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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 |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 | 公开目录: | 政府办文件 |
索引号 | 719776475-20200-2012-00556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责任部门 | 市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12年12月07日 |
文号 | 安政办字〔2012〕80号 | 公开日期: | 2012-12-11 12:39 |
有效性 | 有效 |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鉴于政府机构改革及原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组成人员工作变动情况,为确保我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工作正常开展,公平及时处理劳动人事争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组织规则》有关规定,现将调整后的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组成人员通知如下:
主 任:陈伦宝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人社局局长
副主任:焦富清 市人社局副局长
卢 安 市总工会副主席
委 员:卢 浩 市工信副局长
袁 庆 市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科科长
张 剑 市人社局人力资源与事业单位管理科科长
刘晓虎 市人社局调解仲裁科科长
胡高琼 市人社局政策法规与信息化管理科科长
刘德育 安康军分区政治部组干科科长
仲裁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人社局,由焦富清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主要职责为:聘任、解聘专职或兼职仲裁员,受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讨论重大或疑难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对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活动进行监督。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 年12 月7 日
pdf原件:安政办字〔2012〕8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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