉滨区人民政府
平利县人民政府
岚皋县人民政府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二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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