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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名称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和优质服务工作的紧急通知 公开目录: 政府办文件
    索引号 719776475-20200-2012-00336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公开责任部门 市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2年06月14日
    文号 安政办发〔2012〕75号 公开日期: 2012-06-14 20:45
    有效性 已失效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和优质服务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人口计生工作依法行政工作,提高计划生育优质服务质量,坚持以人为本依法维护育龄群众合法权益,全面提升人口计生工作科学化管理水平,推进全市人口计生工作健康深入发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增强依法行政的责任感
      坚持依法行政是中、省、市对人口计生工作的明确要求,是推动人口计生工作健康发展,维护育龄群众实行计划生育合法权益的重要保证。全市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新时期人口计生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深刻领会胡锦涛总书记“4.26”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增强做好人口计生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严格执行计划生育政策法律法规和中、省的要求,坚持以人为本,严格依法行政,严守群众工作纪律,严禁粗暴执法行为,切实把工作做细做实,坚决杜绝大月份引产和因行政执法不当引发的重大恶性案件。
      二、强化法制宣传,努力营造依法行政良好氛围
      全市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强人口计生政策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和教育,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和网络媒体的作用,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的人口计生政策法律法规宣传教育,营造有利于计划生育依法行政良好舆论氛围。要加强人口计生干部队伍建设,提高职业化水平,增强人口计生干部的法律意识、责任意识、程序意识和公民权利保障意识,严格考试、审验计划生育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资格,提高专业技术干部执业水平,形成计划生育依法行政的良好工作格局。近期,各县区要组织开展一次行政执法专项治理活动,清理和排查历年来因计划生育行政执法不当或侵害群众利益而造成的历史遗留问题,及时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大局。
      三、深化优质服务,不断提高依法行政工作水平
      坚持计划生育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积极公开办事程序、办事时限、办事标准和质量、办事结果和违法责任,通过在媒体上公开服务电话、举报电话、维权电话等形式,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要认真做好计划生育案件行政复议和信访工作,进一步畅通便民维权渠道,确保群众的合理合法诉求问题得到及时妥善解决。要加强县镇计生服务体系建设,全力做好育龄妇女健康检查、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避孕节育技术和“三查”服务,确保经常性的管理服务措施落实到位。要认真落实兑现计划生育各项奖励优惠政策,激励和引导育龄群众主动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的自觉性。
      四、加强组织领导,切实保障行政执法取得实效
      各县区政府要高度重视计划生育行政执法工作,坚持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组织协调宣传、法院、公安、卫生等部门参与支持计划生育行政执法,为人口计生工作创造良好的执法条件。各级人口计生部门要坚持依法办事,坚决纠正借计划生育收取各种保证金、押金的行为,严禁借群众自治等名义收取各种费用、罚款。要严格执行节育手术常规,严禁强迫强制群众受术。各县区政府及其人口计生部门要加大对镇办行政执法工作的督查,严格执行个体事件即时报告制度,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要严格实行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对涉及机关批示的信访举报案件不核查、不处理、不报告的,予以通报批评;对因行政执法不当引起恶性案件造成恶劣影响的,予以一票否决。
      各县区要按照市上的要求,立即开展对照检查,发现问题,立即解决,确保全市人口计生工作顺利开展。市政府将于近期组织开展一次督查,各县区自查报告于6 月25 日前报市统筹解决人口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六月十四日

      公文PDF原文:安政办发〔2012〕7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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