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关于认真做好双高双普和创建教育强县工作的安排意见 | 公开目录: | 政府办文件 |
索引号 | 719776475-GK-2011-84357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责任部门 | 市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11年09月29日 |
文号 | 公开日期: | 2011-09-29 15:43 | |
有效性 | 有效 |
关于认真做好双高双普和创建教育强县工作的安排意见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双高双普”督导评估的意见》(陕政办发〔2011〕59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继续开展创建教育强县活动的通知》(陕政办发〔2011〕72号)精神,现将我市“双高双普”和创建教育强县工作安排如下:
一、工作目标及创建时限
巩固“两基”成果,进一步改善办学条件,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全面普及学前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全面提高县域教育整体水平,努力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目前,我市旬阳县、石泉县已达到教育强县标准,宁陕县已达“双高双普”标准。“十二五”期间再创“双高双普”县5个,教育强县4个;到2020年,十县区全面实现“双高双普”目标,力争创建教育强县7个。现根据各县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和教育实际水平,提出如下创建达标时限要求:
(一)“双高双普”达标时限要求
白河县 平利县 2012年前创建达标
汉阴县 2013年前创建达标
岚皋县 2014年前创建达标
镇坪县 2015年前创建达标
紫阳县 2017年前创建达标
汉滨区 2019年前创建达标
(二)教育强县创建时限要求
宁陕县 2013年前创建达标
平利县 2014年前创建达标
白河县 汉阴县 2015年前创建达标
岚皋县 2017年前创建达标
二、实施“双高双普”和创建教育强县内容
“双高双普”就是高水平、高质量普及九年义务教育,普及学前三年教育,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实施“双高双普”应包括教育管理,教育经费,布局调整,义务教育,学前教育,高中教育,职业教育,继续教育等八个方面内容,具体指标体系附后(附件1),详细评估标准另行制定。
教育强县是省、市对一个县教育工作的最高评价和最高荣誉,就是在一个县内实现“双高双普”以后,巩固成果,提高水平,使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高中教育、学前教育和民办教育协调发展,实行党委决策、政府统筹,农科教结合、综合改革、不断提高整体水平,在“强”字上做文章,以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对教育的需求,在市内、省内成为最优秀的教育先进县。创建教育强县应包括全面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依法治教;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协调发展;实现“双高双普”目标,并不断巩固提高;加强薄弱学校建设,各级各类学校基本实现办学条件标准化;有一支数量足、结构合理、素质较高的教师队伍;依法确保教育投入等八个方面内容,创建省级教育强县基本条件附后(附件2),具体评估标准另行制定。
三、工作程序
(一)“双高双普”工作程序:
1、县区人民政府在启动实施“双高双普”一年后,可依照“双高双普”指标组织自查,自查认为合格后,由县级人民政府向市级人民政府申请初验。
2、初验合格后,由市级人民政府向省人民政府提出督导评估申请报告。
3、省级人民政府在收到申请验收的报告后,组织专家进行一次验收前的综合评估,并提出整改意见。
4、县区人民政府根据专家组意见开展整改工作,整改到位后由省政府组织正式评估验收。
5、已实现“双高普九”目标的县,要按照规定程序申请“双高双普”评估验收。
(二)创建省级教育强县工作程序:
1、在县区人民政府启动创建教育强县工作两年后,对照“省级教育强县”评估标准,逐项自查。自查合格后,由县级人民政府写出自查报告和验收申请报市级人民政府。
2、市级人民政府组织初验,认为合格的,形成初验报告,报省人民政府。
3、省政府在收到申请验收的报告后,组织专家进行前期评估,并提出整改意见;整改至少半年以上且整改到位后,再由省政府组织正式评估验收。
4、申验县区必须是农村教育综合改革实验县、示范县;县区“双高双普”必须经过省政府验收满两年方可申请验收省级教育强县;创建时间一般不得少于3年。
5、已实现教育强县目标的县,要按照“双高双普”指标,积极开展自查整改,省、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机构将对其开展督导检查。
四、工作要求
实施“双高双普”,创建教育强县是省委、省政府为了建设西部经济强省,进一步推动教育改革和发展,加快教育强省建设步伐,从而为全省经济社会的跨越式发展而创设的一个重要载体。各县区人民政府一定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优先发展教育、办人民满意教育的高度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科学规划,夯实任务,确保“双高双普”和教育强县创建活动如期达标。
(一)加强领导。要成立县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创建规划方案,明确创建方法步骤,采取得力措施,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创建目标如期完成。各县区党政一把手要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四套班子齐心抓。教育、财政、发改、编制、人事、规划、建设、公安、卫生、文化、工商、税务、物价等部门要通力合作,齐抓共管,形成强大的实施“双高双普”和创建教育强县工作合力,协调解决创建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共同推进“双高双普”和教育强县创建工作。教育行政部门要当好参谋,具体组织好实施工作。教育督导部门要加强对“双高双普”和教育强县创建工作的业务培训和督查指导,总结推广创建经验,重点跟踪薄弱环节,督促有关部门限期整改到位。各级领导干部要深入基层,及时研究解决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重大问题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
(二)加大投入。要继续增加教育投入,加强教育硬件建设,改善办学条件,促进教育资源的优化配置和均衡化发展。在做到“三个增长”、“两个提高”的基础上,教育经费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例力争有新的提高。积极探索教育投资体制改革,鼓励社会各界投资办学和捐资助学。各乡镇人民政府要积极承担起创建教育强镇应尽的职责,努力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为实施“双高双普”和创建教育强县提供保障。
