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关于在防汛工作中切实做好危险地带群众提前安全转移的紧急通知 | 公开目录: | 政府办文件 |
索引号 | 719776475/2017-0144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责任部门 | 市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11年06月23日 |
文号 | 公开日期: | 2011-06-23 09:08 | |
有效性 | 有效 |
关于在防汛工作中切实做好危险地带群众提前安全转移的紧急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
我市独特的气候和地质条件,在汛期极易发生山洪、滑坡、泥石流等山地灾害。为全面做好全市防汛工作,千方百计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现就切实做好危险地带群众提前安全转移工作作如下紧急通知:
一、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群众避险转移工作政治责任感。认真做好防灾避灾工作是各级人民政府和广大党员干部义不容辞的政治责任,是落实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理念的具体体现。全市各级各部门都要认真总结、深刻汲取我市历次防汛和抗御山洪地质灾害经验教训,切实明确“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的思想认识,贯彻落实“生命至上、安全第一”方针,以确保人民生命安全为第一目标,把组织群众避险安全转移作为防汛工作的核心环节认真抓好,在灾害发生前,坚决有效地将处于危险地带的群众提前转移到安全场所,全力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二、摸清底数,多种方式实施避险转移。各县区要在准确掌握既有普查数据的基础上,以乡镇为单元,对处在山洪以及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隐患点人员;处在高陡边坡等危险地带或危房(校舍)人员;处在可能发生险情库塘、尾矿坝下游人员;处在河道滩地各类临时居住人员、工程建设施工人员和水域作业人员;处在受江河洪水威胁的城镇居民;以及其他需要避险转移人员进行一次全面摸底调查,做到村不漏户、户不漏人,登记造册、建库立档,实行动态管理。对需要避险转移的对象,一是要结合当前正在实施的陕南移民搬迁安置工程,通过集中安置、进城落户、入镇定居、投亲靠友等形式,优先搬迁安置居住在危险地带和危房中的群众。在实施移民搬迁安置工程中,要科学选址,坚决避免在安置区出现新的灾害隐患;对已列入今年灾后恢复重建和移民搬迁安置计划的群众,汛期要组织搬迁户在新址搭建临时住房度汛避险。二是要积极组织就业转移。引导、鼓励居住在危险地带、危房中的农户举家外出务工避险。三是要实施汛期过渡性转移。对鳏寡孤独、老弱病残、留守家庭、特困户、五保户等没有或缺乏撤离能力、自救能力的特殊人群,在汛期由乡镇、村组通过落实投亲靠友、集中供养、贴户托管等措施在汛前提前转移到安全场所。四是要认真做好临雨、临汛、临灾提前转移。各县区、各乡镇要根据雨情、水情信息和防汛预警指令,果断指挥,提早组织危险地带群众安全转移,避险转移行动要抢在险情发生以前,注意尽量避免夜间进行。要耐心细致地做好群众稳定工作,善始善终做好撤离群众的组织管理,坚决制止灾情预警解除前,转移群众擅自返回原地居住。
三、高效组织,有序进行。要不断巩固完善“乡自为战、预警到户、责任到人”的山洪灾害防御机制,扎实推进基层防汛减灾组织体系和防灾减灾能力建设。全市各级气象、水文、国土等部门要切实加强对雨情、水情、山洪地质灾害的实时监测,千方百计提高预报精准度和时效性,为科学决策提供依据。各级防汛部门要及时收集雨情、水情信息,加强会商分析,研判险情和灾害发展趋势;各县区政府要及时发布雨情、水情信息,周密部署,科学决策,有力指挥。各乡镇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坚持乡自为战,快速反应,果断处置,及时组织群众安全有序提前转移。在避险转移工作中,要全面掌握避险转移对象基本情况,逐户落实避险转移方式、时间、路线、地点。要充分利用机关单位、学校、敬老院等安全场所安置转移群众,确保转移群众有住处、有饭吃、有水喝、有衣穿、有病能够及时医治。要逐户落实包抓责任人,对鳏寡孤独、老弱病残和留守儿童要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包抓,确保他们能够及早转移到安全场所。要加强社会治安管理,确保防汛避险转移区域社会稳定、人心安定。
四、广泛宣传,有效保障。避灾转移是一项群众工作,必须广泛发动群众。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短信等媒体,扎实深入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防汛减灾警示宣传教育活动,切实增强群众防汛避灾意识和逃生自救能力。各级水利、防汛、气象、水文、广电、电信等部门,要加快山洪灾害非工程措施建设,整合雨情水情监测预警信息系统,充分发挥防汛预警信息平台和广电通讯网络功能作用,有效破解信息传递“最后一公里”难题,把预警到户措施落到实处,实现防汛预警信息全覆盖。各级财政、民政等部门要认真落实村组干部补助待遇,调动他们带领群众做好防汛避灾工作的积极性,对重点困难人群实施救济保障,确保临险群众搬得出、稳得住。
当前,我市防汛防灾工作已进入关键时期,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防汛防灾工作,把避险转移作为当前防汛工作的核心环节和关键措施,实行领导包联机制,层层夯实责任,搞好工作衔接;要进一步严明工作纪律,严阵以待,坚决做到有令必行,有行必果,将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到实处,全力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为加强对避险转移工作的检查指导,市政府将于近期抽调干部分赴县区、乡镇开展专项督导工作。
(此件请各县区政府速转发所辖各乡镇、办事处)
二〇一一年六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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