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安康市人民政府 > 政府信息公开 > 正文内容
    文件名称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 公开目录: 政府办文件
    索引号 719776475-GK-2011-84378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公开责任部门 市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1年11月01日
    文号 安政办发〔2011〕131号 公开日期: 2011-11-01 16:40
    有效性 有效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保障体系,是提高突发事件应对处置能力的物质基础,是提升应急管理综合水平的重要保障,是建设生态富裕文明和谐新安康的保障性工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建设工作的意见》(陕政办发〔2011〕69号)和《安康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为进一步加强全省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建设工作,经市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的方针,以建立适度、完备、高效的应急物资保障体系为支撑,努力提高全社会公共安全保障和突发事件应对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减少和降低各类灾害灾难造成的损失,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和谐发展。
      二、工作原则
      (一)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各县区政府、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统筹布局、分级负责、分类储备、共享资源、综合调度、统一指挥”的要求,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加强对本县区、本行业应急物资的规划、储备、管理、统筹和指导工作。
      (二)适度完备、重点突出。各县区政府要针对本县区突发事件发展的趋势和特点,按照“适度完备、重点突出,先重点、后一般”的要求,确定本级应急储备物资的种类和规模,明确本地应急物资保障体系的建设目标,分阶段组织实施。市级各有关部门要立足于应对和处置省内重大突发事件,做好市级专项应急物资的储备和区域布局工作。
      (三)多种形式,注重实效。各县区政府要按照“政府储备与社会储备、实物储备与能力储备相结合”的要求,全面推进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建设工作。政府储备以利用现有社会仓储能力代储为主,商业储备以对重要生活必需品经营企业实行最低库存管理为主,生产能力储备以扶持重要应急物资生产企业保有必要生产能力为主。倡导全社会积极捐助、捐赠各类应急救援物资,鼓励家庭储备个人基本应急物资。
      (四)管理科学,调度快捷。各县区政府要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健全各类应急物资数据库,建立应急物资储备、管理、调度、指挥平台,形成省、市、县三级互联互通、高效便捷的应急物资调度指挥系统。积极探索建立应急状态下的军地协作机制,跨部门、跨区域合作机制,公路、铁路、航空联动机制。通过完善民间应急物资和运输能力紧急征用和补偿机制,将各类有效社会资源纳入全市应急物资动员保障系统。
      三、工作目标
      到“十二五”末,初步建成以市级政府应急物资储备为核心,以县区镇两级政府储备为支撑,以商业储备、能力储备为基础,以社会捐助、捐赠和家庭储备为补充,规模适度,结构合理,管理科学,运行高效的应急物资保障系统,形成覆盖全市应急物资保障能力。
      四、工作机构
      成立市应急物资保障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组长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徐启方担任,副组长由市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石昌林,市重点项目办公室副主任常忙利、市应急办主任马宝剑担任,成员由市级各有关部门的分管领导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发展改革委,办公室主任由市重点项目办公室副主任常忙利担任。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负责全市应急物资保障体系的建设工作,审定全市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建设发展规划,制定市级应急物资储备管理办法和应急响应预案,审定市级各有关部门提出的应急物资储备计划和资金安排意见;按照市政府要求,协调、指挥市级各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市级应急物资的调用工作,必要时向市政府提出请求中省支援的建议;审定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的各项工作意见和规章制度。
