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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名称 关于2011年继续为全市残疾人做好十件实事的通知 公开目录: 政府办文件
    索引号 719776475-GK-2011-84311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公开责任部门 市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1年06月24日
    文号 公开日期: 2011-06-24 09:36
    有效性 有效

    关于2011年继续为全市残疾人做好十件实事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坚持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维护弱势群体权益,有力地推动了社会文明、促进了社会和谐。特别是在残疾人工作方面,从残疾人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坚持每年办好十件实事,努力为他们创造更好的生产生活条件。经过全市上下的共同努力,全市残疾人生存状况有了明显改善,生活质量和水平明显提高。为了让残疾人更多地分享发展成果,促进残疾人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推进和谐安康建设,市政府决定今年继续为残疾人办好十件实事。
      一、加强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多形式多渠道对2500名城镇和农村残疾人进行职业技能和实用技术培训。
      二、扶持残疾人发展生产。由残联牵头,会同扶贫部门扶持250户贫困残疾人发展生产和自主创业。抓好市县残疾人扶贫基地建设,扩大基地辐射带动作用。
      三、改善农村贫困残疾人住房条件。由市住建部门负责,在农村危房改造工程中安排270户计划,市残联按每户再补助3000元,帮助贫困残疾人改善住房条件。
      四、巩固全国白内障无障碍市创建成果。全市今年完成白内障复明手术1100例以上,由市残联负责落实600例,由市卫生部门负责落实500例以上,确保发现一例,复明一例,巩固“全国白内障无障碍市”成果。
      五、实施贫困残疾儿童康复服务项目。为100名贫困聋人免费配发助听器,为22名贫困肢残患者免费实施矫治手术,为15名脑瘫儿童和10名智残儿童实施康复训练。开展残疾预防和早期干预工作,重点对孕产妇和0-6岁儿童进行残疾筛查,对新婚育龄妇女和0-6岁儿童家长开展残疾预防和早期康复知识教育,提高残疾预防意识。
      六、实施残疾人个性化辅助器具适配项目。为200名贫困肢残患者免费装配假肢,改善肢残患者行走功能。启动实施残疾人个性化辅助器具适配试点,为300名残疾人适配个性化辅助器具。
      七、实施残疾学生助学项目。对300名贫困残疾中、小学生进行资助。对今年考入大中专院校应届贫困残疾学生,按本科学生每人3000元、专科学生每人2000元、中专学生每人1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资助。
      八、为智力残疾人、精神残疾人和其他各类重度残疾人实施“阳光家园计划”和医疗救助项目。对500名智力残疾人、精神残疾人和其他各类重度残疾人实施“阳光家园居家托养计划”,通过集中托养、日间照料、居家安养等方式,为其提供生活照料、职业康复等服务。为700名贫困精神病患者实施特别救助;进一步落实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民政医疗救助办法,对1300名精神病患者实施有效康复治疗。
      九、建设残疾人“温馨家园”。按照市、县区1:1配套(其中汉滨区5.25万元,汉阴县4.25万元,石泉县4万元,岚皋县4万元)的办法,在7个镇、8个社区、10个行政村创建残疾人“温馨家园”,改善残疾人服务设施,开展扶残助残活动。对全市161个乡镇、113个社区残疾人专职委员按每人每月50元标准给予工作补贴,县区要按1:3配套,确保残疾人专职委员每人每月200元工作补贴落实到位。
      十、做好残疾人维权服务工作。市、县区成立残疾人法律维权援助中心,做好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及时有效地为残疾人提供维权服务和法律救助。
      各县区、各部门要站在践行科学发展观、促进社会和谐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残疾人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紧密结合各自实际,千方百计帮助残疾人解决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尽心尽力为残疾人办实事、解难事,使广大残疾人切实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温暖,促进我市残疾人事业在新的起点上加快发展。

    二〇一一年六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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