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通村公路示范路创建工作的通知 | 公开目录: | 政府办文件 |
索引号 | 719776475-GK-2011-84303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责任部门 | 市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11年04月22日 |
文号 | 公开日期: | 2011-04-22 17:20 | |
有效性 | 有效 |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通村公路示范路创建工作的通知
安政办发〔2011〕4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近年来,各级、各相关部门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抢抓农村公路建设历史机遇,全力加快通村水泥路建设,全市建成通村水泥路1万余公里,但受资金等多方面因素制约,一些通村水泥路还有许多地方需要完善,加之去年“7.18”特大暴雨洪水灾害的袭击,许多通村水泥路还没有恢复到灾前水平。为切实加强通村公路养护管理,进一步巩固通村水泥路建设成果,市政府决定通过三年努力,把全市的通村水泥路全部创建为示范路。为确保创建工作尽快全面展开,创建目标如期实现,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示范路创建的重要意义。创建通村公路示范路既是创建全国农村公路示范市的重要内容,也是改善农村交通基础条件,全面提升养管服务水平,大力发展通村客货运输,方便农民群众便捷出行,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加快发展的重要举措。今年以来,各级、各有关部门按照市政府统一部署,相继启动了通村公路示范路创建工作。但由于种种原因,创建工作总体进展不理想,个别县创建工作严重滞后,影响了全市创建工作的整体进程。各级、各相关部门一定要进一步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到通村公路示范路创建的重要意义,紧紧围绕创建目标,强化措施,加快进度,狠抓落实,确保创建任务顺利完成。
二、明确责任,切实加强创建工作领导。通村公路示范路创建工作的主体是县区政府,市政府将创建工作纳入对县区工作考核内容。各县区政府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迅速成立由分管县区长负责、相关部门具体实施的工作机构,按照全市创建通村公路示范路的统一要求,结合本县区实际,分解创建任务,制定创建方案,层层夯实责任,迅速推动创建工作有序开展。
三、多措并举,千方百计落实创建资金。通村公路示范路创建,资金落实是关键。各级要想方设法、多渠道筹集创建资金。为确保创建工作顺利推进,创建资金市、县区按1:1比例分担,市上按1万元/公里标准给予奖补,各县区政府一定要按相应比例,足额安排创建资金。年终市交通运输局按验收合格里程拨付创建资金,县区创建资金未落实的,市上奖补资金不予拨付。
四、强化督查,按标准如期完成创建任务。全市创建工作的组织实施和技术指导由市交通运输局负责,要组织精干技术力量督促县区严格坚持创建标准,加快创建进度,确保示范路创建工作如期完成。各县区每季度末要将创建工作进展情况报市交通运输局汇总后予以通报。市政府督查室会同市交通运输局适时组织督促检查,对工作不力的县区要予以通报批评,严重滞后的,要按有关规定实施问责。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四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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