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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名称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安康市2014 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公开目录: 政府办文件
    索引号 719776475-20200-2014-0153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公开责任部门 市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4年04月03日
    文号 安政办发〔2014〕44号 公开日期: 2014-04-04 14:48
    有效性 有效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安康市2014 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为切实做好2014年度全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市国土局编制了《安康市2014 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已经市政府审定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附件:《安康市2014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 年4 月3 日

    安康市2014 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为切实做好2014 年度全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地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第394 号令)、《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国发[2011]20 号)、《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决定的实施意见》(陕政发[2011]59 号)和《安康市“十二五”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11—2015 年)的要求,结合我市地质灾害现状和2014 年汛期降水趋势预报,制定本方案。
      一、全市地质灾害现状及2013 年地质灾害概况
      我市地质灾害类型主要有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塌陷等类型。其时空分布与地质环境条件和气候环境关系极为密切。强降雨、冻融作用以及不合理人为工程活动是引发地质灾害的主要因素。在空间上,我市山区滑坡、崩塌、泥石流等突发地质灾害极为发育,危害严重;在时间上,滑坡、崩塌、泥石流等突发地质灾害,主要集中发生在5-9 月主汛期。
      依据《安康市“十二五”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11—2015年)资料,全市有10 个地质灾害高易发区,面积6724.12平方千米,占全市国土面积的28.59%;有10 个地质灾害中易发区,面积8582.63平方千米,占全市国土面积的36.48%;高、中易发区面积之和为15306.75平方千米,占全市国土总面积的65.05%。据2013 年全省动态更新数据库统计全市地质灾害隐患点共有3848 处,共威胁23319 户、114289 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2013 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和相关部门密切配合下,县区国土部门认真履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责任。一是推进了地质灾害防治制度化、规范化建设;二是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进一步得到提升,落实了群测群防责任人、监测人、监测补助经费,有效保障了群测群防体系的正常运行;三是全市开展了应急演练45 场次,参加演练人员达3800 人,通过演练进一步提升了突发地质灾害应急能力;四是加快了地质灾害治理项目进度,提高了地质灾害预报预警准确率,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2013 年全市成功预报地质灾害6 起,避免了73 人伤亡和636 万元的经济损失,由于各项防范措施得力,责任落实到位,全年未造成人员伤亡。
      二、地质灾害趋势预测
      据安康市气象台中长期气候预报资料:预计2014 年降水量较往年正常略偏多,其中宁陕、石泉、汉阴800~950 毫米,汉滨、旬阳、白河700~850 毫米,平利、岚皋、镇坪、紫阳900~1100毫米。预计冬季降水较常年略偏少,春季降水量较常年略偏多;第一场透墒雨预计出现在4 月中旬,接近常年出现日期;初夏汛雨出现日期较常年同期偏早;汛期分布规律。结合2013 年地质灾害特点、隐患点稳定状况和市气象台对2014 年全市降水量趋势初步预测,预计2014 年全市地质灾害发生频度、密度和造成的损失与2013 年相比呈上升趋势,灾害类型将以突发性地质灾害为主。预计局部地区暴雨可能造成滑坡、泥石流灾害,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形势依然严峻。
