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安康市人民政府 > 政府信息公开 > 正文内容
    文件名称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2012 年秋季动物防疫工作的通知 公开目录: 政府办文件
    索引号 719776475-20200-2012-00501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公开责任部门 市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2年09月10日
    文号 安政办发〔2012〕120 号 公开日期: 2012-09-17 11:37
    有效性 已失效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2012 年秋季动物防疫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关于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安排部署,进一步加强秋季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确保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病流行,切实维护公共卫生安全,保障畜牧产业健康发展,现就做好秋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作如下通知: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
      今年以来,我省周边甘肃、宁夏、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等省区先后发生了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我市部分县区发生洪涝灾害,导致畜禽因灾死亡,加之秋冬季节是重大动物疫病和主要人畜共患病的高发季节,我市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形势严峻。各级各部门都要充分认识做好秋季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重大意义,把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认真抓好,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紧迫感,以高度负责的精神,集中精力打好秋季集中免疫战役,切实做到思想认识到位,工作措施到位,协调配合到位,确保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和重大动物卫生安全事件。
      二、明确目标,确保强制免疫质量
      全市秋季动物防疫集中作业时间为9 月10 日至10 月20 日。要继续以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猪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为重点,坚持依法强制免疫,全面落实畜禽标识制度和养殖档案管理制度。
      (一)目标任务:高致病性猪蓝耳病、高致病性禽流感和牲畜口蹄疫、猪瘟的强制免疫工作要按照“县不漏乡、乡不漏村、村不漏户、户不漏畜(禽)、畜(禽)不漏针”的要求,彻底消除免疫空白和免疫死角,确保应免畜禽免疫密度达到100%;要认真推行鸡新城疫程序免疫,保证防疫密度达到85%以上;积极引导群众开展猪链球菌病、狂犬病免疫,有重点的做好猪丹毒、猪肺疫、弓形体等常见传染病的防治工作。
      (二)工作重点:一是对所有家禽实行高致病性禽流感强制免疫,对所有生猪进行0 型口蹄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和猪瘟强制免疫,对所有牛羊进行0 型和亚洲I 型口蹄疫强制免疫,对所有的奶牛和种公牛进行A 型口蹄疫强制免疫。二是加大畜禽标识管理制度推行力度,提高动物强制免疫挂标率。辖区内免疫动物必须佩带二维码标识,猪、牛、羊标识挂标率达到100%。三是要健全和完善动物免疫档案管理制度,确保免疫档案填写发放管理规范。按照不同养殖形式、不同畜禽品种、不同免疫病种进行分类指导,规范免疫程序,做好镇(办)、场户、村级动物防疫免疫记录和建档工作,免疫档案建档率达到100%。
      三、夯实措施,确保不发生重大动物疫情
      (一)强化动物疫情监测报告。要进一步健全疫情监测体系,坚持日常监测与应急监测相结合,全面监测与定点监测相结合,充分发挥疫情测报体系和村级动物疫情观察员作用,提高疫情报告的准确性和时效性。要高度重视重大动物疫情举报和核查工作,及时查清举报问题,绝不漏掉一起疫情。继续开展定时定点流行病学调查和监测。切实做到对监测阳性畜禽及时处理,对检测抗体水平低的及时补针,对发现的疫情隐患及时消除。
      (二)强化疫情应急处置工作。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和《安康市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要求,强化疫情应急准备,建立健全应急预备队,加强培训和演练。要做好应急物资储备,定期检查和补充储备物资。要进一步加强应急指挥体系建设,健全应急指挥机构,做到责任明确、人员到位、联络畅通。一旦发生疫情,要迅速启动预案,坚持“早、快、严、小”原则,及时采取各项措施,果断处置,力争在最短时间拔除疫点,防止疫情扩散蔓延。
      (三)强化动物卫生监督。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动物防疫监督,严格防疫条件审查,特别是对新建养殖场(养殖小区)、屠宰场的防疫条件要坚持标准,严格审核,并做好日常监管工作。要严格产地检疫,落实出栏畜禽报检制度,健全产地检疫网络,提高产地检疫率。规范屠宰检疫,坚持驻厂同步检疫制度,严格检疫规程,做到有宰必检,检则必严,确保屠宰检疫率、检疫出证率、无害化处理率均达到100%。加强流通环节检疫监管,充分发挥公路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作用,认真查证验物,防止流通环节传播疫情。切实加强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工作,加大对肉类市场、冷库、交易市场等有关场所的监管力度,农业、商务、工商、公安等部门要严查私屠滥宰等违法行为,防止病害肉品流入市场。
      (四)强化技术培训工作。要加强防疫人员技术培训,严格技术操作,搞好各项消毒,防止交叉感染;要切实做好疫苗冷藏、运输、保管、发放等工作,落实责任,避免损失,确保疫苗利用率达到90%以上。
      (五)强化宣传教育工作。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知识宣传,重点宣传防控政策和措施,及时发布防控工作信息,正确引导舆论宣传。要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广泛宣传《动物防疫法》和《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等动物防疫法律法规,宣传有关科普知识,提高人民群众防病灭疫的自觉性,为动物防疫工作创造良好的氛围。
      四、加强领导,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做好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是全市畜牧产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根本保障。各级各有关部门一定要站在全局的高度,把防控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迅速整合人力、物力、财力,确保秋季动物防疫工作有序、有效、有力开展。
      (一)落实责任追究制。进一步强化政府行为,强化政治责任意识,实行政府一把手负责制,层层分解任务,夯实责任并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各有关部门要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行动、密切配合,切实做好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要逐环节细化责任,层层落实到人,切实做好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
      (二)搞好部门协调配合。各县区政府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重大动物疫病防治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把动物防疫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亲自组织抓好各项防疫措施的落实。农业部门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动物防疫工作的职能作用,组织开展免疫接种、疫情监测,具体落实各项防治措施;财政部门要保证秋防经费足额到位,绝不能因为经费问题而影响秋防工作的开展,造成疫情扩散、蔓延;卫生部门要做好人群人畜共患病发生情况监测,加强与动物防疫部门的联系和信息沟通。公安、工商、交通、商务等相关部门要立足本职,齐抓共管,积极配合做好秋季动物防疫工作。
      (三)做好资金和应急保障。要按照防治经费分级负担的原则,将强制免疫工作经费、应急防疫物资储备更新经费、疫病监测工作开展经费、防疫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配套经费等纳入财政预算,并及时足额拨付。要制定科学合理的基层动物防疫补助经费管理办法,确保国家下拨的基层动物防疫补助经费及时兑付。要健全应急机制,深入研究新情况、新问题,及时修订各级应急预案,重点完善应急反应程序,落实各项保障措施,确保物资、资金、技术“三项储备”到位,建立机构完整、制度完善、反应迅速、保障有力的应急机制。
      (四)严格考核制度。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根据有关规定,将动物防疫任务、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部门到个人,对在动物防疫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导致重大动物疫情暴发流行的相关责任人,要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秋季防疫期间,市、县两级农业部门要成立防疫督查组,集中开展巡回督促检查,及时掌握防疫动态和进度,及时处理防疫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确保秋防工作的顺利进行。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9月10日

       公文PDF原文:安政办发〔2012〕120 号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下午好!我是安安
    点击我为您语音播报
    切换
    下午好!我是安安
    点击我为您语音播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