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5 年继续为全市残疾人办好十件实事的通知 | 公开目录: | 通知简报 |
索引号 | 719776475-20200-2015-0234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责任部门 | 市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15年07月10日 |
文号 | 安政办发〔2015〕87 号 | 公开日期: | 2015-07-10 08:18 |
有效性 | 有效 |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5 年继续为全市残疾人办好十件实事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加大扶残助残工作力度,推动残疾人事业的不断发展,促进残疾人生活水平显著提高,市政府决定,2015 年继续为全市残疾人办好十件实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坚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社会化培训为重点,对2000 名残疾人进行职业技能和实用技术培训。城镇新安排残疾人就业560 名,扶持残疾人自主创业200名。
二、实施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对全市17600 名一级视力残疾、肢体残疾、智力残疾、精神残疾和多重残疾人每人每月发放100 元护理补贴。
三、实施残疾人“阳光家园计划”。完成集中托养残疾人500人,对1700 名重度残疾人实施居家托养补助,通过集中托养、日间照料等方式,为其提供生活照料、职业康复等服务。
四、实施贫困残疾儿童康复项目。为10 名贫困残疾儿童植入人工耳蜗,为80 名智力、肢体、孤独症、听力残疾儿童免费康复训练。
五、实施个性化辅助器具适配项目。实施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100 户,配发辅助器具1500 件,为贫困肢体残疾人安装假肢130 例。
六、实施白内障复明康复服务。为全市1000 名白内障患者开展白内障复明手术,由市残联负责落实500 例,由市卫生部门负责落实500 例,巩固“全国白内障无障碍市”创建成果。
七、实施贫困精神残疾人康复项目。为300 名贫困精神残疾人实施特别救助,对重度精神残疾人实施有效康复治疗。
八、建设残疾人扶贫基地。建立15 个示范残疾人扶贫基地,辐射带动350 名残疾人脱贫。
九、实施贫困残疾学生助学项目。结合扶残助学和彩票公益金助学项目,为300 名在校贫困残疾中小学生给予生活补助,对今年被普通高等院校或中等专业学校录取的贫困残疾学生,按本科5000 元、专科4000 元、中专3000 元标准给予一次性资助。
十、提升康复综合服务能力。扶持旬阳、岚皋、白河县3个县级残疾人示范康复中心建设,提高10 县区残疾人康复中心服务水平,康复服务1000 人次。开工建设市级残疾人康复中心。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 年6 月30 日
公文PDF原文:安政办发〔2015〕87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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