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委,市委各部门,市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党组(党委):
为进一步加强市委常委会班子自身建设,推动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市委常委会全体成员向全市人民做出六项廉政承诺。现予印发,请全市广大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予以监督。
各县区、市级各部门领导班子都要搞好廉洁自律。各县区委常委会要做出相应的廉政承诺,并严格遵照执行。
中共安康市委
2004年8月5日
市委常委会全体成员向全市人民的廉政承诺
一、坚决抵制跑官要官。凡是向市委常委领导班子成员跑官要官的,不仅要坚决拒绝、严肃批评教育,而且要告知组织部门记录在案,今后对这样的同志要注意观察。
二、坚决拒收钱物。凡是以各种名义向市委常委领导班子成员送钱、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的,一概拒收,并对送钱送物的人提出严肃批评。拒绝不了的立即上缴组织,记录在案,并请纪检监察机关找送钱送物的人调查清楚,作出检查。
三、严格管理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绝不允许任何人打着市委领导的旗号办私事、谋私利。凡是以领导及其亲属、身边工作人员名义办私事,或利用领导影响谋私利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一概拒绝;并向市委办公室报告。
四、带头遵纪守法。严格执行宪法和法律,严格执行党的纪律,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自觉接受监督,绝不越权,更不滥用权力。
五、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自觉履行教育、管理、监督的职责,坚决支持执纪执法机关严肃查处违法违纪案件,带头同各种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
六、认真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发扬艰苦朴素的优良传统,移风易俗,不大操大办家中婚丧嫁娶事宜,更不借机敛财。坚决不参与赌博和以公款支付的各种消费娱乐活动。
市委常委会全体成员诚恳希望全市各级党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对上述承诺进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