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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名称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 公开目录: 政府办文件
    索引号 719776475-GK-2011-84297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公开责任部门 市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1年04月07日
    文号 公开日期: 2011-04-07 16:05
    有效性 有效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

    安政办发〔2011〕3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
      为巩固我市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成果,建立政府机关坚持使用正版软件长效机制,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0〕47号)和《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陕政办函〔2010〕254号)精神,现就切实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作如下通知:
      一、进一步增强知识产权意识,坚持政府机关带头使用正版软件。软件产业是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的基础性、战略性产业,保护和使用正版软件,清理和抵制盗版软件是促进软件产业健康发展的重要保证。各级政府机关带头使用正版软件,有利于在全社会形成尊重知识、保护知识产权的良好环境,对于树立政府机关良好形象,促进智力成果应用具有重要意义。各级各部门都要把推广使用正版软件作为坚持依法行政、改进机关作风的重要内容,予以高度重视,严格监督管理。
      二、认真落实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的规定。各级政府机关购买计算机办公设备必须符合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的要求,各单位更新计算机操作系统软件必须使用正版产品。市、县区新闻出版和政府信息化管理部门要加强对计算机预装操作系统的监督管理,确保正版软件的推广使用,抵制各类盗版软件,努力保护知识产权。
      三、积极开展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专项检查。各级政府机关要对本单位使用正版软件情况进行一次全面自查,重点自查办公软件、杀毒软件使用情况。凡使用非正版软件的,必须在5月底前整改完毕。各部门、各单位购置、更换计算机办公设备时,必须同时安排必要的软件购置资金,确保硬、软件同步配套使用,充分发挥计算机功能作用。要认真落实国有资产管理有关规定,将购置使用的各类软件同其他实物资产一样逐版登记,有效管理。其他国家机关使用正版软件的自查整改工作参照政府系统进行。

    [NextPage]

      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使用正版软件自查整改情况请于6月底前报市文广局。在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自查整改的基础上,市政府将于7月份从市直有关部门抽调力量,组成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专项检查组,对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正版软件使用情况进行实地检查。重点是:(1)县区、部门、单位推广使用正版软件工作责任落实情况;(2)正版软件采购、经费保障及软件资产管理和制度建设情况;(3)自查发现问题整改情况。检查结果通报全市,对存在的问题责令限期整改,对因使用非正版软件造成重大影响的,依法依规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
      四、加强组织领导,保证正版软件顺利推广使用。为切实加强对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由邹顺生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陈扬斌、市财政局副局长马勇、市工信局副局长卢浩、市公安局副局长张明、市商务局副局长吕国际、市文广局副局长周传恩、市工商局副局长赵国利、市政府发展研究中心主任刘明泰为成员的安康市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文广局,周传恩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政府机关推广使用正版软件日常协调工作;负责组织全市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检查活动;督促整改存在问题,按期上报检查整顿情况。

      附:1、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自查统计表;
        2、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汇总表。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四月六日
     

    公文PDF原件:安政办发〔2011〕33号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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