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0年应急管理信息报送情况的通报 | 公开目录: | 政府办文件 |
索引号 | 719776475-GK-2011-84288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责任部门 | 市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11年03月02日 |
文号 | 公开日期: | 2011-03-02 11:11 | |
有效性 | 有效 |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0年应急管理信息报送情况的通报
安政办函〔2011〕1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全市应急管理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安政办函[2010]58号)要求,现将2010年全市应急管理信息报送工作情况通报如下:
一、信息报送情况
各县区政府办公室、市直有关部门高度重视,按照要求由专职领导负责信息报送工作,确定专职应急管理信息报送员,及时反映了我市应急管理工作动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应急演练、科普宣教等方面情况。尤其是在我市7.18、7.24抗洪救灾工作中,各县区政府、市直有关部门及时统计上报灾情信息,宣传报送抗洪救灾工作动态和先进感人事迹,对取得抗洪救灾全面胜利发挥了重要作用。岚皋、白河、镇坪、石泉等县和市交通局、安监局、应急办等部门和单位超额完成报送任务,有力地促进了我市应急管理工作。据统计,2010年全市共报送应急管理信息347条,其中被市政府办公室采用313条,被省政府应急管理网站采用217条。市应急办被省应急办评为信息报送先进单位,石泉县政府办张宏亮、白河县政府办何祥友、镇坪县政府办刘璞、岚皋县政府办周春晖4名同志被省应急办评为优秀信息员。
二、存在问题
一是个别单位对应急管理信息报送工作不够重视。已分配的登录用户名中,个别单位报送信息极少,充分反映其对应急管理工作不重视,工作落实不力。
二是部分单位未按时完成报送任务。市政府办要求各县、区政府每月向市应急办报送应急信息不得低于4条,市直各部门每月向市应急办报送应急信息不得低于2条。但还有一部分县区和部门没有完成任务,报送数量与规定任务差距较大。
三是报送信息总体质量不高。所报送的信息形式单一,主题不够鲜明,采用率低,市政府办采用率为90%,省应急办采用率为63%;信息重动态、轻预案;重安排、轻演练;重宣教、轻研究;重文字、轻图像;不能全面准确反映各县区和有关部门应急管理工作情况。
三、今年工作要求
一要进一步加强应急管理信息报送工作。省、市应急管理网站的开通,是完善应急管理工作的重要环节,是开展应急管理知识教育,体现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手段。做好应急管理信息报送工作,对加大应急管理科普宣教,提高公众应急能力具有十分重要意义。各县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应急管理信息报送工作,切实实行领导责任制,应急办主任亲自负责,狠抓落实,确定专职信息报送员,加强对应急管理工作人员培训,充实应急管理信息报送工作力量,建设高素质的信息报送工作队伍。
二要提高应急管理信息报送数量。今年每县区每月向市应急办报送的应急管理信息不得少于12条,市直部门每月不得少于6条(任务量是2010 年的3倍)。市政府办公室对省应急管理网站采用的信息每条奖励20元,对《陕西省应急管理工作情况》采用的信息和有关领导批示的信息每条奖励40元。
三要不断提高应急管理信息报送质量。各县区、市直有关工作部门要择取优秀题材,将各应急管理工作最新动态、应急预案、应急演练、政策法规、典型案例、科普宣教、理论研究积极上报市应急管理办公室;各单位要严格把关文字审核,努力提高信息质量,做到图文并茂,争取更多信息通过省应急办审核,充分展现我市应急管理工作的良好局面。
四要努力拓宽信息报送单位范围。目前,全市10县区和12个市直部门注册了用户名并进行了专业培训,其他没有进行培训和注册用户名的单位请及时与市应急管理办公室联系,我办将根据单位实际情况进行培训并分配单位登录用户名。
附:2010 年全市应急管理信息报送采用和积分情况统计表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O一一年二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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