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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泉县围绕“少有所学、老有所养、病有所医、贫有所济、困有所助”目标,从与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抓起,倾斜财力、物力投入在社会事业、优抚保障、扶贫济困等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使公共财政“阳光”普照广大群众特别是城乡弱势群体,为夯实“福利社会”基础,加快构建“和谐石泉”迈出了坚实的一步。
一是从今年秋季起,免除了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书费和学杂费,在全省率先实现了真正意义上的义务教育。二是建立起46处农村五保户集中安置点,并计划在明年底以前使全县的集中安置点达到100处,对全县60%以上的五保户实行集中供养,彻底改善他们的生产生活条件。三是全面推行农村新型合作医疗,有效地解决了农民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四是制定出台了城镇70-89岁无社保老人生活保健补贴实施办法,从今年重阳节起,全县607名70-89岁老人领取了每月50元的生活保健补贴。五是启动实施了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扩面,解决了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老有所养”问题,同时充分挖掘政策空间,扎实做好城镇低保“扩面提标”、农村低保“缩面提标”和“五保户”扩面工作,实现了城乡弱势群体应保尽保。六是建立“4050”就业困难人员的再就业援助制度,启动实施了公益性岗位开发上岗工程,帮助“4050”人员实现再就业。七是启动实施了农村5%特困人口温暖综合扶贫救助工程,力争通过三年的努力,使全县7500多名农村特困人口的生产生活跟上全县平均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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