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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 |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丹治一期工程建设先进单位给予表彰的通报 | 公开目录: | 政府办文件 |
索引号 | 719776475-20200-2012-00499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责任部门 | 市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12年09月14日 |
文号 | 安政办字〔2012〕58 号 | 公开日期: | 2012-09-14 17:22 |
有效性 | 有效 |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丹治一期工程建设先进单位给予表彰的通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丹治一期”工程建设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精心组织下,经过4 年多的艰苦努力,已全面完成各项治理任务,项目实施区域水土流失得到有效治理,生态环境持续向好,防灾减灾能力进一步提高,农业生产条件和农村基础设施显著改善,为促进全市农村经济繁荣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根据综合考核结果,市政府同意,授予汉滨区人民政府、旬阳县人民政府、白河县人民政府“丹治一期”工程建设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希望受到表彰奖励的先进单位继续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在“丹治二期”工程建设中再创佳绩。全市各级各部门要以先进单位为榜样,扎实工作,奋勇争先,切实搞好“丹治二期”工程建设,为改善生态环境和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 年9 月14 日
公文PDF原文:安政办字〔2012〕58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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