      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负责编制全市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建设发展规划,起草市级应急物资储备管理办法和应急响应预案;负责提出市级政府储备、商业储备、能力储备目录和实施方案;负责汇总市级各有关部门提出的年度专项应急物资储备计划,会同市财政厅和市级有关部门提出资金安排意见和建议;负责市级应急物资数据库和调度指挥平台的建设工作;负责具体协调、指挥市级应急储备物资的调用工作;负责指导重点应急物流园区的建设工作;负责指导建立市级应急物资第三方物流协作机制;负责建立全市应急物资管理制度;负责检查和指导各县区的应急物资储备体系的建设工作;负责落实领导小组交办事项的办理工作。
      五、工作职责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收集、整理、报送应急物资储备工作方面的重大信息;发布市级应急物资储备的预测预警信息;督促检查市级应急物资储备计划的实施;监督检查市级应急物资储备情况;审批市级应急物资储备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组织实施市级应急物资保障调度指挥平台建设项目;负责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市粮食局:负责粮食、食用油的储备,制定重点生产、经营、仓储单位最低储备管理办法。
      市物价局:负责对重要商品价格异动情况进行监测、预警和分析,提出价格预警和应急意见,组织实施各项价格应急措施。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监督有关药品生产企业应急药品的代储工作。
      市公安局:负责重大交通事故救援、消防救生、安全保卫等应急物资的储备;应急状态下救灾物资运输车辆特别通行证件发放与管理,维持公路运输交通秩序;应急物资仓储点、发放点的安保工作。
      市民政局:负责紧急转移安置受灾群众所需物资的储备。负责国内援助、捐赠物资的接受、管理工作。
      市财政局:负责安排市级应急储备物资和紧急救援物资采购、储存、调运所需的资金。
      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处置地质灾害应急调查设备、装备等应急物资的储备。
      市环境保护局:负责环境污染(含核污染)事故处置等应急物资的储备。
      市城乡建设规划局:负责处置建筑工程、城市供水供气、地下交通突发事件等应急物资的储备。
      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公路运力组织、公路抢险工程机械等应急物资的储备。负责重要应急物资公路运力的调度。会同市公安局做好应急状态下救灾物资运输车辆免费快速通行工作。
      市水利局:负责防汛防旱防风防雨雪冰冻等应急物资的储备。
      市农业局:负责动植物疫病防治、农作物种子、农业保温物资、草原防火物资等应急物资的储备。
      市林业局:负责森林防火、森林病虫害防治、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与防控应急物资的储备。
      市商务局:负责制定重要生活必需品经营企业最低库存管理办法;负责应急状态下市内重要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的组织协调工作。
      市卫生局:负责公共卫生应急物资的储备。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有关药品生产和代储的质量安全监督工作。
      市审计局:负责依法对省级应急物资和紧急采购救援的采购、储备和使用情况的审计监督。负责对国内外援助、捐赠物资的存储和使用情况进行跟踪审计。
      市质监局:负责特种设备和产品监督应急设备储存,负责制定应急救援物资、装备的生产标准。
      市安监局:负责处置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铁路道口行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物资的协调调度。
      市人防办:负责利用人防系统设施和资源等应急物资的储备。
      市地震办:负责处置地震灾害相关的应急物资的储备。
      市气象局:负责灾害性天气监测、预警应急物资的储备。
      消防安康支队:负责处置消防安全和相关抢险救援时所需应急物资、设备的储备。
      武警安康支队:负责本部队担负处突、反恐和抢险救援时所需应急物资的储备。
      安康供电局:负责大面积停电抢险、抢修应急物资的储备。
      省地方电力(集团)有限公司安康分公司:负责电力应急抢险物资的储备。
      安康机场有限公司:负责本区域内机场飞行事故、航空地面事故、生产安全事故和自然灾害等紧急救援物资的储备。
      安康铁路办事处:负责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抢险专用物资、设备的储备。
      中储粮安康分公司:负责本区域中央储备粮(油)的管理,按照中省有关部门指令,负责救灾应急粮食的储备、出库、供应等工作。
      电信、移动、联通安康分公司:负责组织协调通信营运企业进行应急抢修物资的储备。
      市外事办、市台办、市红十字会负责境外援助、捐赠物资的接收、管理工作。
