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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 | 中共安康市委办公室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康市市县区选派干部进驻贫困村开展扶贫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公开目录: | 政府办文件 |
索引号 | 719776475-20200-2014-0204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责任部门 | 市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14年05月09日 |
文号 | 安办字〔2014〕28 号 | 公开日期: | 2014-05-09 16:09 |
有效性 | 有效 |
中共安康市委办公室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康市市县区选派干部进驻贫困村开展扶贫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委、县区人民政府,市委和市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中省驻安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创新机制扎实推进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3〕25 号)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积极动员各方力量参与扶贫开发工作,帮助贫困村、贫困户脱贫致富,制定了《安康市市县区选派干部进驻贫困村开展扶贫工作实施方案》,经市委常委会会议和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安康市市县区选派干部进驻贫困村开展扶贫工作实施方案》。
中共安康市委办公室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 年4 月23 日
安康市市县区选派干部进驻贫困村开展扶贫工作实施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创新机制扎实推进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3〕25 号)和省委、省政府关于选派干部进驻贫困村的工作部署,持续加大脱贫攻坚工作力度,健全“领导挂联、部门包抓、干部帮扶、社会参与”的扶贫开发工作机制,市委、市政府决定从2014 年起,结合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将市、县(区)部门党建联系、支教等涉及到村帮扶工作统筹整合,在全市选派干部进驻贫困村开展扶贫帮扶工作。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把改善贫困村发展环境,提高贫困人口生活水平,实现贫困户稳定脱贫作为首要任务,坚持区域发展与精准扶贫相结合,锁定贫困村,瞄准贫困户,实行结对帮扶,整合扶贫资源,集中资金投入,着力破解贫困片区发展瓶颈,全面改善贫困村生产生活条件,不断提高贫困人口自我发展能力,努力实现贫困村、贫困户脱贫致富,促进城乡协调发展,全面建设美丽富裕新安康。
二、目标任务
依据《安康市区域发展与脱贫攻坚规划(2010-2020)》,全市共有220 个贫困片区1296 个贫困村(其中2011 年——2013年已启动实施连片开发整村推进项目村321 个),今年年初省上从中筛选出我市贫困村579 个,按照省上统一部署,从今年起省、市、县区三级抽调干部,组建驻村工作队,对579 个贫困村开展干部驻村帮扶工作,其中:省直单位帮扶90 个村(以省上文件为准);市委、市政府确定115 个市直和中省驻安单位组建驻村工作队分赴10 县区帮扶109 个贫困村(名单见附表);县区部门帮扶380 个贫困村。到2020 年实现对全市所有贫困村全覆盖。省、市、县区各级驻村工作队具体负责派出单位帮扶贫困村工作,主要任务是:协助基层组织开展贫困户识别、建档立卡和信息化建设工作,制定并实施贫困村发展规划和贫困户脱贫计划,引进资源、筹措资金、协调落实、指导实施并监督管理扶贫项目,协调派出单位和当地党员干部、能人大户结对帮扶每个贫困户,协助抓好“两委会”班子建设,落实好各项强农惠农富农政策。通过三年帮扶工作,实现贫困村、贫困户稳定脱贫,贫困村收入翻番,达到“五有”(即有科学的发展规划、有特色的主导产业、有完善的公共服务、有整洁的居住环境、有健康的文明村风)要求,走上可持续发展的路子。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夯实工作责任。
