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安康市人民政府 >安康要闻 > 正文内容

    我市四所学校获陕西省“法治校园”称号

    作者:佚名 时间:2010-04-24 10:59 来源:安康教育网 字号: 打印

    在“法治校园”创建活动中,我市汉滨初中、旬阳城关一中、石泉城关中学、岚皋城关小学四所中小学校健全依法治校工作机制,完善健全管理制度,认真做好学校法制课教学工作,保证计划、课时、教材、师资“四落实”,有效发挥社会力量作用,配备法制副校长和法制辅导员,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青少年法制教育活动,预防和减少了青少年违法犯罪,提高了学校师生的法律素质和依法办事的水平,发挥了典型单位的示范、辐射作用。
    日前,以上四所学校被省委依法制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办公室授予全省“法治校园”称号。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 责任编辑:ak_sjx内容纠错 关闭本页
    下午好!我是安安
    点击我为您语音播报
    切换
    下午好!我是安安
    点击我为您语音播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