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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件名称 |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2年下半年应急管理信息报送情况的通报 | 公开目录: | 政府办文件 | 
| 索引号 | 719776475-20200-2013-00019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 公开责任部门 | 市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13年02月01日 | 
| 文号 | 安政办函〔2013〕22号 | 公开日期: | 2013-02-04 10:33 | 
| 有效性 | 有效 |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2年下半年应急管理信息报送情况的通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2012年下半年,全市共向省政府应急办报送应急管理信息2319条,采用1785条,继续在全省保持领先,有力宣传和推动了我市应急管理工作。按照市政府办《关于转发〈陕西省应急管理网站信息报送工作考评办法(试行)〉的通知》(安政办函〔2012〕84号)和《关于2010年应急管理信息报送情况的通报》(安政办函〔2011〕15号)要求,市政府办决定对完成任务较好的紫阳县、白河县、旬阳县、石泉县、平利县、岚皋县、宁陕县、汉滨区、汉阴县和市应急办、药监局、教育局12 个单位予以通报表彰奖励。
         希望受到通报表彰奖励的单位,戒骄戒躁,再接再厉,进一步做好信息报送工作,推动应急管理工作更好开展;没有完成信息报送任务的单位,要提高思想认识,重视应急管理工作,明确分管领导和信息报送员,夯实措施,加强信息报送,全面做好2013年应急管理工作。
附:2012年下半年应急管理信息报送情况统计表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2月1日
pdf原件:安政办函〔2013〕2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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