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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 |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2010年度市级计划生育新农村建设示范村给予表彰的通报 | 公开目录: | 政府办文件 |
索引号 | 719776475-GK-2011-84293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责任部门 | 市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11年03月21日 |
文号 | 公开日期: | 2011-03-21 15:15 | |
有效性 | 有效 |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2010年度市级计划生育新农村建设示范村给予表彰的通报
安政办字〔2011〕17号
2010年,各县区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口计生委《关于开展创建计划生育新农村新家庭活动意见的通知》(陕政办发〔2006〕57号)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全市开展创建计划生育新农村新家庭活动的通知》(安政办发〔2006〕89号)精神,扎实开展计划生育新农村建设示范村创建活动,切实加强村级人口计生管理和服务网络建设,不断改善村容村貌,深入宣传人口计生政策,开展多种形式计生服务活动,严格落实各项计生优惠政策,扎实推进依法管理和群众自治,有力地推动了农村经济社会建设和人口计生工作全面发展,提高了村级人口计生工作水平。
根据各县区自查推荐,市上综合评估验收,决定授予汉滨区新城办事处木竹村等20个村“2010年度市级计划生育新农村建设示范村”称号,各奖给计算机1台(套)。希望受表彰的计划生育新农村建设示范村进一步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巩固创建成果,积极倡导婚育新风,充分发挥家庭和村级功能,大力发展农村经济,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实现富裕群众目标。各县区要加快创建步伐,完善村级管理制度,加强群众自治,规范服务管理,提升基层基础工作质量,加快建立统筹解决农村人口问题的长效机制,为推动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再上新台阶做出更大贡献。
附:2010 年度市级计划生育新农村建设示范村名单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三月十四日
公文PDF原件:安政办字〔2011〕17号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2010年度市级计划生育新农村建设示范村给予表彰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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