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关于确保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若干意见 | 公开目录: | 政府办文件 |
索引号 | 719776475-GK-2011-84343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责任部门 | 市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11年08月15日 |
文号 | 公开日期: | 2011-08-15 17:47 | |
有效性 | 有效 |
关于确保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若干意见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为全面贯彻落实全市领导干部大会和市政府常务会议(扩大)精神,进一步突出工作重点,狠抓任务落实,促进下半年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确保超额完成全年发展任务,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快推进项目建设
(一)由市发改委牵头,工信、交通、高新区全力配合,按照保投产、争开工、抓续建、促前期的工作要求,围绕年度重点项目建设计划,加快61个续建重点项目建设进度,力促21个新建项目尽快开工建设,尤其要力促华电安康火电厂、金属镍一期、安平高速、安康富强机场试验段等重大项目开工建设,各县区必须确保3个以上有一定投资额度的产业项目落地开工。
(二)由市发改委牵头,监察、招商、国土、环保、安监、规划、住建、工商、税务等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建立项目联评联审机制,每月召开1次项目建设协调联席会议,专题研究解决重点项目建设中的具体困难和问题,加快项目工作进度,保持固定资产投资30%以上的增长。完善项目统计备案手续,确保所有投资项目都能纳入统计范畴。
(三)各县区政府要切实解决污水处理厂建设资金问题,市发改、环保、财政部门要切实加强衔接争取和指导督促,确保污水处理厂建设加快推进。白河县污水处理厂三季度末要建成投运,江北污水处理厂年底前要建成投运,其他县污水处理厂建设要取得实质进展。
(四)由市土地统征中心负责,根据中心城市建设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有计划地对城市周边土地进行征收储备,降低城市建设成本。
(五)由汉滨区政府负责,规范中心城市周边土地流转,杜绝中心城市规划区内借土地流转之名私自买卖集体土地进行非农建设行为,为城市重点项目建设提供良好的征地和建设环境。
二、大力培育规模工业企业
(六)由市工信局牵头,对78户拟培育的规模企业加大协调指导和服务力度,力争8月底前将产值已达到2000万元标准的13户企业培育成为规模企业,确保全年新增规模企业30户以上。
对产值过1000万元的27户企业,要加强服务指导工作,争取年底前进入规模企业盘子。加快陕煤富硒矿泉水、汉滨甲醇汽油、旬阳烟厂技改、汉阴阳光太阳能、白河商用和专用车、紫阳毒重石和硫酸锰等重点工业项目建设,力争年底前竣工投资1000万元以上的工业项目30个以上,形成新的工业增长点。加强煤电油运等生产要素协调保障服务工作,尽最大努力解决企业生产经营困难,确保现有企业多产超产。全年工业增加值保持25%以上的增速。
(七)由市统计局牵头,认真组织实施好“企业一套表”试点工作,确保三季度内集中申报一批规模企业进入统计范围,保持规模工业快速增长。
(八)由市财政局牵头,市发改委、工信局配合,在全市选择100户优势企业,采取财政贴息、财信担保等方式,持续加大扶持力度,推动企业做大做强。
(九)加强电力保障能力建设。由市供电局、地电公司牵头,针对安康高新区、月河川道、县域工业园区等区域电力保障能力不足,严重制约项目建设和工业发展问题,制定电网建设规划,加大项目争取力度,全面提升电力保障能力,为产业发展、招商引资、项目建设提供保障。当前要率先解决高新区雨润、三一重工、钒氮合金等项目供电问题。
三、加大招商引资力度
(十)由市招商局牵头,进一步加强招商引资工作,进一步密切与省内外大企业的合作,招引大项目、大企业落户安康,确保全年引进到位资金130亿元以上。加大项目策划、包装、推介力度,定期召开联席会议,迅速研究解决招商项目落地建设各项具体问题,力争高新区钒氮合金、平利铌钽、石泉工业硅等一批投资过亿元的重点项目尽快开工建设。对有投资意向的招商项目,抓紧跟踪落实,按照“一事一议”的办法,促进项目及早落地实施。
(十一)加强投资环境保障工作。由市监察局牵头,加大投资环境整治力度,强化重点项目所在地县区政府主要领导环境保障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健全完善向重点项目、重点企业派驻监察室制度,着力解决影响投资环境的突出问题,为项目建设、企业发展提供一流的投资环境。
四、着力破解融资难题
(十二)由市财政局牵头,市住建局、金融办、高新区密切配合,加快中心城市融资平台建设。按照中省加强规范融资平台管理和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对城投公司、国资公司、高新发展公司进行资源整合,8月底前组建安康市开发投资集团公司,增强城市建设、高新区开发融资能力。
(十三)由市金融办牵头,建立金融运行协调机制,组织各类金融机构加强与重点企业的合作,帮助解决流动资金贷款问题,确保下半年信贷投入规模不低于上半年。各县区要依托发改部门,尽快设立金融办机构。加大引进各类金融机构,促进小额贷款公司和融资性担保公司快速发展,确保每县区至少有1家小额贷款公司。
(十四)由市财政局牵头,市国土局、住建局、经征中心、高新区配合,对公益性建设项目拖欠市统征中心的征迁安置资金进行清算,提出具体债务化解方案,有效解决债务问题。
五、加快重点民生工程建设
(十五)由市住建局牵头,加快各类保障性住房的选址、供地、资金、审批等工作进度,确保今年保障性住房和2008年至2010年未开工的廉租房8月底前全面开工建设,确保11月底40%的项目封顶或竣工、60%的项目至少完成基础工程,全面完成保障性住房年度建设任务。积极创新工作思路,统一房地产数据统计口径,把限价商品房预售纳入统计范围。
(十六)由市扶贫局牵头,市发改委、国土局等部门配合,加快实施移民搬迁安置工程。围绕全年搬迁安置2.2万户、8.8万人的工作目标,抓好规划选址、对象确定、政策兑现等关键环节,进一步夯实责任,强化措施,认真抓点示范,加强督办检查,确保完成全年移民搬迁安置任务。
(十七)由市住建局牵头,市物价局配合,制定出台中心城市商品房限价指导意见,有效抑制房价过快上涨。采取有效措施,加快房地产开发和商品房预售,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
六、推动现代农业快速发展
(十八)由市农业局牵头,林业、水利局全力配合,加快制定《安康市现代农业园区建设规划》、《安康市现代农业园区建设实施方案》和支持现代农业园区建设的配套政策,以土地流转和林权制度改革为突破口,确保全年商品猪出栏300万头、新增设施蔬菜2万亩,新增网箱养鱼3万口,促进农业结构调整,增加农民收入。加大对农业主导产业、基础建设投入力度,强化涉农项目和资金的整合,集中力量推动现代农业发展。
(十九)由市水利局牵头,有关部门配合,按照中央水利工作会议要求,加快编报一批重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加大向上争取力度,最大限度地争取中省支持,促进水利事业快速发展。加快东坝防洪工程建设进度,开工建设洞河水库和防汛减灾体系工程。
七、积极化解各类社会矛盾
(二十)以深入开展创先争优、为民服务和“大下访”活动为载体,加大社会矛盾排查和信访积案化解,各级领导干部要与群众一对一、面对面的沟通,一件一件的解决重点信访问题,健全完善矛盾化解长效机制,为保增长创造一个安定有序的发展环境。
二〇一一年八月十二日
公文PDF原件:安政办发〔2011〕9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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