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搜索
文件名称 |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安康市质量强市工作推进委员会的通知 | 公开目录: | 政府办文件 |
索引号 | 719776475-20200-2014-0228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责任部门 | 市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14年06月10日 |
文号 | 安政办字〔2014〕38号 | 公开日期: | 2014-06-11 16:45 |
有效性 | 有效 |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安康市质量强市工作推进委员会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按照《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质量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陕政办发〔2014〕35号)和《陕西省质量强省工作推进委员会关于省质量强省工作推进委员会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质委〔2014〕2号)精神,为进一步加强我市质量工作,强化质量安全责任,提升质量总体水平,市政府决定成立安康市质量强市工作推进委员会(以下简称“安质委”)。现通知如下:
主 任:巨拴科 副市长
副主任:唐安庵 市政府副秘书长
谢 康 市质监局局长
成员由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环保局、市住建局、市规划局、市交通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商务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药监局、市统计局、市旅游局分管同志组成。
安质委办公室设在市质监局,承担委员会日常工作。市质监局总检验师郝江山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委员会成员单位设联络员,由各单位相关科室负责同志担任。原“安康市名牌战略指导委员会”自行取消,品牌建设工作职责交由安质委承担。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6月10日
公文PDF原件:安政办字〔2014〕38号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下午好!我是安安
点击我为您语音播报
点击我为您语音播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