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关于认真做好贫困大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 | 公开目录: | 政府办文件 |
索引号 | 719776475/2017-0144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责任部门 | 市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11年08月02日 |
文号 | 公开日期: | 2011-08-02 17:46 | |
有效性 | 有效 |
关于认真做好贫困大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保障家庭困难的大学生顺利入学,是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具体措施。做好资助贫困生工作,关系教育公平、民生保障和社会稳定。为确保每名被高等院校录取的贫困大学生都能按时入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县区政府要高度重视贫困大学生入学资助工作,按照“政府统筹、部门协作、财政为主、多方筹资”的原则,加快建立以政府为主导、多渠道筹措资金的贫困大学生资助体系。要加强领导,精心实施,认真做好资助贫困大学生入学的各项工作,确保每一名贫困大学生都能顺利入学。
二、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建立和完善贫困大学生入学资助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市政府每年将从财政预算中安排专项资金用于资助贫困生,各县区政府也要安排一定专项经费。教育、民政、扶贫、文明办、共青团、妇联、慈善协会等部门和社团组织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积极开展救助贫困大学生活动,广泛争取资助项目,拓宽资助渠道,扩大资助受益面。要切实做好生源地助学贷款工作,实现所有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应贷尽贷”的工作目标。要加强与社会爱心组织、爱心人士和企业家的联系,积极做好社会资助项目,拓宽资助经费来源渠道,使更多家庭贫困大学生能够得到资助。要充分发挥各类基金会、“希望工程”、“红凤工程”、“扶残助学活动”等社会公益项目的作用,在全社会形成助教兴学的浓厚氛围。
三、各县区要认真开展对本县区贫困大学生的调查摸底工作,建立家庭贫困大学生信息库,详细掌握本县区贫困大学生的家庭基本情况,确保每一个贫困大学生在入学前都能拿到资助金,不因家庭贫困而辍学。
四、各县区政府要将贫困大学生资助工作作为眼前教育工作的重点内容进行组织实施,切实将这项惠民工程办实办好。
五、由市教育局牵头,进一步完善贫困家庭大学生资助办法。
二〇一一年八月一日
公文PDF原件:安政办发〔2011〕84号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点击我为您语音播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