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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 | 关于成立安康市城镇污水处理厂垃圾无害化处理场建设协调领导小组的通知 | 公开目录: | 政府办文件 |
索引号 | 719776475-GK-2011-84387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责任部门 | 市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11年11月16日 |
文号 | 公开日期: | 2011-11-16 10:28 | |
有效性 | 有效 |
关于成立安康市城镇污水处理厂垃圾无害化处理场建设协调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
为加快全市城镇污水处理厂、垃圾无害化处理场建设(以下简称“两厂(场)”建设),确保按期完成建设任务,市政府决定成立安康市城镇污水处理厂、垃圾无害化处理场建设协调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组成人员通知如下:
组 长:巨拴科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李春临 市长助理、市发改委主任
唐志宏 市委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双创办主任、
市住建局局长
崔用慧 市环保局局长
成 员:唐安庵 市政府办纪检组长
史文欧 市发改委副主任
张兆明 市住建局副局长
陈万富 市水利局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周仕成 市财政局副局长
张海庆 市监察局副局长
马吉安 市国土局副局长
陈文乾 市卫生局副局长、市双创办副主任
朱小敏 市政府督查室主任
王生林 市环保局副局长
市协调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全市“两厂(场)”建设工作,协调解决“两厂(场)”建设中遇到的问题,督促各县区按期完成“两厂(场)”建设任务。市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环保局,崔用慧兼任办公室主任,王生林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督促、检查、通报全市“两厂(场)”建设进展情况,承办市协调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各县区政府要成立相应的机构,切实加强对本县区“两厂(场)”建设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工作。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十五日
公文PDF原件:安政办字〔2011〕7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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