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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名称 关于开展“企业一套表”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 公开目录: 政府办文件
    索引号 719776475/2017-0144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公开责任部门 市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1年07月25日
    文号 公开日期: 2011-07-25 16:38
    有效性 有效

    关于开展“企业一套表”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转变统计数据生产方式,提高统计工作效率和统计数据质量,国家统计局决定在全国推行“企业一套表”改革,今年确定在陕西省进行改革试点。按照全省实施“企业一套表”改革工作部署,市政府决定在全市开展“企业一套表”改革试点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深刻认识,高度重视“企业一套表”改革工作
      开展“企业一套表”改革,就是把我国长期实行的统计部门按国民经济各行业分别向企业布置统计报表,再层层上报统计数据,改为统计部门只向企业布置一套统计报表,由企业通过网络直接向国家统计局数据中心报送数据,各级统计部门在线审核、查询及汇总处理统计数据。这是我国统计方法制度和工作机制的深刻变革,是统计调查流程和数据产生的系统再造,有利于减少中间环节,提高生产过程的透明度与可控性,保证统计数据的客观真实;有利于避免统计任务的多头布置、调查单位重复填报,减轻调查单位统计负担;有利于统一规范数据采集、处理、汇总工作流程,提升政府统计科学化、信息化水平。开展“企业一套表”改革对于推动统计建设和发展,有效发挥政府统计在宏观调控和社会管理中的基础性作用,更好服务科学发展、富民强市具有重要意义。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企业一套表”改革试点工作,切实加强和推进改革工作,强化责任意识,确保我市“企业一套表”改革试点工作顺利推进。
      二、明确重点,切实抓好“企业一套表”改革工作
      “企业一套表”改革试点工作分三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为2011~2012年,以规模以上工业、限额以上批零住餐业、资质以上建筑业和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以上简称“三上”企业,下同)为主推行“企业一套表”。
      第二阶段为2013年,全国各行业“三下”抽样调查企业全部纳入“企业一套表”。
      第三阶段为2014~2015年,在全社会实施“企业一套表”。
      今年,“企业一套表”改革试点的任务是要实现“三上”企业通过互联网直接向国家统计数据处理平台报送原始数据。今年6月份全面启动改革试点,8月份上报6月、7月及一、二季度数据,2011年统计年报“三上”企业必须全面正式实施“企业一套表”。
      三、加强领导,确保“企业一套表”改革试点顺利开展
      我市“企业一套表”改革时间紧,任务重,面临着不少困难和问题,有的企业人员配备不足,素质不高,数据上报的设备与网络不具备条件,还不能适应“一套表”改革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切实把握“企业一套表”改革重点,科学谋划、精心组织,确保完成“企业一套表”改革试点任务。
      (一)各县区政府和高新区管委会要把“企业一套表”改革试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对本辖区内的改革工作负总责。要确定一名政府领导专门负责“企业一套表”改革工作,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共同抓好“企业一套表”改革。各县区政府要组织本辖区相关企业积极参加“企业一套表”改革试点,督促企业设置统计机构,配备统计人员及与“企业一套表”工作相适应的计算机设备和网络环境;加强各项统计基础工作,健全统计原始记录,建立统计台账。
      (二)各级编办、民政、工商、质监、地税、国税等部门必须每季度向同级统计部门按时提供新设立、注册、登记、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进行税务登记的所有企业名单及详情,并由统计部门逐级上报审定进入国家基本单位名录库,纳入“企业一套表”报送范围。
      (三)各级工业、贸易、建筑业、房地产等主管部门要会同当地工商、质监等部门负责为“三上”企业中的“非企业法人”做好在当地工商登记、注册及企业法人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办理工作,确保现有的“三上”企业各项资料齐全,在试点上报时能全部纳入统计。
      (四)各级工业、贸易、建筑业、房地产业主管部门要负责做好对“三上”企业网报前的数据审核工作,对在边远地区的矿山、贸易等企业可会同所在辖区镇、办统计站人员共同审核。对少数暂不具备联网直报条件的调查单位(企业),可委托相关部门和社会中介机构进行网络代报,委托企业除对上报数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外,还必须向所在地的县区统计局(或其他接受基层表的统计机构)报送纸介质报表(签名、印章齐全)。
      (五)各级统计部门要做好实施“企业一套表”改革试点的宣传工作,加强业务指导和工作督查。按照全省统一部署做好改革试点工作。加强工作协调和业务培训力度,及时向政府报告改革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监督企业认真扎实做好“企业一套表”改革试点各项工作,严格执行《统计法》及国家《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依法查处“企业一套表”改革中出现的拒报、迟报和提供不真实、不完整统计资料行为及其他统计弄虚作假的违法违纪行为。
      (六)落实必要经费,提供工作保障。实施“企业一套表”改革,需要对有关方面进行广泛的宣传和动员;需要对各级统计部门和纳入“一套表”试点范围的所有企业主管领导及统计业务人员进行全面培训;需要配备数据处理场地,增加数据处理设备,扩充网络宽带资源,维护数据处理平台。因此,按照财政分级负担的原则,市、县区财政部门要切实落实“企业一套表”改革试点所需的必要经费,确保“企业一套表”改革试点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二〇一一年七月二十二日

    公文PDF原件:安政办发〔2011〕8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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