      三、重点防范区段和防范期
      (一)重点防范的城镇
      岚皋、镇坪、紫阳、旬阳、白河等县城,地质环境条件复杂,人口集中,在强降雨、不合理人为活动等因素影响下,发生滑坡泥石流、崩塌等突发性地质灾害的可能性较大。
      (二)重点防范的矿山及集中开采区
      有可能发生地质灾害的矿山及集中开采区有:旬阳县铅锌矿区、紫阳县—岚皋县瓦板岩矿区、紫阳县—汉滨石煤矿区等,主要表现为泥石流、矿渣水石流、滑坡等灾害。其它矿区若有大量不合理堆放的弃渣,也有可能产生同样的地质灾害。
      (三)有可能发生地质灾害的交通干线
      铁路:襄渝线安康-七里沟段、紫阳-紫黄段、旬阳-白河段;西康线小河-安康段;阳安线石泉-恒口段。以上铁路线处于秦巴山区地质灾害易发区,若遇暴雨、连阴雨发生滑坡、崩塌、泥石流等灾害的几率较高。
      公路:国道G316 安康-旬阳-白河段;省道S207 安康-岚皋-镇坪段、省道S308 安康-平利-镇坪段、省道S310 紫阳-麻柳段,安康—瀛湖旅游专线。上述公路位于山区,修路切坡造成的不稳定边坡较多,若遇暴雨、连阴雨局部地段可能发生滑坡、崩塌、泥石流等灾害。对于正在建设的安平高速公路等,施工过程中开挖边坡极易引发滑坡、崩塌等地质灾害,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施工,加强监测和防范工作,搭建工棚等临时生产、生活设施时应避开地质灾害危险区。
      (四)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预测
      根据我市目前已掌握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稳定性、危害程度及危险性,选择22 处作为2014 年度省、市级重点监测点,对其发展趋势进行了预测,提出了应急防治措施,明确负责人、责任人、监测人等(详见附表)。
      (五)地质灾害发生的时段预测
      地质灾害的发生与降水密切相关,2014 年预计地质灾害相对集中发生的时间段为5 月至9 月,其中7 月至9 月为地质灾害高发期,在降水作用下极易引发滑坡、崩塌、泥石流灾害,因此,在这段时期需加以重点防范。各级人民政府及各有关部门要提前做好准备工作,制定防灾预案和应急预案,确保“情况掌握到户、信息预警到户、责任落实到户”,及时进入重点防范工作状态,认真落实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各项制度,确保安全度汛,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造成的损失。
      四、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一)编制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及时完善应急预案。
      汛前各县(区)要根据地质灾害发育分布现状以及降雨、洪水等趋势预报,结合本辖区1:50000 地质灾害详查成果,及时编制并发布以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段)分布、危害预测、重点防范期、人员避险转移路线、防灾减灾措施、应急措施及监测预防责任人为主要内容的《2014 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确定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要以2013 年底全省动态更新数据库的数据为准,及时修订和完善《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建立健全领导责任制,层层落实监测防范责任,切实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气象、水利、公路、铁路、电力、城建、农业、民政等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积极协助做好防灾减灾工作。
      (二)加强地质灾害隐患监测工作。及时了解和掌握地质灾害演变过程,捕捉灾害发生前的特征信息,为正确分析和预报灾情提供科学依据。简易的监测方法有以下两种:一是裂缝相对位移监测法。该方法是监测滑坡体裂缝两侧相对张开、闭合变化和塌陷区地裂缝变化的监测方法。监测点选择在裂缝两侧,一般2个一组,测量其距离,或在裂缝两侧设固定标尺,以观测裂缝张开、闭合和垂直变化。此外,还可在建筑物(房屋墙、挡土墙、浆砌片石沟侧壁等)的裂缝上贴水泥砂浆片等观测裂缝的变化情况。另外,可用已有的设备仪器进行专业化监测。二是宏观地质调查法。该方法是对崩塌、滑坡、地面塌陷等灾害的变形形迹进行追踪调查的监测方法。应在变化明显地段设立监测点和调查路线,采用专人巡视或动员附近群众监测等方式,及时掌握隐患点各类变化。
      (三)突出重点隐患区域防治。要加强对地质灾害易发区干部群众地质灾害防治基本知识的宣传培训工作,大力开展形式多样的地质灾害应急演练活动,切实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防灾意识和避险能力。认真实施汛前巡查、汛中检查、汛后核查制度,把工作重点放在地质灾害高、中易发区,将受灾害威胁的群众列为重点搬迁对象,结合陕南避灾搬迁工程进行搬迁。搬迁避让是山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最行之有效的治本之策。根据不同地质灾害类型,可采取以下的防治措施:
      1.滑坡。一是采取排水治理,在滑坡体外围设置一条或几条环形排水沟,使滑坡体外的地表水不能进入滑坡体内。对大型滑坡体,可在滑坡体上设置排水沟,使地表水排出滑坡体,不致渗入滑坡体内部;二是采取工程治理,在滑坡体及坡脚建抗滑垛、抗滑桩、抗滑墙、锚固等,增强滑坡体的稳定性;三是按设计方案或应急调查指导的方法及时实施防治。
