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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件名称 |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的通知 | 公开目录: | 政府办文件 | 
| 索引号 | 719776475-20200-2013-00175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 公开责任部门 | 市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13年07月05日 | 
| 文号 | 安政办字〔2013〕35 号 | 公开日期: | 2013-07-06 17:16 | 
| 有效性 | 有效 |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认真抓好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的贯彻落实,市政府决定对全市各行业职工带薪年休假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内容
	  1.各单位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建立情况。
	  2.各单位2013 年职工带薪年休假计划安排情况。
	  3.各单位2012 年以来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执行情况。
	  4.未安排职工年休假原因说明及应支付职工应休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情况。
	  5.各单位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落实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二、时间安排
	  督查活动分三个阶段,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和走访座谈等方式进行。
	  自查阶段(2013年 7 月 8 日—7月 12 日)。各单位对照陕政发﹝2012﹞48 号、安政发﹝2012﹞35 号文件精神进行自查自纠,对2012 年以来职工带薪年休假情况进行总结,查找问题及不足,进一步完善制度和措施。
	  督查阶段(2013 年 7 月 13 日—20 日)。各督查组对市直单位、中省驻安有关单位和相关企业进行抽查,各县区自行组织本区域内制度落实情况督查。
	  总结阶段(2013年 7 月 21日—25 日)。市人社局负责汇总督查情况并上报市政府。
	  三、督查组成员
	  第一组
	  组  长:朱小敏 市政府办公室纪检组长
	  成  员:刘 敏 市监察局正科级纪检监察员
	       杨运华 市人社局劳动关系科科长 13709153981
	  督查单位:市委党校、市妇联、市文联、市档案局、市公路局,市中心医院、市人民医院,工行安康分行
	  第二组
	  组  长:陈伦宝 市人社局局长
	  成  员:殷贵军 市人社局劳动监察支队支队长13309151355
	       李 竹 市工信局人事教育监察科科长
	  督查单位:市发改委、市交警支队、市审计局、市国土局、市交通局,电信公司安康分公司、联通公司安康分公司,安康巨丰实业公司
	  第三组
	  组  长:焦富清 市人社局副局长
	  成  员:欧立平 市财政局人教科科长
	       罗先猛 市人社局监察科科长 13909159933
	  督查单位:市规划局、市城建局、市药监局、市文广局、市计生局,市育英计算机学校,兴科集团、兴安集团
	  第四组
	  组  长:卢 安 市总工会副主席
	  成  员:余 耿 市人社局举报投诉受理科科长13891539308
	       谭金花 市总工会经济维权科科员
	  督查单位:市房管局、市绿化管理处、市农科所、市人民广播电台、市福利院,地质一队,华润万家、喜盈门商贸有限公司
	  四、有关要求
	  1.各级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落实工作,采取有效措施,确保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落实到位。
	  2.各督查组要按照有关要求,认真负责地开展督查工作,确保督查活动不走过场,取得实效。
	  3.各县区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落实情况由县区政府自行组织检查,并于7 月底前将检查情况报市人社局劳动保障监察支队。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 年7 月5 日
	公文PDF原件:安政办字〔2013〕35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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