      市级各有关部门要根据职能储备必要的应急物资,制定本部门应急物资储备管理办法。根据全市应急管理工作的要求,提出年度应急储备物资的品种、数量的专项计划,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领导小组的要求,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应急状态下市级应急储备物资的调用、运输和发放工作。
      六、工作机制
      各级应急物资按照“属地管理、分级管理”的原则进行储备、管理和调用。应急物资调用机制:
      (一)本级调用。突发事件发生后,当地政府应首先紧急调用本级政府应急储备物资,用于抢险救灾。
      (二)请求支援。在本级应急储备物资短缺时,可向上一级政府提出紧急调用申请。申请原则上应为书面请示,内容包括:报告灾情,提出所需物品数量,运达时间和地点,是否需要专业人员赶赴现场指导,联系人信息,本级政府主要领导签发。在紧急情况下,可先行电话或视频报告并经上级政府同意后,先行组织实施,事后补办手续。
      (三)紧急支援。上级政府在接到调用请求后,立即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预案,确定调用的品种和数量,并负责紧急调用和运输工作,下级政府负责接收和发放工作。
      (四)市级调用。在接到各县区政府的调用请求后,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启动相应级别工作预案并提出调用方案,报领导小组审定后执行;重大调用方案,报市政府审定后执行。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具体下达调用指令并负责协调、指挥和督导检查工作。接到调用指令后,市级各有关部门启动相应级别应急预案,负责组织实施应急储备物资的调用、运输和发放管理工作。
      (五)响应结束。突发事件应急响应结束后,各级政府要对本级调用物资的使用情况进行统计和审计。对已消耗的物资,在本级审计部门进行审计后,由本级主管部门商同级财政部门及时安排资金充实储备。对没有使用的或可回收利用的物资,进行清理后登记入库。
      七、工作保障
      (一)加强领导。各县区政府要把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建设工作纳入社会经济发展总体规划,把应急物资储备工作列为政府目标责任考核的重要内容,把应急物资储备资金纳入本级财政预算。要结合本县区实际,编制好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建设“十二五”规划,积极推进基层应急物资储备工作,指导农村、社区、学校、企业储备应急物资,组织开展动员社会力量捐助、捐赠活动,鼓励家庭储备个人基本应急物资,进一步建立健全县级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切实提高应急物资的保障能力。市级各有关部门要把应急物资储备工作纳入本部门总体规划和全市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建设总体规划。各县区政府要在今年底前建立本级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
      (二)加强管理。各县区政府要加强应急储备物资的管理,加快建立高效的应急物资保障调度指挥平台,制定和完善应急物资储备的管理办法和工作预案,健全应急物资储备、调用、运输和发放工作机制。建立各类应急储备物资数据库和监测预警体系,实行动态管理,资源共享。要加强对应急物资采购、储备、调用等环节的审计和监察,确保储备规范,使用有效。市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政府储备代储企业的管理,科学核定对代储企业的利息、费用及合理利润的财政补贴。广泛动员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应急物资储备工作,规范社会捐助、捐赠的登记、使用和管理,扩大应急储备物资的来源渠道。要加强对基层部门的业务指导和工作检查,努力提高各级各类应急储备物资的使用和管理水平。
      (三)科技支撑。各县区政府要加大对应急物资储备科研经费的专项投入,加强与专业研究机构的合作,加快对应急物资储备管理技术的开发与研究,不断提高应急物资储备监测预警和应急保障等技术装备的科技含量。加强应急物资储备管理的基础性和应用性研究,全面提升我市应急物资储备的管理水平和保障能力。定期组织开展决策管理人员培训活动,不断提高各级政府应急物资保障的决策能力和水平。加强对各级应急物资储备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操作人员等的培训,建立我市应急物资储备管理专业人才的储备机制。
      (四)产业保障。应急产业是重要的新兴产业和民生产业,是提升应急管理科技支撑水平的重要保障。要充分利用我市经济快速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的有利时机,加快打造应急产业平台,建立应急产业体系,推动应急产业发展。按照“政府引导、部门协同、专家指导、社会参与”的要求,通过制定应急产业发展扶持政策,建立一批应急技术产业转化基地,引导企业积极参与应急产品研发和生产;通过应急救援物资、装备的标准化体系建设,积极培育发展我市应急产业骨干企业。

    二〇一一年十月二十八日

    公文PDF原件:安政办发〔2011〕131号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下午好!我是安安
    点击我为您语音播报
    切换
    下午好!我是安安
    点击我为您语音播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