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安康市人民政府 > 政府信息公开 > 正文内容
    文件名称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政府性债务审计工作的通知 公开目录: 政府办文件
    索引号 719776475-GK-2011-84287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公开责任部门 市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1年03月02日
    文号 公开日期: 2011-03-02 10:17
    有效性 有效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政府性债务审计工作的通知

    安政办发〔2011〕1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加强地方性债务管理、建立规范的举债融资机制、有效防范和化解潜在风险,国务院部署了政府性债务审计工作,省政府办公厅转发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地方政府性债务审计工作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1〕6号),为切实配合上级审计部门做好政府性债务审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特作如下通知:
      一、要高度重视政府性债务审计工作。此次开展的政府性债务审计工作,是中、省部署的一项重要审计任务,旨在摸清当前各级政府性债务的规模、结构、类型、成因和管理等基本情况。通过对各级政府性债务的审计,为中央决策提供重要参考,同时促进地方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实现科学发展。
      二、要做好服务保障工作。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确定一名主管领导和抽调相关工作人员,协调配合做好专项审计工作。各级财政、审计、发改、交通、城建、教育、卫生等部门和有关金融机构要加强与审计机关的协调配合,如实、客观、完整地提供资料和数据,为深入细致地开展审计工作提供人力、物力和财力保障。
      三、要做好县区审计工作。按照中省的部署安排,省审计厅负责对市本级政府性债务进行审计,由市级审计部门负责对所属县区的政府性债务进行审计。各级审计机关要严格按照上级的审计工作方案和纪律要求,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务必在3月底前完成政府性债务审计工作。

      附:1、国务院制定的地方政府性债务审计工作方案
        2、地方政府性债务审计相关概念的说明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O一一年三月一日

    公文PDF原件:安政办发〔2011〕16号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政府性债务审计工作的通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下午好!我是安安
    点击我为您语音播报
    切换
    下午好!我是安安
    点击我为您语音播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