选派干部进驻贫困村开展扶贫工作是中央创新社会扶贫工作机制的有效载体,是实施精准扶贫的重要举措,是群众路线教育重心下移的具体体现,是培养锻炼干部的重要渠道,是消除贫困、实现共同富裕的有效途径。选派干部进驻贫困村开展扶贫工作由各级党委、政府统一领导,组织部门负责干部选派和宏观管理,扶贫部门负责日常工作。各县区党委、政府全面负责本辖区干部驻村帮扶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管理考核,要主动与省、市各帮扶牵头单位和帮扶单位沟通协调,共同研究制定扶贫规划,做好帮扶单位和驻村工作队的日常管理和后勤服务工作。各县区要建立综合协调机制,确定1 名县级领导,统筹本区域省、市、县区三级干部驻村帮扶贫困村工作。在同一个县区参加帮扶工作的市直和中省驻安单位,组成一个工作团,确定一个单位为牵头单位(名单附后)。牵头单位的主要领导为工作团团长,驻村领导为副团长,协助县区做好本团的组织管理、协调联络和督促检查等工作。牵头单位每年至少召开3 次联席会议,研究工作计划,落实相关项目,协调解决有关问题,安排布置检查评比工作。要尽职尽责,加强管理,主动工作,搞好服务,充分调动各帮扶单位的积极性,形成工作合力。市委、市政府确定30 名市级领导联系帮扶30 个贫困村(以安办字〔2013〕57 号文件为准),各县区每名县级领导应帮扶1 个贫困村。各级领导要深入贫困村调查研究,指导制定帮扶规划,帮助解决突出问题,指导督促相关部门做好帮扶工作。
(二)选派干部驻村,搞好业务培训。
认真落实中省干部驻村帮扶的要求,市直及中省驻安单位应选派本单位1 名副县级领导为驻村工作队队长,抽调1-2 名年富力强、乐于奉献、有一定农村工作经验的干部为成员,后备干部优先选派,组成驻村工作队,负责驻村帮扶贫困村工作。各县区驻村工作队干部选派由县区确定。驻村帮扶工作3 年为一个周期,干部驻村期间原单位一般不再安排工作,确保主要精力放在帮扶村。驻村工作队要严格遵守“八项规定”和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及各项组织纪律、工作纪律,不准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不准增加基层负担,不准参与有损工作队形象的各种活动。各市直及中省驻安单位驻村工作队名单于5 月10 日前报市委组织部、市扶贫开发局和各牵头单位备案。干部驻村帮扶期间,工资待遇保持不变,保留编制、职级,不影响正常的职务晋升、调资和职称评定。驻村发生的食宿、交通、差旅补贴等费用,由派出单位按有关规定给予报销。派出位要关心驻村干部,及时解决工作生活中的困难和问题。县级组织、扶贫部门要协调镇村为工作队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条件。按照分级培训的要求,由各级组织、扶贫部门对驻村帮扶干部进行工作业务培训。每年培训不少于2 次,培训时间累计不少于5 天。
(三)因村因户制宜,科学制定规划。
各级帮扶单位、驻村工作队要配合镇村,按照统筹城乡、推进城乡一体化的总体要求,进村入户,调查摸底,依据村情、社情民意和安康市贫困村、贫困户稳定脱贫标准,制定出既符合国家政策要求,又符合当地特色的总体建设规划,在规划中要突出现代农业、基础设施、社会事业、扶贫搬迁、村容村貌治理、培育职业农民和贫困户脱贫等七个方面,规划要具有前瞻性和可操作性,尽可能使规划高起点、高标准,避免重复建设、无序建设。在制定总体规划的基础上,按照“合理布局、一次规划、分年实施”的原则,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要明确帮扶单位、驻村工作队、县区、镇村责任。市直帮扶单位、各县区要在5 月底前将市直单位帮扶贫困村实施方案报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四)突出帮扶重点,加大帮扶力度。
各帮扶单位、各县区要围绕贫困村总体规划、实施方案和贫困村、贫困户稳定脱贫标准,本着“突出重点,缺啥补啥”的原则,选准建设项目,整合各类资源,捆绑项目资金,集中解决路、房、水、电、讯等基础公共设施和主导产业发展问题。帮扶单位要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优势和专长,从自身管理项目中安排建设资金,从单位工作经费中挤出帮扶资金,从相关部门协调项目资金,多渠道为贫困村建设提供资金保障。要组织动员机关干部职工、村组干部、党员、各类经济实体、能人大户结对帮扶,开展送温暖、献爱心、捐资助学等活动,切实解决贫困户实际困难。在组织实施帮扶过程中,既要发挥驻村扶贫工作队的作用,更要引导贫困村干部和贫困户发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主人翁精神,形成合力,确保如期实现目标。