      2.崩塌。对崩塌体采取卸载、清除、固化、坡面防护、喷浆等工程措施。
      3.泥石流。采取生物措施提高流域内沟谷坡面植被覆盖率、工程措施(拦挡、排导)、流域内综合治理等措施。
      4、地面塌陷。在采空区上方应设立警示牌、围栏,严禁在采空区上建房、修路;对已形成的塌陷坑,要及时进行回填,避免人畜误入,同时也达到恢复生态环境的目的。
      (四)健全完善群测群防体系。进一步完善群测群防网络体系,认真落实地质灾害防灾预案,汛前将所有地质灾害隐患点的“防抢撤方案”制定完成,确保地质灾害防灾工作明白卡和防灾避险明白卡发放到户,逐点落实监测人和监测责任人,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实现“两卡”和“预案”的全覆盖,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针对本辖区地质灾害的发育状况,要在滑坡、崩塌、泥石流易发区段设立警示标志,禁止受威胁对象进入危险区,有效减少灾害造成的损失。市国土资源局和市气象局,要在汛期继续联合开展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工作,进一步实施地质灾害短时、临近预警预报,及时提供有效的预报预警信息。
      五、地质灾害防治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把此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的原则,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有效措施,落实财政预算和专项防治经费,完善防治制度,全力以赴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密切协调配合。国土、气象、住建、水利、交通运输、安监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共同做好重大工程、交通沿线、风景名胜区和旅游景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及时对地质灾害隐患做出预测、预警、预报;切实做好在地质灾害易发区进行工程建设、城镇规划、新村建设、陕南移民安置点、矿产开发、水电站等工程项目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把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作为项目审批、土地审批的前置条件予以强化,从源头上把好地质灾害防御第一关。加强对在建工程的监督管理,对可能引发地质灾害的工程,督促勘查、设计、施工、监理单位采取预防治理措施;相互通报地质灾害监测信息,实现资料共享。国土、气象、广电、通讯、多媒体等部门和单位,要建立健全汛期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工作机制,通过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手机短信等方式及时发布汛期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信息。
      (三)强化宣传教育。各县(区)人民政府要持续深入地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教育,增强人民群众的地质灾害防治意识,提高自救互救能力。逐级建立健全防灾责任制,层层落实防治责任,并对有关人员进行必要培训。同时加强应急能力建设,按照《陕西省2014 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和《安康市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要求,积极开展县级、镇级、村级地质灾害应急演练,通过模拟现场的抢险救灾的应急处置,达到全面提高地质灾害应急反应能力的目的。2014 年各县(区)、各镇(办)、村(社区)均完成至少一次地质灾害应急演练活动任务。
      (四)落实工作责任制度。应急办、防汛办、气象局、民政局、国土资源局等部门要相互配合严格落实地质灾害汛期险情巡查、应急调查和灾情速报等制度,保持24 小时通讯畅通。一旦发生灾情,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迅速赶赴现场,开展抢险救灾工作。
      发现临灾险情,要立即组织应急调查,确认险情,迅速采取避让、应急处置措施。出现地质灾害灾情、险情,在立即处置的同时,要按照地质灾害速报制度,迅速上报上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
      安康市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实行24 小时值班。
      值班电话:0915-3200633,传真:0915-3200633。

      附件: 《安康市2014 年度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一览表》

      公文PDF原件: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安康市2014 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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