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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 |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3 年度全市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情况的表彰通报 | 公开目录: | 政府办文件 |
索引号 | 719776475-20200-2014-0159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责任部门 | 市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14年04月15日 |
文号 | 安政办函〔2014〕33 号 | 公开日期: | 2014-04-16 17:08 |
有效性 | 有效 |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3 年度全市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情况的表彰通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2013 年,全市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市政府消防安全责任书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十二五”社会消防事业发展规划,不断加强对消防工作领导,逐级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加大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和多种形式消防力量建设,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工作督查、考评和考核问责制,加大消防经费投入,完善防火安全措施,扎实整改火灾隐患,有力推进了消防工作法治化、社会化进程,有效遏制了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发生,为我市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创造了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2013 年12 月9 日至20 日,市政府组织考评组对全市各县区、行业系统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情况进行了全面考评。根据考评和日常消防工作开展情况,评定2013 年度消防安全工作优秀的县区政府和行业系统是:汉滨区、汉阴县、石泉县、市教育局、市财政局、中国移动安康分公司。良好的是:旬阳县、平利县、紫阳县、岚皋县、宁陕县、白河县、镇坪县、高新区管委会、安康供电局、中石化安康分公司。
希望受到表彰的单位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争取更大成绩。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以先进为榜样,高度重视消防安全工作,切实履行消防责任,扎实做好我市消防安全工作,为推进美丽富裕新安康作出积极贡献。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 年4 月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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