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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名称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康市避灾扶贫搬迁“一区一策、一户一法”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公开目录:
    索引号 719776475-20200-2014-0231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公开责任部门 市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4年06月05日
    文号 安政办发〔2014〕78 号 公开日期: 2014-06-17 09:05
    有效性 有效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康市避灾扶贫搬迁“一区一策、一户一法”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安康市避灾扶贫搬迁“一区一策、一户一法”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各试点单位按照有关要求,抓紧编制各试点工作方案,确定产业发展重点、帮扶措施和资金使用办法及规模,并以县区为单位上报市搬迁办审定后抓紧实施。
     

    附件:《安康市避灾扶贫搬迁“一区一策、一户一法”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 年6 月5 日

    安康市避灾扶贫搬迁“一区一策、一户一法”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提升避灾扶贫搬迁工作水平,增强搬迁群众就业创业兴业能力,实现“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目标,按照《安康市避灾扶贫搬迁“一区一策、一户一法”增收致富实施方案》(安政办发[2014]16 号),在全市择优选择10 个避灾扶贫搬迁安置社区,进行“一区一策、一户一法”增收试点。现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思路
      按照全市避灾扶贫搬迁工作“提速度、强管理、重配套”的整体要求,围绕“生命至上、避灾优先、改善条件、加快致富”的工作思路,坚持有土安置和有业安置相结合,以财政扶持资金保值增值为前提,以最大限度发挥资金绩效为目标,以扶贫、扶弱、扶强为重点,通过集约土地发展特色产业、集中培训促进就业、集成政策鼓励创业,全面落实“一区一策、一户一法”增收措施,不断增强搬迁群众自我发展能力,促进试点社区搬迁群众就业创业兴业。力争通过十个社区的试点建设,实现搬迁户每户主要劳动力至少掌握1-2 门致富技能、至少有一人稳定就业,试点社区搬迁群众有组织劳务输出1 万人以上,建成特色产业5 万亩,建设省级农业园区10 个,培育劳动密集型企业10 个,人均增收5000 元的目标。
      二、增收方式
      发展特色产业。结合所选择的 10个试点安置社区资源禀赋,因地制宜,完善土地、山林流转平台,规划产业板块布局,培育市场主体,落实一村一品,大力发展特色产业,夯实群众增收基础。发展壮大以茶叶、核桃、魔芋、蔬菜为主的特色种植业,壮大以养猪、养羊、养鸡和各类水产养殖为主的养殖业。力争试点社区特色产业达到5 万亩以上,发展特色产业实现人均增收3000元以上。
      培育各类园区。采取加大招商引资、鼓励返乡创业、能人大户带动等多种方式,引导民间资本建设农业园区、工业园区和旅游景区。依法有偿流转土地,探索搬迁户土地入股等形式,发展农业特色产业,建设农业园区;依托各类工业园区,积极承接劳动密集型企业,多渠道接纳搬迁群众就近就业;依托自然禀赋和区位优势,积极发展旅游景区,通过景区就业,促进搬迁群众增收。力争试点社区建成10 个以上省级农业园区,建设10 个以上现代化龙头企业或劳动密集型企业,建成休闲旅游观光景区8 个以上,实现搬迁群众就业创业5000 人以上。
      加快转移就业。充分利用各类培训资源,切实加大劳动技能培训力度,努力实现搬迁群众技能培训“全覆盖”。通过建立劳务输出就业信息平台,广泛收集用工信息,择优选择有实力、讲诚信的企业,开展维权服务,引导搬迁群众转移就业,提高有组织输出程度,实现“转移一人,增收一户”的目标。力争通过试点建设,每年有组织劳务输出1 万人以上。
