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2010-2011年度消防安全工作进行检查考评的通知 | 公开目录: | 政府办文件 |
索引号 | 719776475-GK-2011-84396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责任部门 | 市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11年12月09日 |
文号 | 公开日期: | 2011-12-09 16:03 | |
有效性 | 有效 |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2010-2011年度消防安全工作进行检查考评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为推进全市消防安全工作,确保消防安全形势稳定,市政府决定对各县区和有关部门2010-2011年度消防安全责任书落实情况及“清剿火患”工作进行检查考评。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考评时间
2011年12月12日至12月22日。
二、检查考评对象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教育局、市工信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林业局、市商务局、市文广局、市卫生局、市旅游局、市供销社、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烟草专卖局、人行安康支行、安康供电局、安康水电厂、安康电信分公司、水电三局安康基地、西铁安康办事处、中石油安康销售分公司等市级消防安全重点部门和单位。
三、检查考评内容和方法
市上成立检查考评组,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察看现场、调查走访等形式,对各县区、各相关部门贯彻落实《安康市人民政府2010--2011年度消防安全责任书》、《安康市行业系统消防安全目标责任书》及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化消防安全“五大”活动开展“清剿火患”战役工作方案的通知》(安政办发〔2011〕116号)情况进行检查,量化打分后汇总评定。
四、检查考评组成员及分工
第一组
组 长:杨 鹏 市公安局副局长
副组长:方 斌 市消防支队副支队长 15809156699
成 员:刘 勇 市公安局经文保支队副支队长
李森林 市消防支队防火处工程师
负责考评石泉县、宁陕县、市工信局、市住建局、市教育局、市卫生局、市林业局、市旅游局、市交通局。
第二组
组 长:苗文岐 市消防支队支队长
副组长:罗新鹏 市消防支队防火处处长 18709158099
成 员:高再成 市公安局治安支队科员
赵明博 市消防支队防火处参谋
负责考评汉阴县、紫阳县、镇坪县、市供销社、安康供电局、安康电信分公司、中石油安康销售分公司。
第三组
组 长:丁瑞北 市安监局副局长
副组长:杨宗兵 市交通局总工程师
唐建强 市消防支队副支队长 13509156903
成 员:丁义安 市安监局科长
王文平 市交通局副主任科员
负责考评平利县、旬阳县、白河县。
第四组
组 长:王国勋 市安监局调研员
副组长:罗海波 市消防支队政治处主任 18709158666
成 员:李 猛 市公安局治安支队科员
尹 革 市消防支队防火处工程师
负责考评汉滨区、岚皋县、市商务局、市文广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烟草专卖局、人行安康支行、西铁安康办事处、安康水电厂、水电三局安康基地。
五、有关要求
各县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本次检查考评工作,认真组织开展自查,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全面完成消防安全工作各项任务。各检查考评工作组要严格遵守廉政纪律,轻车简从,深入基层实事求是开展工作,不得增加基层负担。考评结束后要及时进行汇总,并将检查考评结果报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在全市予以通报。
附:1、安康市2010-2011年度消防安全责任书考评标准(县区);
2、行业系统2010-2011年度消防安全责任书考评细则;
3、“清剿火患”战役督查评分表;
4、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四个能力”建设抽查评分表。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九日
公文PDF原件:安政办发〔2011〕14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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