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县区政府和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进行新闻专访的通知 | 公开目录: | 政府办文件 |
索引号 | 719776475-GK-2011-84281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责任部门 | 市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11年02月19日 |
文号 | 公开日期: | 2011-02-19 11:15 | |
有效性 | 有效 |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县区政府和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进行新闻专访的通知
安政办发〔2011〕1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安康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中省驻安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狠抓落实工作大会精神,营造真抓实干、狠抓落实的舆论氛围。市政府决定从2月21日起,由安康日报社、安康电视台、安康人民广播电台、市政府网站开办专栏,对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贯彻落实工作进行集中宣传报道。通知如下:
一、本次专访实行集中采访录制,时间安排为2月21日到2月25日,采访地点在安康电视台录制厅,安康日报社、安康电视台、安康人民广播电台、市政府网站安排记者集中采访,合理安排刊登、播出时间。
二、专访时间安排。2月21日,汉滨区、汉阴县、高新区和市发改委、工信局主要负责同志接受专访;2月22日,石泉县、宁陕县、紫阳县和市农业局、林业局、国土局主要负责同志接受专访;2月23日,岚皋县、平利县、镇坪县和市旅游局、招商局、商务局主要负责同志接受专访;2月24日,旬阳县、白河县和市交通局、规划局、住建局、双创办主要负责同志接受专访;2月25日,市教育局、人社局、民政局、卫生局、扶贫局、公安局、文广局、财政局、水利局主要负责同志接受专访。当天具体采访时间由县区、部门与安康电视台衔接。
三、各县区人民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主要领导要按照统一的时间安排接受采访,不得由副职代替接受采访。确因故不能按时接受采访的,要提前1天与安康电视台衔接变更采访时间。
四、各县区、各有关部门和安康日报社、安康电视台、安康人民广播电台、市政府网站要相互加强沟通衔接,围绕落实《2011年重点工作目标责任书》,制定切实可行的宣传方案和采访提纲,确保专访报道内容重点突出,目标明确,措施具体。
五、安康日报社、安康电视台、安康人民广播电台、市政府网站要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根据各自新闻报道方式特点,组织好本次专访活动。同时,由各新闻单位自行安排时间,围绕抓落实工作重点,对其他部门和中省驻安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专访。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二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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