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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名称 关于切实抓好当前防灾救灾工作的紧急通知 公开目录: 政府办文件
    索引号 719776475/2017-0144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公开责任部门 市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1年09月19日
    文号 公开日期: 2011-09-19 10:49
    有效性 有效

    关于切实抓好当前防灾救灾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9月5日以来连续3次强降雨过程已致使各县区不同程度受灾。根据雨情预报,强降雨过程还将持续到9月20日左右,9月19日上午8时安康城区防汛指挥部已发布抗洪抢险一号命令,部分县区根据实际情况启动了相应的应急预案。按照市委、市政府安排,为全面抓好当前防灾和救灾工作,最大限度减少灾害损失,妥善安置好受灾群众生活,确保群众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现对当前防灾和救灾工作作如下通知:
      一、进一步强化防灾工作措施。当前正处在防灾抗灾的关键时期,各级各部门要继续按照“防大汛、抗大灾”的要求,坚决克服侥幸心理和松懈厌战情绪,进一步强化防灾措施,夯实工作责任,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防汛、气象、水文、国土等部门要密切关注水情、雨情、汛情,加强会商分析,及时发布重要天气预报预警信息;各级要坚决落实避险转移工作措施,夯实干部包抓责任,提前把受灾害威胁区域的群众转移到安全地带,绝不能出现群体性人员伤亡;要进一步加强汉江干流防洪,科学慎重地做好各大中型水库错峰、削峰调度,确保汉江干流防汛安全;要严密防范次生灾害发生,全面开展隐患排查,突出人员聚集区、危房校舍、病险库塘、危桥险段、走山滑坡等重点区域、重点部位,逐一落实安全隐患监控措施,尽最大努力减少灾害损失。
      二、扎实做好查灾工作。由各县区政府负责,按照一村不漏、一户不少、不留盲区的要求,全面开展查灾核灾工作,重点做好人员伤亡、受灾群众、三无户、倒塌房屋、水毁设施等情况的清查,特别要深入到边远乡镇、村组、散居户查清灾情,确保灾情准确无误。各县区查灾工作务必于2日内完成,9月20日下午6时前以正式文件报市政府办公室、市民政局和有关主管部门。
      三、全面安排好受灾群众生活。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安排好受灾群众生活,落实好受灾群众紧急救助和过渡救助政策,优先保证受灾群众的生活必需,迅速把救灾粮、饮用水和衣被等物资发放到受灾群众手中,深入到重灾乡镇、村组开展工作,确保受灾群众有饭吃、有衣穿、有干净水喝、有病能及时救治。财政、民政部门要加大救灾资金筹措和救灾物资供应保障力度,根据灾情分配到县区、到乡镇、到村组、到人头。
      四、抓紧开展生产自救工作。交通、水利、电力、通讯等部门要扎实做好水毁公路、人饮、电力、通讯等设施的抢修工作,特别要加快中断通乡公路的抢修工作,组织发动群众开展水毁通村公路抢修,为生产救灾工作提供交通保障。动员群众迅速开展生产自救,积极恢复农业生产,抓紧抢种补种,农林部门要及时调运种子、化肥、农药等生产资料,指导及时补种晚秋作物,最大限度弥补灾害造成的损失。广泛发动群众投工投劳,主动参与水毁设施抢修。组织灾区群众发展多种经营,增加农民收入。
      五、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市委、市政府派往各县区由市级领导带队的防汛工作指导组要继续坚守在县区,指导和帮助县区做好防灾抗灾、查灾核灾、救灾安置工作。各级包抓部门要全力以赴,帮助做好包联县区、乡镇、村组的防灾抗灾救灾等工作。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严明工作纪律,确保信息畅通。各新闻媒体、各级各部门要加强舆论引导,大力弘扬万众一心、众志成城的抗洪精神,保持干部群众健康向上的精神状态,充分调动全市人民奋起生产自救的积极性、主动性。

    公文PDF原件:安政办发〔2011〕10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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