(五)围绕目标任务,严格检查考核。
在市直各单位帮扶贫困村规划和实施方案未制定前,为尽快顺利开展帮扶工作,市上已通知各县区上报了当年的目标任务(详见附表),该任务作为年度考核的主要依据。各县区和市级帮扶工作牵头单位要及时召开启动会,半年和年终由各县区对帮扶工作进行检查考核,并将结果上报。市委、市政府将完善对县区、市直和中省驻安单位帮扶贫困村工作的年度目标考核机制,将该项工作做为帮扶单位年度目标责任考核重要指标并进行单项考核。对考核优秀和良好的单位由市委、市政府通报表彰。对帮扶干部评为先进个人的,在年度公务员考核中确定为优秀等次,在干部选拔任用中优先使用。对当年年度考核较差的单位取消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评优资格,连续两年考核为较差的单位对主要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不得评为良好以上格次。对有帮扶任务的中省驻安单位,年度考核结果由市扶贫领导小组抄送上级对口部门。
附件一:安康市贫困村和贫困户稳定脱贫标准;
附件二:安康市2014 年度市直和中省驻安单位帮扶贫困村任务表。
附件一:
安康市贫困村稳定脱贫标准
1、基础设施。
修通硬化 3.5米宽以上村级道路,长期居住百人以上的组实现通组路沙石化;完成农网改造,实现同网同价、户户通电;生产生活用水得到解决,90%以上农户吃上安全卫生饮水。
2、增收产业。
至少有一个带动辐射较强的龙头企业或专业合作社,至少有一个形成规模的特色优势产业,增收产业收入占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40%以上,到2016 年,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8000 元以上。
3、人居环境。
消除危居、危房、无房户,砖混结构民居达到60%以上,安全住房有保障。室内、院坝硬化,院落绿化,厨、厕、圈全面改造,达到卫生标准。
4、公共服务。
有村委会活动室、文化活动场所、村级卫生室及环境保洁等公益设施,通讯、广播、电视入户率和宽带通村率达到100%;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0%以上,初中毕业生全部升入高中、职中或中等专业技术学校学习,贫困户家庭大学生得到助学补助,95%以上的农户至少有一名主要劳力受到实用技术培训,掌握一至两门致富技能;农民养老保险参保率、新型合作医疗参加率达到100%,计划生育家庭优惠政策全覆盖,低保户应保尽保、五保户集中供养。
5、班子建设。
两委班子齐全、坚强有力,工作机制健全、制度完善,发展规划科学、目标明确,惠农政策到位、群众满意,管理民主、乡风文明。
6、扶贫成效。
贫困村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率超过全县平均增长水平,贫困发生率下降到10%以下,90%以上贫困户脱贫。安康市贫困户稳定脱贫标准收入有保障:有稳定收入来源,人均纯收入达到3500元以上,纯收入中工资和家庭生产经营收入占80%以上,年收入增长不低于10%。住房有保障:居住地交通便利、地质安全,房屋质量符合标准,人均住房面积在20 平方米以上,室内、院坝硬化,院落绿化,厨、厕、圈全面改造,达到卫生标准。设施有保障:有出行方便道路,有安全卫生饮水,有同网同价稳定电,有通讯、广播、电视等信息化畅通条件。教育有保障:适龄儿童全部接受九年义务教育,初中毕业生全部升入高中、职中或中等专业技术学校学习,大学生得到助学补助,家庭主要劳力接受实用技术培训,掌握一至两门致富技能。医疗有保障:全部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有就近、及时就医条件,大病有救助。养老有保障:全部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低保户应保尽保,五保户集中供养。
中共安康市委办公室 2014 年4 月23 日印发
公文PDF原件:安办字〔2014〕28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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