      实施全民创业。大力推进全民创业,充分利用各种优势,制定优惠扶持政策,引导搬迁群众自主创业。通过安置社区服务岗位和门面房经营安置一批,重点发展商贸流通、餐饮等服务行业;通过城镇经商,兴办、领办企业、专业合作组织等安置一批,重点发展特色产业;通过园区景区提供就业岗位安置一批,重点发展手工艺品、农家乐、交通运输、物业物流等产业。通过全民创业,在搬迁群众中广泛培育市场主体,带动广大群众兴业致富。
      完善社会保障。充分发挥社会保障、扶贫开发、民政救助的职能作用,加强对困难搬迁群众的救助扶持,对无就业、无劳动力的搬迁户,全部纳入社会保障体系,实行最低生活保障全覆盖,使其住有所居、老有所养。
      三、扶持办法
      积极争取省上对我市开展“一区一策、一户一法”搬迁群众增收试点的支持,省补资金按照总额控制、分项补助、有偿使用、保值增效、持续发展的原则使用管理,充分发挥试点资金的效益,促进搬迁群众就业创业兴业。
      园区景区带动群众兴业。对在试点区域建设农业园区、工业园区、旅游景区或各类市场主体、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的,按照自愿有偿、互惠互利的原则,给予一定的资金扶持,作为股本参与经营,社区搬迁群众享受股本分红,增强园区景区与社区的融合度,扩大园区景区对社区就业的牵引力和带动力,促进搬迁群众兴业。
      资金互助鼓励家庭创业。参照扶贫互助资金模式,在试点社区扩大或设立互助资金组织,引导群众入股,滚动发展股本金,作为银行贷款的担保金,为搬迁群众贷款提供担保,增强银行对搬迁群众创业兴业的贷款规模,扶持搬迁群众创业。
      以资代劳促进就近就业。从试点资金中提取部分资金,加大对搬迁群众的技能培训,重点搞好职业农民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教育和培训,提升就业创业能力,努力实现搬迁群众技能培训“全覆盖”。积极培育龙头企业、园区和合作社,成立劳务专业公司与市场主体进行平等对接,签订劳务合同,促进搬迁群众就业。
      四、配套措施
      强化项目捆绑。各县区要充分发挥主体作用,加大试点社区项目捆绑力度,扶持搬迁群众就业创业兴业。对搬迁户发展特色产业、畜牧养殖、水产养殖和山林经济的,涉农项目要优先扶持;对搬迁户自主创业建设工业、农业园区、各类合作组织的,各相关部门要提供优质服务,全面落实税费优惠政策;对土地整理、小流域治理、农业综合开发等农业基础设施项目,优先向试点安置社区倾斜。要通过多渠道整合捆绑项目,确保每个试点社区实际捆绑并落实到位项目资金不少于200 万元。
      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要高度重视“一区一策、一户一法”试点工作,要按照“目的考核、目标管理、项目实施”的要求,加大试点社区建设力度,每个试点社区落实一名县级领导挂联,一个部门包抓,一批干部帮扶。结合试点社区工作实际,通过因户施策、因户定扶,逐户弄清情况,着力解决搬迁群众就业创业兴业在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确保每户搬迁群众都有相对稳定的就业渠道和收入来源,促进搬迁群众稳步增收。
      完善试点方案。各县区要按照“镇域统筹、点面结合、以大带小”的要求,制定完善试点社区“一区一策、一户一法”试点方案。试点方案要详实具体,有操作性,特别是要把试点放在整个镇域的层面上统筹搬迁工作,要依托安置社区兼顾面上,充分利用试点社区现有产业基础和自然条件以及区位优势等,找准搬迁群众就业创业兴业方式,明确帮扶措施,落实帮扶项目,确定扶持办法。要通过省级试点资金的扶持,真正起到“四两拨千斤”的作用,最大发挥试点资金效益,促进搬迁群众就业创业兴业。各县区的试点方案要抓紧上报市搬迁办审核备案。
      注重搞好结合。各县区要把试点建设和创新社区管理有机结合起来,凡是确定为试点的社区,都要开展“四新”培训、创建“五星”社区,即开展“新社区、新农民、新技能、新风尚”教育培训,创建“法制管理星、创业致富星、文化特色星、环境优美星、服务保障星”社区。通过四新培训和五星级社区创建,进一步完善社区机构,落实管理人员,理顺管理体制,健全管理制度,创新服务内容,提高搬迁群众幸福感、满意度,全面提升搬迁群众文明素质,加快农民到市民的转变,建设安全、文明、富裕、和谐新社区。

    公文PDF原文:安政办发〔2014〕78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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