(三)严格标准。省上印发了“双高双普”和创建教育强县评估标准,各县区要认真学习标准、掌握标准、吃透标准、严格执行标准,根据标准科学制定创建方案,强力推进创建工作。
附件:1、“双高双普”评估基本条件
2、创建教育强县基本条件
二〇一一年九月二十六日
附件1:
“双高双普”评估基本条件
1、教育管理。完善县域各类教育管理体制,建立决策、执行、监督相互协调的现代教育管理机制;制定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双高双普”的实施规划与保障措施;落实推进义务教育、学前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的目标责任制度,定期考核,兑现奖惩,形成有效推进县域教育优先发展、科学发展的合力。
2、教育经费。认真落实“三个增长”等各项教育经费投入规定,财政资金优先保障教育投入,并向农村和边远地区倾斜;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健全,中省市补助的资金及时足额拨付到位,县级配套资金全部落实;足额征收地方教育费附加;按照中小学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的5%安排教师培训费用并按规定用途使用;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或高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教育经费管理制度健全,使用效益好。
3、布局调整。统筹城乡一体化教育改革发展,适应城镇化快速发展需要,科学制定学校、幼儿园布局调整规划和基本建设规划。每20万人设置1所普通高中。每1.5万人以上的乡镇,设初中1所,全部达到寄宿制学校建设标准。1个乡镇设置1所中心小学和1—3所完全小学。人口较少且交通不便的地方,可根据实际情况设置九年制学校,适当保留非完全小学。每个县(区)城至少建成一所符合国家标准的公办幼儿园,每个乡镇建成一所公办中心幼儿园,幼儿园(班)覆盖全部行政村。
4、义务教育。制定义务教育发展规划。建立健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保障机制,均衡配置教师、设备、图书、校舍等主要资源。中小学校数量、规模满足生源变化的需求,办学条件达到规定标准。薄弱学校改造、新建学校和寄宿制学校建设达到标准,寄宿制学校的保障措施到位。县域义务教育实现均衡发展。按编制标准配备教职工。小学教师专科以上学历达到85%,本科及以上学历达到25%;初中教师本科以上学历达到75%,研究生学历达到2.5%。实行县域内教师和校长交流制度。巩固义务教育普及成果。确保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建立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和残疾儿童少年关爱服务体系与动态监测机制。确保适龄儿童少年不因家庭经济困难、学习困难、就学困难等原因失学,消除辍学现象。严格执行国家课程标准、教师资格标准,加强校长和教师培训,深化课程改革和教学方法改革。全面提高普及水平,全面提高教育质量。规范办学行为,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逐步推行小班教学,配齐薄弱学科教师。加强艺术教育,开展“阳光体育”运动,积极推进“蛋奶工程”,改善学生营养状况,增强学生体质。
5、学前教育。将学前教育纳入城镇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纳入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教育行政部门设立专门机构,对学前教育实行统一归口管理。城区公办幼儿园、乡镇公办中心幼儿园、村级幼儿园建设达到相应标准,民办幼儿园建设达到规定标准。学前一年幼儿毛入园率达到87.9%,学前二年幼儿毛入园率达到82.1%,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73.3%。加强园长和教师培训,教师专科及以上学历达到85%,其中本科及以上学历达到15%。积极推行学前一年免费教育。
6、高中教育。制定普通高中教育发展规划。普通高中办学条件达到规定标准,加强体育活动场地、体育活动室(馆)、理化生实验室和探究室、通用技术教室、计算机教室、艺术教室等部室建设。按编制标准配备教职工,加强体育、音乐、美术、通用技术、计算机教师的配备,加强校长和教师培训,教师研究生学历达到10%。探索多种办学形式,扩大优质教育资源。初中毕业生升入高中阶段的比例达到96.37%,中等职业学校招生与普通高中招生大体相当。
7、职业教育。加强职业教育统筹规划和综合协调,把职业教育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发展规划。整合区域职业教育资源,职教中心和职业学校办学条件达到规定标准。加强实训基地建设和骨干专业体系建设。加强校长和教师培训,专业课教师占教师总数的50%,“双师型”教师占教师总数的50%以上,理论课教师本科学历达到90%,研究生学历达到10%。
8、继续教育。建立跨部门继续教育协调机构,统筹指导继续教育发展,将继续教育纳入区域、行业总体发展规划。建成覆盖县、乡、村的继续教育系统,基本构建满足学习者个性化需要的终身教育体系,形成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年参与率达到60%以上。
附件2:
创建教育强县基本条件
1、全面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把教育纳入县域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党政主要领导能够亲自抓教育,党政班子能够定期研究解决教育改革和发展中出现的突出问题,为教育办实事。
2、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不断深化教育综合改革,教育体制、教育制度创新成效明显,教育为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层次、水平较高。
3、坚持依法治教。教育法制工作机构健全,教育普法和执法工作基本做到了规范化、制度化。
4、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协调发展。基本形成层次结构、比例结构、地域分布及专业结构比较合理的县域教育体系,办出一批有特色的示范学校。
5、实现“双高双普”目标,并不断巩固提高。学前三年幼儿园入园率,小学、初中和高中段入学率、巩固率,以及高等教育的毛入学率在全省县(市、区)排行前列。
6、加强薄弱学校建设,各级各类学校基本实现办学条件标准化。教育技术手段的现代化水平和教育信息化程度在全省县(市、区)领先。
7、有一支数量足、结构合理、素质较高的教师队伍。教师的学历合格率和校长、教师的岗位培训率高于同类县(市、区)。尊师重教,教师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8、依法确保教育投入。财政投入做到“三个增长”,生均公用经费在本地市领先;用足中央和省上政策,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的体制已经形成。能够管好教育资金,使用效益好。
公文PDF原件:安政办发〔2011〕11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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