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撤销汉江一桥收费站工作的开展,按照市政府的安排,8月20日城区(机动车辆通行费)月票包缴方案启动,市公路收费管理处在安康城区的月票销售点也正式开始销售月票。下午,市委、市政府召开了撤销汉江一桥收费站,改变通行费收费方式情况通报会,市直部门和单位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上由市交通局和公路局通报了这方面的进展情况,学习了《城区机动车辆通行费包缴管理办法》,安排部署了机动车辆月票包缴工作。
据了解,汉江一桥通行费月票包缴的范围是,安康中心城市规划区140平方公里以内的所有机关企事业单位(包括中省驻安单位)机动车辆、各种营运车辆以及城区以外辖区挂牌上户车辆,辖区以外在城区内从事营运连续十天以上的车辆(从关庙汉江大桥分流的车辆除外)。改变汉江一桥收费方式,不再实行设站收费后,由交警部门对过往汉江一桥的货运车辆实行全封闭式交通管制,在规定时段内,各类过江货运车辆一律分流到黄洋河大桥通行。为确保撤站保还贷的任务的完成,将按照《安康城区机动车辆汉江一桥通行费包缴管理办法》的规定,强化服务和征费手段,通行费包缴工作由市公路收费管理处具体负责, 采取“定点售票、上门买票、电子监控、联合稽查、年检清盘”的方法进行,千方百计完成月票包缴任务。同时,进一步加强收费管理,公开标准,强化服务,增收节支,提高通行费使用效益,按照市政府要求,除必要的收费成本和养护费用外,按照统贷统换的原则,全部偿还汉江一桥直接和间接承担的债务。
为切实做好汉江一桥收费方式调整工作,实现撤站保还贷、调整求稳定的目标,市委、市政府要求各部门和各单位积极配合和支持汉江一桥车站启动及各项工作,突出表率和示范作用。要树立大局观念,拥护政府决策;增强责任意识,确保撤站平稳启动;加强宣传,正面引导,充分认识和宣传调整收费方式的重要意义;各方配合,实现保还贷、保稳定;加强领导,通力合作,切实解决撤站中的突出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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