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安康市人民政府 > 政府信息公开 > 正文内容
    文件名称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2014 年全市防汛工作的通知 公开目录: 政府办文件
    索引号 719776475-20200-2014-0169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公开责任部门 市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4年04月25日
    文号 安政办发〔2014〕56 号 公开日期: 2014-04-26 14:53
    有效性 有效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2014 年全市防汛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汛期将至,根据省市气象、水文部门预测,今年汛期全市降水量较常年偏多2 成左右,主要江河洪水偏重发生,汉江干流年径流量和最大流量与上年同比偏大,河流出现超警戒洪水的可能性较大,防汛形势不容乐观。为切实做好防汛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实现全市安全度汛目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备汛工作要到位。各县区汛前要完成城镇、江河、水库、山洪灾害防洪预案和调度计划的报批、审查和备案工作,各涉水涉河在建重点工程也要编制应急抢险预案,组织开展必要的演练,确保预案的科学性、实用性、可操作性。水利、国土、住建等部门要按照分级负责和各负其责的原则,由领导带队,迅速深入辖区对各项防洪设施、集镇、病险水库、走山滑坡、危房校舍民宅、河道清障及在建涉水工程进行一次汛前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改、大落实,做到隐患排查、整改不留死角,确保安全度汛。要依托驻军、武警和民兵预备役,加强防汛抢险专业队伍和基层院户联防救援队伍建设,加大防洪重点和薄弱环节物资储备,满足防汛抢险需要。要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印发的《安康市江河湖泊采砂(采矿)办法》,主汛期前要依法开展一次河道专项整治,按照“谁设障、谁负责”的原则清除河道碍洪物,确保水质安全和行洪畅通。要对防汛预警信息平台及监测站网、通讯设备进行维护调试,确保正常运转。
      二、防范措施要落实。要紧紧围绕“汉江洪水、山洪灾害、病险库塘、城镇内涝”四大防汛重点,突出抓好“科学调度、提前转移”两个关键环节,把措施抓实、抓细。汉江防洪要突出抓好科学调度,大型水库要坚决按照“预泄腾库、汛期低水位运行”的原则,在市防汛指挥部的总体调度下,坚持安全第一、生产第二,确保大江大河安全度汛。病险库塘要一律实行空库度汛,确保防汛不出问题。山洪灾害要重点抓好提前转移,在汛期要分不同人群采取长期过渡和临时转移相结合的办法,孤寡老人要全部集中供养、落实防范措施,农村留守老弱病残群众要全部落实托管、托养和防范措施,在雨情、汛期、险情来临之前,将该转移的必须全部转移到位。各县区要对所有灾害隐患点、危险区域居住的人群再进行一次详细摸底调查,逐区域、逐户制定提前转移方案,确定转移人群、转移线路、转移地点、转移负责人,并将转移方案报市防汛办。
      三、责任体系要健全。要全面落实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各级各类防汛责任制,汛前在媒体上公布防汛重点部位行政责任人、技术责任人,接受社会监督。各县区要继续实行“县级领导包镇办、镇办领导包村、镇村干部包户”的防汛包抓机制,完善县区、镇办、村、组、户五级责任体系,明确各级责任人员和相应职责,落实院户联防措施。要继续深入开展“情况掌握到户、信息预警到户、责任落实到户”的三到户活动,全体包抓干部要进村(社区)入户开展思想发动、预案宣传、信息传递、转移帮扶工作。市政府督查室、市防汛办要加强对“三到户”落实情况的督查检查。
      四、基层基础要强化。要坚持防洪工程和非工程措施两手抓,全面推进汉江综合整治、12 中小河流治理、19 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和岚皋县山洪沟治理项目建设,按计划、保质量完成建设任务。水毁修复和应急度汛项目要加快建设进度,确保在主汛期到来之前全部完工。同时加快山洪灾害防治县级非工程措施二期项目前期工作,进一步提高防灾减灾能力。
      五、协调配合要密切。各级防指要充分发挥牵头抓总、统一协调指挥作用。防汛部门要全面掌握汛期雨水情、汛情、灾情,加强分析研判,为各级防指当好参谋助手。气象水文部门要加强短时强对流天气预报、中小尺度天气预警和江河水情预警,提高监测预报的精准度和超前性,及时发布预警信息,为防汛决策提供科学依据。驻军、武警和民兵预备役部队要落实防汛任务和抢险兵力配备。各级宣传部门和新闻媒体要及时播报重大预警信息,及时报道防汛工作动态和典型经验。电信、移动、联通等通讯单位要及时发送重大汛情预警信息。国土、住建等部门要分别做好汛期防滑、防御城市内涝工作,科学制定预案,落实防治措施,有效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六、工作纪律要严肃。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树立大局意识和“一盘棋”思想,坚决服从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和上级防指的统一指挥,严格执行调度命令,做到令行禁止。严格执行24小时干部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不脱岗、不漏岗、不空岗。遇有突发事件,及时妥善处置,在第一时间报告当地政府和上级防汛指挥部。对擅离职守、失职渎职或拒不执行省、市抗洪救灾重大部署和防指命令而贻误战机,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 年4 月25 日

      公文PDF原件: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2014 年全市防汛工作的通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下午好!我是安安
    点击我为您语音播报
    切换
    下午好!我是安安
    点击我为您语音播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