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安康火电厂项目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 | 公开目录: | 政府办文件 |
索引号 | 719776475-20200-2012-00467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责任部门 | 市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12年08月08日 |
文号 | 安政办发〔2012〕103 号 | 公开日期: | 2012-08-08 16:32 |
有效性 | 有效 |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安康火电厂项目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
石泉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为加快推进安康火电厂项目建设进度,确保项目进展顺利,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安康火电厂项目是我省促进陕南循环经济发展的重要项目,更是我市“十二五”规划的重大工业翻身项目,对于促进结构调整和清洁能源产业发展,推动我省“北煤南水”资源优化配置,带动安康更快地融入关天、成渝、西三角经济圈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抢抓机遇,把安康火电厂作为全市调结构、扩内需、保增长的重大项目抓紧抓好,采取有力措施,狠抓工作落实,切实加快建设进度,确保项目早日建成投产、发挥效益。
二、强化措施,加快推进。石泉县政府要抓紧协调华电安康火电厂筹建处加大工作力度,进一步细化工作任务,排出工作日程,加快完成项目勘界,商定拆迁安置补偿方案,按期完成征地拆迁工作,全力以赴做好项目组织、协调和环境保障等各项工作,确保8 月底前全面进入施工。各相关部门要按照“有利工作、特事特办”的要求,简化办事程序,做好衔接协调,提高服务效率,及时提供项目核准所需的支撑性文件和申报资料,全力协助做好土地预审、环境评估、水资源论证和杆线迁改、石煤资源配置等工作,确保项目按期完成核准、顺利实施。(具体工作任务见附表)
三、强化督查,狠抓落实。石泉县政府、各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充实工作力量,完善工作机制,加快推动工作落实。各责任单位要明确专门领导,严格按照工作要求、时限要求,进一步夯实责任,强化措施,确保各阶段任务按期完成。各相关部门要通力协作,主动配合,为项目建设营造良好环境。市监察局、市政府督查室要加强督促检查,对工作进展情况实施全程跟踪问效,逐项督促落实,对工作推进不力或未按期完成任务的要进行通报批评。
附件:安康火电厂项目建设工作任务表
二〇一二年八月八日
PDF原文:安政办发〔2012〕103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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