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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 |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授予方铭等10名学生政府励志奖和安康中学等4所学校安康市高中教育质量突出贡献奖的通报 | 公开目录: | 政府办文件 |
索引号 | 719776475-GK-2011-84329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责任部门 | 市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11年07月28日 |
文号 | 安政办字〔2011〕46 号 | 公开日期: | 2011-07-28 20:11 |
有效性 | 有效 |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授予方铭等10名学生政府励志奖和安康中学等4所学校安康市高中教育质量突出贡献奖的通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市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弘扬重教兴学、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良好社会风尚,激励青少年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全面发展、励志成才,根据《安康市政府励志奖实施办法》,市政府决定授予方铭等10名学生2011年度政府励志奖,颁发励志奖学金和获奖证书,其中,奖励方铭10万元,奖励夏禹、韦芸佩、杨白雪玉、张潇童、王琪、袁磊、成静、曾友根、陈山林各1万元。
同时对高中教育质量突出的安康中学、汉滨高中、安康市二中、白河县第一中学4所学校授予安康市高中教育质量突出贡献奖荣誉称号,奖励安康中学80万元,汉滨高中20万元,安康市二中和白河县第一中学各10万元。
希望获得2011年度政府励志奖的同学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刻苦学习,追求上进,励志成为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高素质人才,为祖国服务,为人民服务。希望各获奖学校进一步发扬成绩,坚持德育为先,能力为重,全面发展,办出特色,办出水平,在探索发现和培养创新人才的新途径上取得新的更大成绩。
号召全市青少年学生要以获奖学生为榜样,勤于学习,善于思考,勇于实践,不断提高能力和综合素质,力争成为新时代品学兼优的优秀学生。市政府要求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和广大教育工作者要认真学习贯彻中、省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大力实施素质教育,努力提高教育质量,办好人民满意教育,为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新安康培养更多优秀人才。
二〇一一年七月二十七日
公文PDF原件:安政办字〔2011〕4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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