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确保完成全市服务业发展目标任务的通知 | 公开目录: | 政府办文件 |
索引号 | 719776475-20200-2012-00531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责任部门 | 市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12年10月30日 |
文号 | 安政办发〔2012〕138号 | 公开日期: | 2012-11-01 14:34 |
有效性 | 已失效 |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确保完成全市服务业发展目标任务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服务业发展是省上考核我市的重要指标之一。但前三季度全市服务业增加值仅增长8.5%,与省上下达的13%增速目标差距很大。为确保今年服务业发展目标完成,按照10月12日市政府全体会议要求,结合当前工作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夯实工作责任
各县区和有关部门要突出物流及交通运输、房地产、商贸流通、金融服务、旅游、文化、邮电通信等服务业发展重点,采取切实措施,刺激消费,扩大销售,推进三产服务业发展。责任明确如下:
由市发改委牵头,对列入今年重点项目计划的物流业建设项目,督促加快建设进度,力争四季度有一批新项目竣工投产。
由市交通局负责,挖掘客货运输潜力,确保完成公路运输业增加值增长10%、公路客货运周转量增长24%、水路客货运周转量增长3%的目标。
由市住建局负责,加强商品房预售管理,加快限价房建设进度。充分利用第三届住博会等促销活动,刺激本地消费需求,增加商品房销售量,确保完成保障性住房及商品房建设投资21.4亿元,商品房销售面积增长10%的目标。
由市商务局负责,扎实推进家电下乡、万村千乡市场工程、镇超工程、蔬菜进社区工程,有效扩大消费规模,保障市场供应。积极培育限额以上商贸企业,力促今年新增限额以上商贸企业20户、进口经营权企业10户,确保全市限额以上批发业销售额增长35%、限额以上零售业销售额增长20%、限额以上住宿业营业收入增长25%、限额以上餐饮业营业收入增长35%、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7.5%的目标。
由市人行、金融办负责,协调督促各金融机构加大对“三农”、小微企业、旅游等重点行业的信贷支持,对规模以上企业实行名单式管理和“一户一策”辅导计划,确保“三农”和中小企业贷款增幅高于全市平均增长水平,新增贷款高于去年同期新增贷款总量,确保完成各项贷款余额同比增长20%目标。市金融办要加大与国开银行合作,加快设立民营融资性担保公司,创新发展融资性担保业务,全面完成5家小额贷款公司和2家融资性担保公司通过省级审核批准目标任务。
由市旅游局负责,大力推进30个重点旅游村、600个旅游经营示范户达标建设,扩大安康旅游宣传营销,确保全面完成接待游客1800万人次,旅游综合收入76亿元,培育星级酒店5家、旅行社1家,星级宾馆营业收入增长35%的目标。
由市文广局负责,围绕地方特色文化,积极构建现代文化产业体系,力争年内新增一批文化娱乐、演艺影视、艺术培训、民间工艺、现代传媒等传统文化和新兴文化产业实体,确保全面完成文化产业增加值增长25%目标任务。
由市邮政局负责,加快邮政网点设施、终端服务设施和营业信息系统建设,推进乡乡设所、村村建站、户户设箱、站所改造和邮政服务进社区活动,大力提升邮政综合服务能力,加快完善站所业务功能,提高服务水平,确保完成邮政主营业务增长22%目标任务。
由电信安康分公司、移动安康分公司、联通安康分公司负责,加快无线网络、基站等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提高网络的覆盖能力,加快业务融合的步伐和新业务的提供能力,增强综合通信能力,确保完成主营业务收入分别增长19%、19%和25%的目标。
二、切实为服务业发展创造良好条件
一是放宽市场准入条件。认真落实国家促进现代服务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抢抓中省综合改革试点、服务业标准化试点及服务业发展政策机遇,积极鼓励各类经济实体进入服务行业,降低准入门槛,减少办事程序,缩短办事时限。工商部门要放宽登记条件;市发改、商务、国土、环保、规划等行业主管及投资主管部门要及时办理服务业相关项目的备案、用地、规划选址、环评等相关手续,尽快扩大服务业实体数量,提高服务业实体质量。
二是落实优惠扶持政策。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对新建政府鼓励发展的服务业企业和项目,与工业企业和项目同等对待,享受我市制定的有关促进工业发展方面的优惠政策。对外来投资者新建鼓励发展的服务业企业和项目,享受市政府有关招商引资的财政扶持、收费、落户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对投资新建的现代物流中心以及达到一定规模的中介服务、科技和信息服务等知识密集型项目,享受市高新技术项目的有关优惠政策。
三是加大资金扶持力度。市发改、财政等部门要积极争取中省服务业引导资金,加强国家和省级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支持项目的财政配套。尽快下达投资计划,及时拨付各类服务业项目补助、贴息资金,督促项目加快进度,尽早发挥效益。各县区政府也要增加扶持服务业发展资金,与国家、省、市的扶持资金相衔接,形成以政府投入为引导、企业投入为主体、民间资本和外资共同参与的多元化服务业投资机制。各商业银行和地方金融机构要加大对服务业企业的支持力度。
二、扎实抓好任务落实
各县区和市发改、交通、商务、旅游、住建、规划、税务、工信、文化等部门要制定完成年度目标的具体推进措施,强化协调服务,及时研究解决服务业发展中的具体问题;市发改、统计部门要协调各部门及行业协会做好服务业统计工作,完善服务业统计调查方法和指标体系,加强对服务业发展的监测和分析,及时提出针对措施;市政府督查室、市发改委要加强对今年服务业发展任务落实情况的检查督促,定期通报,确保工作实效。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10月30日
公文PDF原件:安政办发〔2012〕13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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