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康市现代农业园区建设考核办法的通知 | 公开目录: | 政府办文件 |
索引号 | 719776475-20200-2012-00421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责任部门 | 市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12年06月29日 |
文号 | 安政办发〔2012〕82 号 | 公开日期: | 2012-07-05 09:59 |
有效性 | 有效 |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康市现代农业园区建设考核办法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
《安康市现代农业园区建设考核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〇一二年六月二十九日
安康市现代农业园区建设考核办法为加快现代农业发展,确保圆满完成全市现代农业园区建设任务,根据《安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康市现代农业园区百园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安政发〔2012〕18 号)和《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现代农业园区示范体系建设包抓责任制的通知》(安政办发〔2012〕58 号)精神,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
各县、区人民政府;安康市现代农业园区百园建设市直各包抓部门。
二、考核内容
(一)组织机构(5分)
1、成立了由主要领导挂帅的现代农业园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人员到位,责任明确。(2 分)
2、制定了园区建设包抓年度工作方案,推进园区建设有计划、有目标、有措施、有检查、有总结、有奖惩。(1 分)
3、现代农业园区建设配套扶持政策有效落实。(2 分)
(二)园区规划设计(10分)
1、2012 年规划建设的32 个精品园区6 月底前完成规划设计,其余2012 年启动建设的园区年底前完成规划设计。(7 分)
2、制定了园区建设年度实施方案,目标明确,措施具体。(3分)
(三)建设主体培育(15分)
1、有建设业主(企业或农民专业合作社)1 个以上(5 分);业主资金投入到位并启动实施。(10 分)
2、暂无业主的园区,有效进行了项目包装和招商引资(5 分);2012 年规划建设的32 个精品园区6 月底前建设业主落实到位;启动建设的园区制定了年度建设计划。(10 分)
(四)园区土地流转(15分)
1、2012 年规划建设的32 个精品园区6 月底前完成核心区土地流转;其余启动建设的园区制定了明年完成土地流转工作计划。已流转土地手续齐备。(10 分)
2、已流转土地及时进行了土地整理。(5 分)
(五)园区基础设施配套建设(15分)
1、落实了水、电、路、土地整理等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5 分)
2、2012 年启动实施的园区年底前水、电、路、土地整理等基础设施配套项目开工建设。其中,规划建设的32 个精品园区今年年底基本完成建设任务;其余园区制定了年内开工建设计划。(10分)
(六)园区设施建设(25分)
1、2012 年规划建设的32 个精品园区12 月底前完成核心区标准设施建设;其余园区制定了年底完成核心区标准设施建设计划。(15 分)
2、2012 年规划建设的32 个精品园区配套建设基本到位。(10分)
(七)项目及资金管理(5分)
1、县区财政按要求预算安排了现代农业园区建设专项资金并足额落实到位。(2 分)
2、制定了聚合涉农项目资金具体方案,且落实到位。(2 分)
3、按期完成园区项目建设任务,项目资金及档案管理规范。(1 分)
(八)园区建设效益(10分)
总体要求是:2012 年规划建设的32 个精品园区今年底前基本建成,其余园区2015 年底前全面建成。
1、核心区种、养效益达到15000 元/亩以上。(5 分)
2、园区产品全部达到无公害农产品以上标准。(2 分)
3、园区示范、辐射带动效应明显。(3 分)
三、考核程序
1、各县区、各包抓部门于每年6 月底和12 月底前依照本办法进行自检自查,并将自查报告报市园区办。
2、由市园区办牵头,组织有关部门成立考核组,于次年元月上旬深入园区全面考核。
3、考核结束后,市现代农业园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通报考核结果并对成绩突出的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较差的予以通报批评。
公文PDF原文:安政办发〔2012〕82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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